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组织部下发的《区管单位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行为规范》文件的要求,我局对2018年以来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在中层干部配备选拔任用过程中,所任用干部都具备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同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严格程序,按章办事,坚持原则,严格纪律,任用的中层干部都严格按照考察、酝酿、预审、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及时向组织部备案。
二是注重宣传,强化监督。在工作中,我局充分落实机关干部职工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是下步工作打算。我局将进一步学习宣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使全体干部都能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同时进一步规范选拔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改进用人方法,进一步扩大民主,加强用人监督。进一步完善我单位有关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制度,加大对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把民主推荐、竞争上岗、讨论决定等环节,做到选好用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