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卫生监督机构生活饮水卫生工作情况汇报
xx年年***市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安排部署,完成了规定的任务。
一、水质监测情况
截止到9月30日,市政供水日常共监测末稍水14次,其中微生物检验合格率为100%,理化检验合格率为98%;二次加压供水水质监测2次,合格率为(来源说明好范 文网:wWw.HAOwOrd.coM)100%;水源枯丰水期监测出厂水、水源水各2次,合格率为100%。
办理二次加压供水卫生许可证10个,抽检样品合格率为90%,对抽检样品不合格的二次加压泵房均下达了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通知卫生监督人员到达现场检查,检查合格后方予发证。
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和《二次加压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规定,卫生监督机构对市区及两县的市政水厂、学校的自备供水和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对水厂的出厂水和末稍水水质、二次供水水质以及学校自备供水水质进行卫生安全检测。
1、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建立主要领导是饮用水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对市政水厂、二次加压供水、学校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质检验等,尤其是对学校新建校区和农村学校的自建供水设施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对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进行检查,未取得卫生许可和水质检验不合格的生活饮用水不得使用。
2、抽查的3所市政水厂,供水设施完好,操作安全卫生,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中的具体要求;在抽查的10家二次加压供水单位中,发现2家泵房内有与供水无关的物品,1家泵房内无余氯检测记录,1家泵房内无水箱消毒记录;在抽查6所学校中,有2所学校的自备水源没有水质消毒设施,1所学校没有提供安全供水的水质检验报告单,二次加压供水水箱没有定期清洗消毒记录和余氯检测记录。
3、这次检查共抽检水样19份,细菌总数合格率为79%,总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5%,粪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5%,余氯检测合格率为68%。
三、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
为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工作部署及省卫生厅具体安排,对学校预防饮水(自建集中式供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对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
5月—8月,全地区共检查学校169所。检查学校食堂121家,市辖40家学校食堂餐具消毒情况进行监测,共采样品320份,合格242份,合格率75.6%;127所学校生活饮用水情况进行了检查,水质检测102份,合格89份,合格率87%。生活饮用水不合格原因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余氯、硬度、硝酸盐等指标不合格。市卫生监督所共抽检水样10份,细菌总数合格率为80%,总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0%,粪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0%,余氯检测合格率为60%。
通过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检查,排除了学校生活饮用水安全隐患,保证了学生饮水安全。
四、部门配合开展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
为了加强我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防止水质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建设部、卫生部第53号令《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城镇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卫生局、公用事业与房产局于xx年年10月8日开始对全市市政水源、自备水源和二次加压水泵站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1、市政供水
市和**、**两县自来水公司对水源卫生、管理非常重视,对水质净化、消毒、供水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认真负责,达到卫生规范的要求;但**、**两县自来水公司水质化验室检验设备陈旧、检验方法落后,部分检验项目尚不能开展,达不到安全供水检验指标的要求。卫生监督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水源水、出厂水和末稍水进行卫生指标监测,监测合格率为95%。
2、二次加压供水
抽检6个二次加压泵房中,有1个泵房没有供水卫生许可证,没有对水箱定期清洗消毒,无记录;有2个泵房无卫生管理制度,没有配备余氯比色计;有1个泵房不能提供水质安全检验单。
3、学校供水
抽查4所学校中,有1所学校的自备水源没有水质消毒设施,2所学校没有提供安全供水的水质检验报告单,阜、彰两县学校办理供水卫生许可证的办证率为40%;二次加压供水水箱没有定期清洗消毒记录和余氯检测记录。
这次检查共抽检水样10份,细菌总数合格率为100%,总大肠菌群合格率为100%,粪大肠菌群合格率为100%,余氯检测合格率为70%。
五、下一步工作
1、卫生监督机构继续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逐一排查供水不安全隐患,做到一个不漏,全面彻底,依法认真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责,对重点的二次供水、自备水源及学校饮水安全工作做好全面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要依法予以查处。
2、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生活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意义,宣传普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
第二篇:某市上半年重点卫生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市2014年上半年卫生工作作以简要汇报。
一、重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在省卫生厅的关心指导下,我市卫生工作按照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开拓创新,认真落实,全力推进,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
(五)医疗服务质量有新提升。以开展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为抓手,继续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强化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血液净化室、手术科室和麻醉科、护理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等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医疗机构质控体系建设和质量督查考核,各级医疗机构较好的坚持了医疗质量月考核、季分析制度,落实了医疗质量责任制。在全市集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了市级护理岗位技能竞赛,表彰奖励了39名护理岗位能手。开展了二级以上医院病历评阅及展示,对评选出的16份优秀病历书写者进行了表彰奖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医院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的通知》,认真实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无偿献血工作取得新的成绩,1—5月份,完成采供血1.8吨,无偿献血比例达到94%,成分血储备达到99%,临床应用达到89%,保证了临床用血安全。
(八)卫生宣传工作有新突破。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卫生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做好《**卫生》简报编发的同时,建立了的网站信息更新机制,整合网上服务项目,强化内容保障,使卫生信息宣传不断加强。认真落实省厅《甘肃省医疗卫生固定宣传标语》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各县区卫生局在县、乡、村各公路干线,小城镇、行政村等醒目之处制作了宣传牌、宣传走廊、宣传墙等,并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门前设立宣传栏,在各乡镇和规模相对较大的村镇街道制作了固定标语宣传横幅。据统计全市共刷写墙体标语1201条,制作固定宣传牌453面,为增强社会各界对卫生改革与发展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主要做法与措施
(一)抓思路、定责任。今年,我们在总结分析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来紧盯人才队伍建设一个关键,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和医德医风建设两个抓手,狠抓项目建设、卫生宣传和学习实践活动三项工作,突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中医药工作四个重点的工作思路;并提出了工作创一流、名次争上游的总体要求。对各项重点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制,以责任书的形式分解到县区、科室和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做到时限、标准、要求、责任“四个明确”,对重点工作排出时间进度表,随时记在心上,拿在手上,始终做到方向明、任务清。
(二)抓教育、树新风。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在全系统开展了“假如我是一名患者或服务对象”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同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法,纠正不正之风,加强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安排了为期4个月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制定了《**市医疗卫生行业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在各级医疗机构设置了举报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了有奖举报告知牌,接受社会的监督,促进卫生行风新的转变。
(四)抓创新,上台阶。坚持发扬改革创新、争先创优精神,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在重点工作上多出亮点、多加创新,统筹推进。一是明确创新方向,注意把握全省、全市工作动态,发掘新经验新做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凝心聚力抓重点、抓典型、抓精品,抓出叫得响、有分量、能示范的亮点工作。二是明确创新任务,规定县区、市直单位及机关科室年内都要推出2—5个工作亮点,做到各有各的得意之作、奋进之笔,相互借鉴,相互促进,整体推进,在重点突破、兼顾一般、以点带面中促进各项工作求突破、上台阶、创一流。
(五)抓督导,促落实。完善目标管理与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定期督查和考核力度。今年起,实行重点业务进展和指标月统计,季分析通报等制度,对县区、单位业务工作进行量化比较;半年督查小结一次,计入年度目标管理评价,年底全面考核兑现。对项目建设、卫生应急等重点、难点工作,提请市领导带队或组织专项督查组,先后多次深入基层和建设单位,现场检查和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促使工作按期推进。通过强化督导,全面掌握各项工作是否与时限要求同步,任务指标完成是否高于去年同期,同时根据省厅月情况通报,在自查比较中准确定位,查缺补漏,加快任务落实,着力营造“工作创一流,名次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半年来,我市卫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厅的要求比,与其他兄弟市州比,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县区单位实施项目措施办法不力,遇到困难畏难松劲,致使个别项目进度缓慢。二是农村卫生工作基础仍很薄弱,由于地理、地域、交通和自然人文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尽管近年各级重视支持,投入不断加大,但全市公共卫生工作仍有欠帐。三是基层卫生专业人才短缺。这次会后,我们将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市州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照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继续抓好卫生项目、农村卫生、安全应急、中医药和队伍素质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责任,加快进度,扎实工作,提高效率,全面推进,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推动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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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开展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的情况汇报
开展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的情况汇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饮水和食品卫生的安全,贯彻落实教体局
[2014]139号通知精神,在学校党支部、行政的领导下,结合我校实际,迅速组织开展学校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并组织党、政、工、团教师代表参加的饮水、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现将这次情况予以报告:
一、 高度重视教育落实:
1、我校利用升旗仪式,迅速组织全体师生学习《关于开展学校饮水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的紧急通知》,校长向全体师生进行了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教给学生卫生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并引用大量案例警示师生加强饮水、食品安全,不可掉以轻心,还结合当前实际,教育师生安全卫生的饮水方法,怎样购买安全卫生食品,怎样加工、保存、食用食品等安全卫生方法。学校要求全体同学不喝生水,不吃零食,不吃过夜的饭菜,不吃生冷食品,不带冷荤菜、冷拌菜,隔夜菜到学校。
2、徐书记组织伙食团从业人员学习《关于开展学校饮水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的紧急通知》,重温各种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学习。
3、各班主任、副班主任利用星期一上午第一节课,都到教室对学生进行饮水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教给学生正确的安全卫生方法,并要求学生回到家里向家长宣传,在家里也要保证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
4、利用学校广播站、班刊、校刊大力宣传饮水饮食卫生安全知识,
学校专门举办一期特别专栏宣传饮水饮食卫生知识。
二、 组织落实层层把关:
1、 成立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对学校饮水饮食卫生安全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把关。
2、 从严要求学校伙食、食堂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食品购货,加工流程安全卫生制度。
3、 对学校食堂和校园环境再次彻底大扫除,并进行喷洒消毒。
4、 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准入制,把好进货关。
5、 组织党、政、工、团教师代表参加的饮水饮食卫生安全大检查。
6、 要求各班主任做好学生带菜记录,每天询问学生情况记录,要求伙食团从业人员做好留样、试尝、记录。
学校饮水饮食卫生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续继努力做好这项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师生饮水饮食卫生安全。
第四篇:福建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队伍情况汇报
福建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队伍情况汇报
福建省农业厅
(2014年4月20日)
根据《关于报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情况的紧急通知》(农医检便函?2014?号)要求,我厅立即开展摸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队伍情况
见附表1-5。
二、受委托承担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及建议(以“瘦肉精”监管为例)
(一)监管机构与职能
我厅的“瘦肉精”监管机构主要是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和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动物防疫、检疫与饲料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各设区市监管机构和省厅大致相同,县级监管机构大都在动物卫生监督所,也有部分县(市、区)“瘦肉精”的日常监管在监督所,执法机构设在农业执法大队。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和抽样工作大部分县(市、区)是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
目前“瘦肉精”监管的主要法律依据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1
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26号)。我省于2014年1月15日颁布了福建省人民政府第71号令,实施《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管理办法》,现该办法正在修订中。我省厦门市2014年5月就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公布出台了《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再次修订),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孔雀石绿及其他禁止使用的物质作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福州市2014年4月出台了《福州市禁止使用“瘦肉精”养猪管理办法》,但该办法只是一个规范性文件,并且多年未进行修订,在执法实践中使用比较牵强。
(二)检验检测机构情况
我省省级检测机构是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承担着全省饲料、尿样和动物产品样品“瘦肉精”上机检测。各设区市的检测机构除福州、厦门设在农产品检测中心外,其余设区市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是用酶联免疫法检测,但有的设区市实验室“质量计量认证”过期,其出具的“检验报告”无法律效力。县一级大都采用快速检测试纸条进行初筛,疑似阳性的样品再送设区市检测,或直接采集饲料和尿样送省检测中心检测。市、县两级检验检测机构目前状况难以满足当前“瘦肉精”监管工作需要。
(三)建议
1、关于机构设臵建议:实行“瘦肉精”检测和检疫同步,作为我省目前承担检疫工作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编制、人员、车辆以及经费、技术支撑等方面难以做到检疫和“瘦肉精”检测同步进行,建议根据工作实际增加人员编制和完善监督执法设备。同时,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编制少,他们既承担防疫又承担检疫工作,还要负担大量的乡镇工作,这必然导致动物检疫监督及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难以落实。
2、关于法制建设的建议:一是尽快对生猪中介设立资质许可,对生猪中介介绍购销“瘦肉精”残留超标生猪的行为设臵处罚条款。就我省大部分县目前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生猪购销均通过生猪中介,这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低下、流动性强、法律意识淡薄,但其掌控着生猪产销两头,对饲养户的影响很大,一些不法生猪中介甚至鼓励养殖户使用“瘦肉精”并提供“瘦肉精”,高价收购含“瘦肉精”的生猪。另外,生猪中介往往是个人,既不是生猪的销售者也不是生猪的购买者,就目前法律法规,对其介绍购销“瘦肉精”残留超标生猪的行为无处罚依据,而且其违法行为难以取证。二是目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管理办法》及“两高司法解释(法释[2014]26号)等对部分“瘦肉精”相关的同一违法行为在处罚处臵上有不同的规定,建议能够对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环节“瘦肉精”相关违法行为如何处罚处臵作进一步统一的明确规定。
3、关于屠宰场检测主体的建议。《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在屠宰场内的职责是对动物疫病进行检疫和处理。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其中包括了有害物质的检验。根据《商务部 公安部 农业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商秩发[2014]219号)文件,“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定点屠宰厂(场)改善检测条件,提高对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检测能力。”,屠宰场应作为被屠宰动物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应该是被屠宰动物“瘦肉精”的检测主体,农业部门实施监督抽查,而不是替屠宰场把关,也没这个人力和财力。此外,生猪私宰现象较严重,这给“瘦肉精”监管工作带来极大隐患,建议商务部门加强定点屠宰场的管理,严打生猪私宰现象。
4、关于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的建议。我省目前与公安、工商、商务、食药等其他部门的配合主要是通过政府或食安办牵头协调。“瘦肉精”违法案件的查处,尤其是在进行追溯查处时,由于生猪的购销经常是电话联系、现金交易,往往遇到证据缺失、取证难的问题,需要公安部门的配合协助,建议能够和公安部门建立固定的联席机制。
第五篇:沙雅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4年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沙雅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4年医疗机构医疗质量
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们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沙雅县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于2014年3月22日-7月10日,卫生局组织卫生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对我辖区内的36家医疗卫生机构的(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5家,民营医疗机构20家、乡镇卫生院11家)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比较重视,有安排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完善了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与各科室签订了责任书,深入组织开展了医护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及业务培训,强化了医德医风教育,规范执业行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二)各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运转正常,均建立了疫情报告管理制度,有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传染病报告工作,有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登记本;实行了疫情网络直报,疫情报告管理符合规定要求,无传染病漏报,谎报,瞒报。
(三)县直2家医院设立了院感办,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建立了消毒管理相关制度,消毒剂容器能够定期清洗消毒。能够定期对医院医疗器械、医务人员手、物表等消毒效果进行消毒监测,供应室能够合理划分 1
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物品消毒、洗涤、灭菌、存储、发送流程符合标准,灭菌标记清楚,消毒日期明显。
(四)大多数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处置符合要求,有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运送、登记、销毁等工作,医疗废物登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包装物和包装容器有警示标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医疗机构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够,没按要求开展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及核心制度的学习不够扎实,没有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没有调查,梳理存在的问题。
(二)部分医疗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医护人员资质管理规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没有变更执业地点,正在从事诊疗服务活动。未建立消毒产品台帐,个别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意识较差,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观念相对淡薄,预防控制措施执行不够严格,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存在造成医源性感染的隐患。对购进的消毒药、消毒器械没有按要求索取“两证”,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部分个体门诊部、诊所超许可范围开展诊疗服务活动。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四)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放射科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从事放射诊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袋进行包装、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未及时毁形、治疗室未建立销毁登记本、使用后的一次性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治疗室未按要求每天紫外线进行消毒、医疗废物暂存间未设置警识标志等问题。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6份,责令限期整改,对5家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依法取缔黑诊所一家。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
今后,我们将把医疗机构监管与规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振奋精神,积极克服当前事多人少的困难,抓出成效,进一步提升我县人民群众就医安全环境。今年下半年要以打击非法行医和规范医疗行为为突破口,重点放在民营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以上的公立医院,继续深入做好医疗机构监管和规范工作,加大违法案的处理力度;专项整治工作将采取督查、年终考评等方式提高医疗机构监管与规范效果。
沙雅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