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门:
11月16日,发生了一起员工在微信工作群里发布不当言论的违纪事件。此事件虽然未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但是在公开场合下发表的不当言论在广大职工中引起了舆论,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暴露出部门抓团队管理主体责任缺失,班组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及未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等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人员管理,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1月16日18:00,巡查部按照工作要求在微信工作群里发布了含有“未在规定时间内在餐厅吃早饭”内容的巡查记录表。作业车队垃圾清运班班长在未调查的情况下,于18:54在微信工作群里以文字的形式发布了不当言论,违反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各部门职责(试行)》,属于严重违纪问题。
二、主要原因
经调查,认为此次事件是一起部门加强人员管理不到位,员工思想认识和纪律意识不高引发的责任事件,主要原因如下:
(一)纪律意识淡薄、部门主责缺失。4月28日印发的《各部门职责(试行)》里“作业车队清运班工作职责”第6条明确“加强驾驶员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驾驶操作规范培训,提高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遵章守法意识”。5月22日试行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中共性指标考核标准“(一)劳动纪律”第9条“公司员工应相互尊重、团结友善,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打架斗殴、目无法纪,凡有上述情节者,无论何人,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推动工作落实、营造良好作风的重要保障。作业车队抓部门管理主体责任缺失,在组织员工学习文件精神、落实工作要求、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成效不明显,人员思想未统一到提升工作能力和提升职业素养上来,按规矩办事、按流程办事的纪律意识淡薄。
(二)重业务轻管理、班组监管不到位。班组职位不大、责任不小,是凝聚工作合力,推动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重要基础。班组长是深处一线的指挥官,是联系上下级的纽带和桥梁,要正确认识业务和管理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提升团队的综合战斗力。贺鹏作为清运班班长,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未做到以身作则及未发挥出示范带头作用,也未及时采取任何有效应对措施,负有直接责任,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
三、处理意见
依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
一是由分管领导对作业车队队长约谈,责令部门立即整改,并取消争优评优评选资格。二是责令停职反省,并处罚300元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