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组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和市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的实施方案》要求,我组积极开展相关部署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迅速传达贯彻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我组在收到××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后,第一时间将文件复印后,传达贯彻给所监督的四家单位,并要求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出各自单位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我们纪检监察组。
二、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针对我组所监督的实际情况,相关单位在制定实施方案中,都将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拓宽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收集渠道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内容。发动单位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通过亲朋好友和工作关系广泛搜集、踊跃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重点包括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强占各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的违法行为;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等。截至目前,四家被监督单位的党员干部和群众还未有向我们反映具体涉及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的问题线索。
三、加强对所监督单位的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动态监测,坚决预防和惩治其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
针对我组所监督的四家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不但充分要求其依靠和发动群众,拓宽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收集渠道,而且对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也进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其思想状况,坚决预防和惩治其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同时,我们还要求相关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强化禁毒、黄赌、传销、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识别防范能力,强化预防警示教育。截至目前,我组未收到有反映被监督单位的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有参与涉黑涉恶问题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