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度脱贫攻坚存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党办发〔2019〕11号)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牵头部署我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对照排查,抓实整改落实。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对照省委反馈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表现,举一反三,认真查摆我县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及时制定《荔波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围绕资金安排使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闲置和结余、资金使用监管、公告公示制度落实、监督检查整改、项目建库、绩效评价材料质量、扶贫小额信贷、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11个方面梳理汇总、对照清查,中央和省巡视、州巡察、审计、脱贫成效考核已发现问题13条,举一反三“大清查”发现问题5条。同时,制定相应的具体治理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工作时限,采取对标销号方式,瞄准问题靶心,推进精准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推进情况
(一)理清部门职责,从严从细抓实问题排查。将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作为抓好问题排查整改的关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荔波县脱贫攻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组建方案》,明确县直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围绕资金投入、拨付、监管、滞留闲置和涉农资金整合等内容,对2016—2018年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实现现行标准下脱贫攻坚目标的各类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扶贫产业子基金、绿色产业发展基金、农业保险等全面进行清查。清查发现存在项目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有风险问题2个,资金使用不精准问题1个,其他问题2个,涉及问题资金规模275.79万元。
二、盯紧目标任务,纵横推进抓实业务培训。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发挥扶贫效益为目标,在组织收看省财政厅脱贫攻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视频会议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时代学习大讲堂、集中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治理业务培训。于7月3日开展了第一期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暨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培训,财政、扶贫、交易中心、银信等几家部门从行业部门和专业的角度对扶贫资金管理规范使用进行深入的培训,县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各乡(镇、街道办)分管领导、扶贫工作站站长、财政分局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等共计60余人参训。7月18日组织收看“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第191期——毕节市财政局副局长周庆同志《如何规范管理使用扶贫资金》专题报告,设县、乡、村3级分会场,县分管领导、财政部门、扶贫资金主管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财政机构、扶贫站负责人,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村支两委集中收看。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责任担当和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共识、凝聚工作力量,为高质量推进专项治理问题整改奠定基础。
(三)压实主体责任,提速见效抓实问题整改。按照“谁问题,谁整改”原则,由县财政局牵头梳理汇总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对靶对标整改落实,制定《荔波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检查方案》,于7月8日对全县8个乡(镇、街道办)进行扶贫资金管理专项检查,确保问题排查整改到位。目前,中央和省巡视、州巡察、审计、脱贫成效考核、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专项检查等反馈的13个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毕;举一反三“大清查”发现资金使用有风险、资金使用不精准等5个问题中,有2两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有3个问题正在整改当中,涉及问题资金规模275.79万元,已整改资金规模36.51万元。
三、存在困难
目前,上级按因素法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人口占比大, 而我县人口基数少,分配得到资金量小。如:2018年度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6749.7万元,较2017年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710.00万元,减少6960.3万元;2019年度目前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6376.82万元,较2018年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749.7万元,减少372.88万元。加上县级财力薄弱,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有限,无法达到西部地区平均增幅水平。
四、下步工作
(一)盯紧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对于农村老旧房改造项目推进缓慢,导致报账进度迟缓、资金滞留时间长的问题,加大村组劳力互助和脱贫攻坚战队扶助的方式,帮助群众加快完成农村老旧房改造竣工验收,及时拨付建设补助款;对整改难度大,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追回资金的生态养殖项目,列出整改时间表,限时完成整改。
(二)自查常态,严防问题反弹。坚持问题导向,把主动自查和自觉整改结合起来,举一反三长期坚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把履责问责落到严处,杜绝问题反弹,确保扶贫资金管理更加规范、使用绩效更加明显,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科学谋划,规范项目建库。严格按照扶贫规划编制和筛选扶贫项目,确保“资金随着项目走,项目根据规划定”。落实“前置审核、提前论证、储备充分、动态调整”四项措施,优化项目建库,加强动态调整,提升项目入库质量,确保扶贫项目建库1个落实1个、建成1个成效1个,杜绝出现项目趴窝、资金滞留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资金扶贫效益。
荔波县财政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