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和我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夯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基础,以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促进辖区和谐稳定为重点,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为目标,积极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现将我办的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辖区面积 3.7平方公里,居民45128户,人口101207人。信教人数387人,其中佛教85人、伊斯兰教128人、基督教173人。办事处下辖****、****、****、****、*****、*****、*****、****共八个社区,辖区内拥有基督教堂一座,坐落于****内,占地面积3065平方米,信徒2000人左右。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我办事处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办事处社区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各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
2、突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在每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各民族大团结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我办事处领导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动员并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度,形成了责任明确化、工作具体化、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使民族月活动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使民族团结教育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同时,我办事处走访贫困户,详细了解民族贫困户的情况。
4、我办事处把民族团结进步月的集中教育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族人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干部群众体会到了“科学发展、转型升级、富民强区”战略的重要性。同时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贯彻《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以及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扶贫帮困等结合起来。
5、在宗教工作中,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办事处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核心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建立了以办事处统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为主的宗教工作办公室。并建立起了宗教工作两级网络,确定了以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为领导核心的社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反渗透工作预案,做到了有专人负责。建立起了新教人员档案。
6、办事处还把宗教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中。要求社区党支部要进一步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作用,在宗教工作中,宣传好党的宗教政策,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维护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7、把宗教工作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综治办辖区内容易形成的私设聚会点进行了排查,还加大对外来人员的排查工作,防止出现自由传道人。针对宗教活动的特点及时排查和掌握辖区内的宗教方面的不稳定因素。办事处辖区内没有出现宗教方面的违法犯罪。
8、加强对居委会干部的培训,组织他们学习了党的宗教方针、政策,提高了对宗教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反渗透的自觉性。
三、存在的问题
1、对流动人口的宗教信仰情况摸底不够准确、及时,档案不完善。
2、民宗助理员不固定,导致部分工作档案缺失,工作衔接不畅通。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1、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工作制度,精细工作程序,发挥实用性,提高工作流畅度。
2、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提高工作人员的宗教工作水平,为全面高效开展宗教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3、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地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长期进行下去,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推动各民族“互相了解、互相尊重、互相包容、互相欣赏、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为谱写“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