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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
省检查组:
根据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省治贿〔xx年〕4号)文件精神,我市围绕重点领域,坚持自查和考核结合、定量和定性结合、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开展了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我市的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动员广泛,专项治理氛围浓厚
(一)组织机构全面建立。xx年,国务院和省委治理商业贿赂会议召开后,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市府领导负责和20多个市直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从市纪委监察局、市府办、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市卫生局等7个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集中办公,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日常工作,从组织领导上保证了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也按照市里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全市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体系和日常工作班子,确保了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
(二)宣传发动全面展开。xx年4月28日,我市召开了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次专题会议,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和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从丽水经济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政治责任感,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之后,各县(市、区)、市直单位都相继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层层抓落实。xx年年,我市继续保持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势头不减、力度不减的态势,通过召开市本级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廉政建设培训会、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教育基地的教育、电视宣教片、“百姓热线”等载体狠抓防范教育、警示教育;通过省、市级新闻媒体对具有影响力的案例的披露,充分运用办案成果,抓典型案例曝光。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宣传商业贿赂的特点、表现和危害,大力营造反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形成积极反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
(三)思路清晰部署周密。我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省、市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xx年年根据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再学习、再宣传、再动员、再部署,工作思想不松、力度不减、上下联动、常抓不懈的要求,我市及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立足“抓深化、抓源头、抓查办、抓机制”。省治贿办检查组在4月份的督查中,对我市治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调查摸底深入,查找问题认真
(一)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有效。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按照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情况,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提出自查自纠工作重点,使自查自纠工作有的放矢,促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序进行,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市国土部门重点对xx年以来的土地出让、矿业出让、土地价格和矿业权评估等方面进行逐件逐宗登记自查;市发改委印制自查自纠调查表,下发给委内各处室、委属有关单位和市重点建设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市审计局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原材料采购作为审计重点,对行政中心、玉溪引水工程、水阁水厂、丽中迁建等项目跟踪审计,提前介入;市建设局把工程招投标市场作为重点整治对象,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市教育局对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房屋出租、经营权出让、教育设备政府采购、教学音像制品和教材教辅材料征订及发行、学生用品采购、学生保险、学校招生等方面作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在突出重点自查自纠的同时,要做好“三结合”,即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行风政风建设相结合,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相结合。
(二)抓住主要环节,坚持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严格按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自查自纠的每一个环节。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抓好本级机关自查自纠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和指导所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写自查自纠情况统计、汇总表格,做到步步推进,环环相扣,达到预定的目标。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对自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纠正。全市取消账外小金库15万元,清理违规经费206.6万元,上缴“581”等廉政账户金额200余万元。市卫生系统建立廉政账户已上缴贿赂款127余万元;市电业局经过查找问题,全市供电系统主动上交礼金、礼卡和有价证券,折合人民币62800元;市建设局系统干部职工上交购物卡、券15张,价值人民币19800元,丽水人保财险公司拒收商业贿赂款2次,计人民币15万元。卫生系统通过治理商业贿赂降低了群众医药费用,出院病人平均费用下降了379.4元,门诊费用平均下降12.3元;市水利部门针对全市水电资源配置市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在已出让的178个项目中,已查出107个项目违反了有关规定,松阳、景宁、云和等县发文进一步规范水电资源开发权出让工作,明确了收回部分项目开发权,莲都区已收回了黄田坑电站开发权;市财政局指导全市16家会计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自查自纠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遂昌县建设系统通过自查对本系统下属企业旗杆服务广告公司、营造服务公司、绿化服务公司进行脱钩。
(三)认真总结,有序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全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不同阶段、不同要求对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全市派出检查组97次,参与检查人员305人次,检查部门和单位142家,通过检查及时地掌握自查自纠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地研究,及时地总结,提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具体思路和措施,确保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市卫生部门在自查自纠活动中,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计划、采购、保管、付款相分离的管理制度和程序,严格管理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如取消内部科室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医务人员不得开单提成、医务人员不得私自外出会诊、不得私自或另行收取会诊劳务费等,有效防止医疗机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和医务人员违法违纪。市国土部门就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价格、矿业权评估行为的监督管理、评估机构的评估行为、项目发包的招投标和监理制度以及土地整理折抵建设用地指标调剂使用、基本农田异地代保行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并加大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行窗口受理、网上审批和集体会审制度,减少土地、矿业权审批工作人员直接与被审批单位接触。龙泉市及时收集各有关部门在监管交易活动中生成的经营者实施、接受商业贿赂等不当竞争的相关信息,形成比较完备的企业信用基本资料和数据,对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违规企业,取消其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准入资格,从而加大惩戒力度。
三、注重政策引导,宽严相济分类对待
(一)把握政策,分类处理。根据省、市专项治理工作的执导意见,我市各单位、部门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在对医疗器械购销类案件的处理上,我市始终坚持主动沟通、及时汇报,坚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区别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处理的原则,力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二)重点领域,重点查办。针对商业贿赂治理的重点领域,严厉查办卫生医疗系统、土地管理系统、工程建设系统中性质严重的案件。xx年全市共受理举报电话、信(访)90件,立案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19件,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检察机关立案59件62人,挽回国家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已侦结)13件,涉及科局级以上干部案件18件18人,医疗卫生系统14件14人,公路交通系统商业贿赂案件12起12人,林业系统6件6人,人事劳动部门3件4人,城建系统3件4人,教育系统3件4人,土管系统3件3人,烟草系统1件1人,公安系统1件1人;公安系统立案4件,移送起诉1件;全市工商部门对医药购销、零售行业、餐饮行业、教育行业、中介机构进行全面调查,已立案56件,已查结54件,案值1122余万元(主要涉及教辅材料、酒水、保险业、土地投标串标等)。xx年年1-4月份,市检察院共受理投诉举报21件,立案查处19件,已查结案件10件,涉及国家工职人员9人;工商部门查办案件4件4人,涉案金额36.59万元。
(三)加大对行贿人的打击。市治贿办多次召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等单位就如何打击行贿人进行讨论和研究,并形成一致观点,根据刑法第164条、389条等条款之规定,依法对情节严重、危害极大的行贿人实施刑事追究,该抓的抓,该判的判。
四、整改及时见效,督促检查有力。
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坚持日常督促检查和专项督促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各种方式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注意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市治贿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月 日至 日组织了 组督查组,对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共 家单位和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严格的评估验收,并将督查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督查情况看,各企业事业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全面的整改措施,进一步端正了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了自律。各单位、部门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了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一)权力制衡工作进一步推进。一是规范干部事权,不断缩减自由裁量幅度。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自由裁量的规定比较粗放,在许多方面缺乏实施细则,以致某些行政机关、行政人员存在行政行为不当、职务侵权、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等现象,有的干部在公务活动中存在随意使用公权、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市、区)通过制度的不断建立健全,减少部门行使事权中的自由裁量权,限制权力的扩张,避免权力的随意性,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发生,取得较好效果。如市经济开发区,规范房屋拆迁安置和工程建设工作方面的事权,防止“暗箱”操作;建立投资服务制度,规范行政许可事权;建立效能督查制度,促进干部高效廉洁履行事权;建立企业入区制度,规范企业入区事权。二是全面推开“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物资采购等为主要内容的权力制衡工作。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市、区)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推行对“一把手”权力制衡工作,使财务使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情况进一步公开,透明,并处于有力的监管之下,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招投标资格后审制度逐步推行。市建设局、监察局、招管办等单位针对原资格预审制度中的弊端,如设定7-10天的预审期限,给招标单位留下充足的“活动”时间,相互串标、贿赂的情况,经过多方面调研,出台了《招投标资格后审制度》,防止招标人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缩小招标内容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防止串标和商业贿赂的发生。xx年6月份,在市区市政道路北苑路、长虹路招标后进行投标人资格后审中,查处5家企业业绩造假、伪造证书,违规企业被取消预中标资格。该项制度的推行,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肯定。
(三)国有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深化。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单位着重抓好我市资源配置市场化建设工作,着力在“建、进、管”上下功夫。“建”好县、乡镇级招投标平台;该进场交易的项目必须“进”;健全制度“管”好资源配置,规范运作,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透明、高效、廉洁”的市场化平台。
第二篇:关于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
关于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
根据保监会《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推动我市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海南省分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和《**市分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为了解决我司业务经营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经营和公平竞争,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我司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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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一阶段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基本情况
前一阶段,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我司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抓好各项落实,根据省公司“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我司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分公司总经理颜振山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和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担任,本部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商业贿赂治理的日常工作。在总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后,我司也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现阶段学习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时机,教育广大员工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业绩观和以效益为中心、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倡导诚实守信,反对弄虚作假,提高了员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对开展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通过深入调研,我们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手续费的问题,既各保险公司可以向保险中介支付最高不超过保费8%的手续费,但为了拉拢中介机构为自己服务,多数保险公司支付的手续费超过该比例。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我司各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深入到各经营单位集中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具体做法是:一是认真分析各经营单位商业贿赂的各种表现形式,摸清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底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办法;二是认真组织查找问题,尤其是查找破坏保险市场秩序的问题。加强承保、理赔和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同时加强对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问题;三是针对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对各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没有发现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
三、对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综合运用教育、
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紧密
结合工作实际,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的认识,打造健康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
二是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治理。治理商业贿赂,制度是保证,我们除了要依据《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还要依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依据保监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依法检查,依法纠正,依法惩处。
三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企业自律机制。坚持依法经营,加强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
四、下一阶段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安排
(一)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
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积极构建保险系统预防治理商业贿赂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抓好教育预防工作,引导员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形成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新风尚;教育员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贿赂,做到防微杜渐,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清理规范保险中介组织工作结合起来。
认真贯彻保险中介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规范其服务行为,促进保险中介机构业内相互约束、共同遵守规则。引导保险中介机构上规模、上水平、讲诚信、守规则。加强对行业内中介机构的监管,健全制度,对中介机构的注册资金、经营场所、执业人员素质、身份等进行严格审查,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促进保险中介机构健康发展。
(三)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结合起来。
第三篇: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工作汇报
文章标题: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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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省市检查组对
城区治理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下面,我就城区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基本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长治市关于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长治贿[2014]6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城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了第二阶段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工作。
(一)宣传发动、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强大攻势
根据省、市的安排,城区于7月21日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安排和部署了全区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第二阶段的工作,制定并下发了《长治市城区关于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城监发[2014]4号)。会议要求全区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长治市关于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长治贿[2014]6号)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觉悟和思想认识;另一方面要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纠正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使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同时,深化改革,完善内部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不断铲除商业贿赂在教育系统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净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氛围,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规则,推动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认真自查,坚决遏制不正当交易行为蔓延
城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求城区有关单位在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过程中,一定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规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坚决从源头上展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治理和纠正,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稳定的大局。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组名单、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内部规定以及本单位排查的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开展不正当交易自查自纠的主要形式和成效等有关材料上报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要求各单位要在认真探索治理商业贿赂的方式方法、典型经验。在此期间,城区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于8月下旬对下属单位进行了督查,对各单位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在督查中发现,城区地税、国税、卫生、教育等重点部门能够认真开展这项工作,周密部署安排,尤其是城区卫生局,与下属各单位签订自查自纠责任书和重点岗位自查情况分解表,将责任分解到卫生局下属单位负责人,督促这些单位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
(三)建章立制、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行动,帮助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端正思想,提高了觉悟和认识,增强了职工的职业道德观念,规范了职工行为,做到了严格自律,同时也使广大干部职工受到了一次警示教育,且有效地强化了督查工作,加大监管力度。但是还需要从制度上予以保障,才能做到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只有建立和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才能在根本上治理商业贿赂,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在此基础上,城区治贿办要求全区各单位必须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掌握商业贿赂的典型特征和表现形式,结合本单位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人员和资金等情况,重新修订制度和内部规章流程,做到事事有监督、人人有义务、权责明确、各负其责。总之,在治理商业贿赂过程中,既要坚决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以上是我区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所采取的一些措施,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距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二、体会
抓好组织领导是搞好治理商业贿赂的关键。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已发展为“行规”,在个别地区和行业已渐趋普遍化、公开化。相当一部分商业贿赂是以付信息费、科研费、中介费、促销费、手续费、劳务费、咨询费、赞助费等方式发放的“奖金”、“提成”,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为由,付给对方单位或个人以现金、实物和其他形式的服务。商业贿赂案件比较复杂,查处比较困难。
第四篇: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工作汇报
省、市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省市检查组对城区治理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下面,我就城区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基本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长治市关于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长治贿[2014]6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城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了第二阶段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工作。
(一)宣传发动、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强大攻势
根据省、市的安排,城区于7月21日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安排和部署了全区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第二阶段的工作,制定并下发了《长治市城区关于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城监发[2014]4号)。会议要求全区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长治市关于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长治贿[2014]6号)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觉悟和思想认识;另一方面要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纠正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使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同时,深化改革,完善内部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不断铲除商业贿赂在教育系统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净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氛围,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规则,推动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认真自查,坚决遏制不正当交易行为蔓延
城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求城区有关单位在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过程中,一定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规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坚决从源头上展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治理和纠正,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稳定的大局。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组名单、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内部规定以及本单位排查的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开展不正当交易自查自纠的主要形式和成效等有关材料上报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要求各单位要在认真探索治理商业贿赂的方式方法、典型经验。在此期间,城区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于8月下旬对下属单位进行了督查,对各单位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在督查中发现,城区地税、国税、卫生、教育等重点部门能够认真开展这项工作,周密部署安排,尤其是城区卫生局,与下属各单位签订自查自纠责任书和重点岗位自查情况分解表,将责任分解到卫生局下属单位负责人,督促这些单位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
(三)建章立制、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行动,帮助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端正思想,提高了觉悟和认识,增强了职工的职业道德观念,规范了职工行为,做到了严格自律,同时也使广大干部职工受到了一次警示教育,且有效地强化了督查工作,加大监管力度。但是还需要从制度上予以保障,才能做到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只有建立和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才能在根本上治理商业贿赂,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在此基础上,城区治贿办要求全区各单位必须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掌握商业贿赂的典型特征和表现形式,结合本单位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人员和资金等情况,重新修订制度和内部规章流程,做到事事有监督、人人有义务、权责明确、各负其责。总之,在治理商业贿赂过程中,既要坚决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以上是我区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所采取的一些措施,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距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二、几点体会
(一)抓好组织领导是搞好治理商业贿赂的关键。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已发展为“行规”,在个别地区和行业已渐趋普遍化、公开化。相当一部分商业贿赂是以付信息费、科研费、中介费、促销费、手续费、劳务费、咨询费、赞助费等方式发放的“奖金”、“提成”,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为由,付给对方单位或个人以现金、实物和其他形式的服务。商业贿赂案件比较复杂,查处比较困难。商业贿赂往往与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直接相关.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又扰乱了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但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犯罪方式确是比较隐蔽的,大多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作案后通常也不会留下明显痕迹,局外人即使怀疑,也很难知内情。所以治理商业贿赂、对不正当交易进行自查自纠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单单依靠个别部门是不能很好地完成这项任务的,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协同配合,依靠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才能有力地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抓好制度建设是治理商业贿赂的根本。商业贿赂之所以能够蔓延开来,各单位制度不够健全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少数个人手中的权力缺乏监督和有力的约束;单位内部的审批、采购和相应的资金流动不够透明;原有的监督机制和办法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还有一些监督不到的范围等等原因给不法经营者有了可乘之机。所以必须坚持与时俱进,适时改进现有的规章,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则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审核,确定职责,合理分工,规范行为,严格程序,加强监管,切实做到用制度理事、用制度管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通过这样建立的长效机制,才能保证治理商业贿赂取得长久的效果。
(三)抓好信访和监督检查是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力保障。商业贿赂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涉及的范围广、工作难度大,所以要充分发挥信访和监督检查的作用,这是落实各种制度和措施、抓好这项工作的有力保障,也是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重要途径。只有通过信访和检查,才能真正了解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真实情况,提高干部群众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没有生存的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方向
回顾我们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虽然这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单位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单位开展工作迟缓;二是工作方法创新力度不够,没有真正取得实际效果;三是对不正当交易行为案件查处力度不大,没有扩大战果。今后我们工作的重点方向就是:
1、加强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危害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方式方法,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行动中来。
2、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岗位的宣传教育,使这些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做到令行禁止、有禁必止、执法必严,严格按照上级的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办事。
3、依法加大对涉及的单位和部门的监管力度,扩大案件线索收集渠道,坚决查处大案要案。
以上就是城区在治理商业贿赂中的几点做法,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力度,把这项工作深入推广开去,抓教育、重防范;抓制度、重规范;抓查处,重落实,为社会营造良好、和谐的经济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良性发展。
第五篇:2014年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工作汇报
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工作汇报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我院党总支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今年纠风工作的重点。根据上级下发的《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进行检查评估的工作细则》的要求和区公共服务委员会党委的具体部署,我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早预防、绝隐患。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我院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保证各项工作资料、数据和统计报表的真实、准确,从不弄虚作假。今年以来我院积极完善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六类120余项,加强医院规范化管理。我们通过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公开栏、职代会和日常召开的职工大会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事项、运营管理、人事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通过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促进医院依法执业、诚信行医。
2、对我院重点部门、主要环节的工作采取实时监督,保证早预防、早发现,避免酿成不良后果。我院自2014年建院以来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各项收费、药品和器械的采购,成立医德医风、药事、医疗事故处理等委员会,对医院的各项工作进行同步监督。(1)我们不断规范医院的采购行为。建立和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医院内部采购行为。自建院以来就实行主管院长负责下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院内一律使用集中采购中标药品,减少流通环节,逐步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医疗设备招标采购范围。(2)实行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制度。制定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制度,对负责基建工程以及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采购、管理等工作人员实行轮岗制。(3)严格坚 1
持《三个一票否决制度》。自建院以来我们就制定了“三个一票否决制”,即:a.与各供货厂商签订诚信合同,严禁行贿、馈赠等各种不良行为,一经发现,撤销供货合同。b.禁本院职工私自与厂家接触,并收受各种回扣及礼品,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c.利用工作之便,向患者索取礼品及红包,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解除劳动合同。对违反规定且不听劝告、顶风违纪的人员,一律解除劳动合同。(4)医院与各科室(部门)和每个职工个人签订《廉洁行医责任书》。明确规定在具体的医疗行为中如何作到遵章守纪、廉洁行医,使科室、职工能有效地约束各项行为。(5)始终坚持惠民医院的核心:通过“三个合理”和“一高一低一优”来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三个合理”指 :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一高一低一优”指:高医疗水平、低收费、优质服务。采取措施,控制过度医疗:根据病情需要进行各种必须的辅助检查,杜绝过度检查;控制选择低价格的医疗耗材成本,取消过度消费;严格限定处方量,减少大处方,减少药品浪费,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
3、不正当交易行为往往与利益密不可分,我院创新管理体制,加强医院管理,有效避免了不正当交易的发生。(1)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和岗位聘任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实行岗位聘任制,对于干部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和任期述职考核制度。(2)严格实行收入与经济指标脱钩。个人收入与医院和科室的收入完全脱钩,使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完全从患者的角度出发,全心全意救治病人,使医务人员回归“救死扶伤”的本色。(3)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实行绩效工资制:探索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严格绩效考核制度,以服务态度、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岗位风险、服务数量、医德医风等为指标,将绩效工资、晋级等挂钩,加强奖惩力度,发挥绩效工资的作用。(4)药品收支设立专户管理(5)后勤全面社会化,使医院能够全力发展业务。
4、建立一整套长效机制是保障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生、杜绝漏洞的必要措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任务,必须认识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要把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进行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切实做好各项工作。(1)继续深入开展学习与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增强职工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分别组织党课报告会2次,80人参加;组织治理商业贿赂专题学习2次,270人参加;组织专题辅导报告1场,参加人数185人次;组织党纪政纪条规学习3次,500余人参加;利用参观“预防职务犯罪,治理商业贿赂”展览(1次,48人)、观看警示教育录像(1次、75人)和岗前培训、中层干部培训(2次、150人)的形式进行警示教育。(2)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为全体职工教唱“八荣八耻”歌曲;在参加和组织各种文艺演出的节目时,注意融入宣传纠正行风的内容,寓教于乐(有2个小品和1个“三句半”的节目,观看演出有480人);积极参与公共委组织的治理商业贿赂连环画的创作,我院有1名职工创作了2幅作品。另外,我院还注意在一线科室培养、宣传先进典型,在全院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促使全体职工增强自律意识,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筑牢思想道德防线。(2)将整改工作贯穿始终。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及时整改,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净化医疗服务环境,强化我院的各项惠民措施,坚持惠民理念不动摇。(3)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建立长效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科室各负其责、依靠全体职工支持和参与的总体要(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HaOWord.COM)求,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切实做好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