今年以来,我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议和习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紧盯年度目标任务,重点任务挂牌作战,以“四查四补”为抓手,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齐头并进,阶段性成效明显。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先后召开5次领导小组会,7次调度会、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四查四补”工作,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主攻安全住房、安全饮水两个方面,补齐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两个短板,全面完成建档立卡户、“四类重点对象”及其他贫困户住房安全性能鉴定和3处大型水源替换工程,截至目前,累计改造危房3485户(其中建档立卡户34户)、实施自来水入户4991户,全市70个行政村全面实现安全住房、安全饮水目标。开展控辍保学“清零”行动,自治区教育系统标注84名学生全部劝返,实现动态清零。全面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医保报销、大病救助等政策,全市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全部达标,建档立卡户年自付费用严格控制在5000元以内,基本医疗缴费参保和“扶贫保”保障均达100%。
二是克服疫情影响,破解复工复产难题。自疫情爆发以来,始终坚持企业损失、群众损失、项目损失一起查、一起补,多措并举助力企业解决经营困难、缓解企业压力,不断提高复产率、达产率、满产率,共摸排贫困村(社区)劳动力17901人次,解决务工就业13578人,帮助1344户发展壮大设施农业、经果林、养殖业等脱贫产业。开辟新百开元店、灵州店贫困地区蔬菜直销专区,促进贫困地区蔬菜进机关、学校食堂,有效解决了移民村设施瓜菜滞销问题。
三是做大做强扶贫产业,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继续推行“3+1”产业发展模式,夏能蜜瓜、沃益农有机蔬菜、金仓黄花菜等特色种植产业全部复工复产,移民村735栋设施温室全部投产达效,截至目前温棚种植户户均收入2万元左右,吸纳劳动力就业1000人以上;5大奶牛场正常生产,2个扶贫龙头企业(夏能公司、沃益农专业有机蔬菜合作社)复产投产,吸纳移民就地就业500余人,12个扶贫车间全面复产复工,在加快项目建设的同时促进了劳动力转移。劳务移民早晚市建成运行并吸纳95户劳务移民报名摆摊设点,2020年新建的260栋设施温室已陆续开工建设。产业经营性增收占比稳步提升,扶贫产业组织化程度日益提高,带动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健全。
四是解决移民遗留问题,不断提高素质能力。按照自治区劳务移民“七项清零”工作要求,重点工作任务挂牌作战,多次赴迁出县加强对接,扶贫办将移民住房不动产登记证办理关口前移到社区,一线办公服务移民群众。截至9月20日,2280户劳务移民户籍迁转1593户6021人,未迁转687户2978人;共受理劳务移民住房产权证申请1224份,办证1017户,正在出证207户。全面解决了275户“多人多代”户住房困难问题,通过兑现购买商品房补助政策资金130万解决26户,提供廉租房解决122户,市外租住、与子女同住等其它途径解决127户。2020年精准脱贫技能培训206人(驾驶员培训93人、技能培训113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完成300人,雨露计划248人,建档立卡户公益性岗位391人。
五是加强动态管理,筑牢脱贫基础。对标“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按照村(社区)摸排、乡镇(街道)研判、市级调度程序和“一月一摸排、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要求,强化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动态识别、动态监管、动态帮扶,建立完善防止返贫的监测预警机制,累计排查脱贫不稳定人口51户178人、边缘易致贫人口169户536人,及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其中:享受低保175户375人,低保提档31户71人,临时救助81户318人,残疾补贴40户46人,残疾人临时救助3户13人,高龄津贴5户5人,特困供养人员5户6人,集中托养9户13人,老年饭桌就餐22户31人,居家照料52户62人,已经落实产业25户26人,稳定就业188人,安排公益性岗位28户30人,教育补助74户121人,117人办理门诊大病本子,家庭签约全覆盖)。对剩余未脱贫的28户77人加大扶持力度,全面落实产业扶贫、就业、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启动未脱贫人口退出工作,已完成村级评议和乡镇审核程序,进入市级复审复验阶段,9月底前全部完成脱贫退出。
六是强化扶贫项目管理,加快扶贫资金支付。今年以来,累计整合使用各级扶贫资金6418.72万元(其中:中央500万元,自治区5170万元,银川市748.72万元),实施扶贫项目33个(其中:工程建设类25个,政策补助类8个)。工程建设类项目25个,其中:已完工项目15个,正在实施项目10个,截至9月18日,累计支付资金4175.97万元,未支付资金2242.75万元,支付率65.06%;8个政策补助类项目成熟一个兑现一个,累计支付资金1583.38万元,金融扶贫小额信贷任务4000万(其中8月份新增1000万元),发放小额贷款3240.77万元,完成任务的81.02%;逾期4户25万元。加快剩余8个互助社互助资金审计结算进度,力争10月底前完成互助社注销工作。投入59.78万元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78户8540人购买“扶贫保险”,兜住大病、意外伤害致贫返贫底线。
七是扶贫扶志扶智并重,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围绕抓党建促脱贫,加强基层扶贫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2期,培训基层扶贫干部284名。充分发挥“积分超市”正向激励机制,组织专班完成全市70个行政村、14个社区“积分超市”运营情况验收,及时兑现奖励资金支持鼓励“积分超市”高效运行,充分调动群众内生动力。申报消费扶贫产品5个,设置新百开元店、灵州店贫困地区蔬菜专销区和水上锦都扶贫专柜,推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进机关学校食堂、进商场超市,利用电商服务网点开辟线上消费渠道,不断推动扩大消费扶贫覆盖面。及时修改完善《脱贫富民扶持政策》,新增消费扶贫、“积分超市”等扶持政策,政策的适用性进一步加强,扶持范围进一步加大,政策带贫减贫、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的作用更加明显。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重视程度松动滑坡。一些乡镇、村责任意识、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普遍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尤其是自普查结束以后,一些乡镇、帮扶部门和驻村工作队员认为胜利在望,脱贫攻坚工作出现了停止观望、不下村开展帮扶、驻村队员擅自长期离岗等“刀枪入库”怪现象,严重偏离中央“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要求,直接影响我市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和质量成效。
二是协同配合上不够密切。脱贫攻坚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需要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共同发力形成合力方能攻坚克难。然而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上,我市一些干部、一些部门各干各的事、各唱各的调,相互之间不沟通、不配合,致使脱贫攻坚工作衔接不紧密,进展缓慢,质量不高,甚至返工造成损失。
三是问题查摆整改不扎实。中央、自治区要求开展的“四查四补”工作是一个长期的持续性工作,而不是阶段性的工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在“四查四补”问题排查和整改上,没有真正深入一线、深入实际进行排查,也没有按照边查边改、边查边补要求持续开展,致使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短板漏洞,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扎实、有反弹,影响整体工作质量和成效。
四是项目建设及资金支付慢。全市工程建设类扶贫项目25个,截至9月18日,建设完工项目15个,正在建设项目8个,未招标开工项目2个(2020年郝家桥镇泾灵南村150栋设施温室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室内电力设施项目),累计支付资金4175.97万元,未支付资金2242.75万元,支付率65.06%(全区排名靠后),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压实责任抓工作落实。以脱贫攻坚重点任务为统揽,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和时间表,压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标对表未完成工作抓好落实。重点在抓好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的基础上,以持续推进“四查四补”为抓手,紧盯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以工作落实整改问题,以问题整改促重点工作落实,同步统筹推进,逐项对账销号。
二是强化措施抓重点工作。做好政策保障兜底工作,按照“一户一策、一人一策”工作思路,加快和相关部门对接,确保成效考核前将各项措施具体落实到户、到人。督促各乡镇(街道)结合产业发展继续推进小额信贷工作,加大逾期小额信贷清收力度,加快完成全年小额信贷任务。加快郝家桥镇互助社审计结算进度,尽快完成互助社注销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两不愁三保障”、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驻村帮扶等容易出现硬伤的重点方面,结合“四查四补”问题整改再进行“回头看”,全力以赴补齐脱贫攻坚短板。
三是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现在已经距离年底成效考核不足100天,施工有效期基本过半。各乡镇、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扶贫项目开工建设进度,未开工的确保尽快开工,争取在9月底前,所有扶贫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11月15日前资金支付率达到95%以上。
四是加强预警监测机制。按照“一月一摸排、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要求,强化动态监管、动态帮扶,加快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的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动态摸排和动态帮扶,切实兜住贫困底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五是继续抓好劳务移民后续发展。在加快推进劳务移民户籍迁转、不动产登记证办理、“多代多人”住房困难问题解决的基础上,着力接转接续好劳务移民基本医疗、教育、财政涉农补助、残疾救助、社会保障等,强化“一对一”就业援助服务,加快推进劳务移民后续发展,不断提高劳务移民管理与服务水平,促使劳务移民尽快融入,真正成为我市市民,在我市安心居住、专心发展、如期脱贫奔小康。
下一步,我办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四个不摘”要求,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