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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多篇

发布时间:2023-06-15 09:20:58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引言】检察工作报告多篇为好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检察工作报告多篇

【第1篇】检察院审判工作调研报告

年来,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开展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检察监督,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但是当前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在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和困扰,严重制约了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笔者作为一名基层民行检察工作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基层院民行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谈一些看法,与同仁商榷。

一、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存在很多困难。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但是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法院审判卷宗或进行调卷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由于法律没有规定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监督过程中的调查取证的职权,就使得现行法律规定的民事抗诉的力度受限,抗诉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延安市院向中院提出抗诉的一件案件,中院裁定由黄陵法院再审,该案在县院发了检察建议的情况下才审结。

人民法院将抗诉案件发回重审,弱化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权,降低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抗诉案件被发回重审,由原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而原审法院却向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即其对等人民检察院的上级检察院)通知派员出席法庭。这种做法实际违背了司法制度的基本对等原则,同时也不利于及时纠正错误裁判。

基层人民检察院无抗诉权,不利于抗诉活动的健康发展。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检察院无抗诉权。实际上,基层检察院是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联系最直接的检察机关,由于基层检察院大量接触实际工作,熟悉情况,对于同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情况较清楚,也便于调查取证,最易对民事诉讼进行及时有效地监督。在实践中,大量的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直接到基层人民检察院去申诉。而对此基层人民检察却无抗诉权,只能建议或提请上级人民检察提出抗诉。这无疑加大了抗诉活动的成本。可见,我国关于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是原则的、有限的,检察机关的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受到了限制。

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益诉讼,法理充足,法规缺位。

现行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但缺乏民事公诉的具体明确规定。近几年来,全国许多地方检察机关对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作了有益的尝试,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总体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由于立法不明确,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与法院认识不一,法学界对此仍存在分歧,因此开展此项工作目前仍举步维艰。

人民法院的单方司法解释及内部规定对检察权进行限制的现象日趋增多。

如最高人民法院于底在重庆召开《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中要求:“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案件;涉及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的案件;执行和解的案件;原审案件当事人在原审裁判生效两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同一检察院提出过抗诉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明确不适用抗诉程序处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规定是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88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之规定的,是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限制甚至剥夺。再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由抗诉机关出席法庭的人员按照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宣读抗诉书,不参与庭审的其它诉讼活动…”等一些最高法院的规定也是对检察权的限制,可以说是严重违法,缺乏法理基础。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所在

客观地讲,破解民行检察长期以来路障重重的原因时,首先要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与现行立法上的局限性一样,都会削弱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效果: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力量配备不足。

究其原因:一是民行工作起步较晚。由于历史原因,民事诉讼法实行以后,民事检察工作才被重视起来。各级检察机关先后在检察业务中增加设立了民事检察部门,专门从事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加之这项工作与其它检察业务的关联性不大,与各业务部门横向联系较少,而且实事求是地讲,工作业绩上没有取得重大突破,监督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致使大家对民行检察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充分认识,从而监督意识不强,观念上难更新,思想保守,对新的监督方式探索研究的少,没有开拓进取精神,使民行检察工作发展缓慢。二是随着机构改革,以延安检察机关为例,13个基层检察院民行检察机构均被撤销,民行人员被充实到控申部门,名义上配备一名民行专干,实际上除宝塔区院外,其他十二个县院无一名真正从事民行专干。领导班子对民行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弱化,使民行检察工作走入低谷。出现有些县院民行工作几乎不能正常开展,全年工作为空白。三是由于民行队伍力量严重不足,民行检察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极度不适应民行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临时凑数思想严重,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年龄偏大,工作没有积极性,执法意识不强。现有的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直接影响着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

民行检察的工作重点定位不准。

检察机关的民行检察监督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违反法律的判决、裁定的抗诉,二是对民事行政审判法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依法侦查、追究刑事责任。民行检察工作形式上的一手硬一手软,导致最终结果是被动地受制于人;在此局面下我们应当把工作重点放在查处上;对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者的惩处便是最好的监督。目前全国各检察机关民行部门人员配备少,且大量精力放在寻找抗诉案源、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支持监督起诉等工作上,以完成上级院下达的岗位目标评比任务,致使在查处法官职务犯罪工作上没有力度;后果是抗诉案件数量上升,改判却很少,检察建议发出不少,往往收效甚微;社会各界对监督的效果也不认同,难以达到社会所需要的监督效果

现行民事检察制度在立法上的局限性

1、现行立法的总则和分则的规定相互矛盾。在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民事诉讼检察的规定,总则和分则不相一致。总则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规定的范围十分宽泛。但是,在分则中,只规定检察机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进行抗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又十分狭窄。在这样前后矛盾的法律规定面前,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进退两难。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一切违法行为都可以进行监督,但由于分则中没有具体规定,任何一个法院都可以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理由,拒绝检察机关对抗诉以外任何形式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仅仅按照分则的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监督,放弃对民事审判活动的全面监督,有悖于总则规定的精神;然而,按照总则的规定实施全面监督,则没有分则的法律依据。同样,现行的《民法通则》第5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2条对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进行了规定,但是,实践中,对一方当事人不愿履行合同义务,以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为由请求撤销合同的案件,或者合同的签订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案件,法院都是以合同的签订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作出合法有效的判决,如有一方不服判决、裁定来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却无法进入监督程序,因为,此类情形并未纳入《民事诉讼法》第179条之中。

2、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民事抗诉权过于狭窄。抗诉,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权力。包括上诉程序的抗诉权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权。完整的抗诉权是将法院全部的判决、裁定、调解都置于监督之下,检察机关对一审判决、裁定、调解和二审判决、裁定、调解都可以抗诉,而不论其是否生效。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抗诉权,并不是完整的抗诉权,而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权。按照这样的规定,检察机关只能对二审判决、裁定和一审生效的判决、裁定进行抗诉,凡是没有生效的判决、裁定,检察机关无权抗诉。这就是所谓的“事后监督”。同样,检察机关对法院的民事调解也没有监督权,而法院做出的民事调解和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民事判决可以提出抗诉,那么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调解检察机关也应有权提出抗诉。实践中,法院主张民事调解工作,近几年,就我市两级法院每年民事案件调解率占40%左右,占的比例相当大,但是现行民事诉讼法却没有赋予检察机关此项权利。这些充分说明现行民事检察工作中的抗诉权过于狭窄,是不完整的抗诉权。

3、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职权过于狭窄。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职能既然是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那么,就不应当仅仅享有抗诉权,仅仅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中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进行监督,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总则的规定,对民事审判活动实施全面监督。这种全面监督,不仅仅包括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也包括对起诉至判决、裁定、执行全部活动的监督,以及对重要的民事案件参与诉讼的权力和对涉及国有资产流失和社会公益的案件的起诉权。这样的民事检察监督,才是完整的法律监督。然而,现行立法除了赋予检察机关所谓的“事后监督”的抗诉权以外,再没有任何其他的监督权力,检察机关在这样的立法面前,无法实施全面的法律监督职责。例如,今年一个基层院受理了一件当事人不服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作出的民事裁定,该裁定明显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但检察机关就是无法进入监督程序。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进一步完善立法,改变民行检察监督的被动局面。

在民事诉讼法分则中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施全程监督;通过立法途径赋予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的起诉权,把调解和执行纳入民行检察监督范围,将民事审判活动检察监督的范围进行拓宽和完善;赋予检察机关实施民事检察监督相应的权利,特别是对再审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权、纠正违法权、检察建议权。

加大措施,狠抓办案,提高民事行政检察案件质量。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质量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立足点、出发点,也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落脚点和归宿,更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得以生存发展的生命线。因此,首先要从增强民行监督意识入手,充分认识民事行政检察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对错误裁判进行抗诉,平息民怨,对正确裁判进行息诉,化解矛盾,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职责。其次在审查案件中,要坚持“敢抗、抗准”和“公开、公正、合法”的办案原则,紧紧抓住办案质量、办案效果、办案效率三个环节。坚持正确的审查方法,在办案中积极推行公开审查制度,制作了《民行申诉案件受案、立案告知书》,维护当事人的及时告知权利和义务,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全面了解、查清案情,保证案件的正确办理。坚持把握好抗诉标准。应尽量减少周转环节,提高诉讼效率,提升案件质量,人民群众也才能更加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检察机关也才能更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决定是否抗诉时,严格按照抗诉条件审查把关。应尽量减少周转环节,提高诉讼效率,提升案件质量,人民群众也才能更加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检察机关也才能更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第三,理顺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要明确办案质量是民行监督的前提,办案数量是保证民行监督效果的基础,要把办理民行抗诉案件的质量和数量作为衡量民行检察工作量化指标,规定立办案件数量,以促进全市民行检察工作向前发展。

加强协调、理顺关系,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顺利开展酿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虽然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实现公平、正义和维护社会稳定,但每改判一件案件,必然会影响到审判人员的形象和威信,因此,一方面需要加强与法院的联系,沟通思想,统一认识,争取法院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民事行政检察的操作规程,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逐步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使民行检察工作与审判工作既相互监督又互相配合。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汇报民行检察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和工作情况,特别是对办案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汇报,寻求党委、人大的领导和支持,使党委、人大成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的坚强后盾,从而使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第2篇】区检察院第一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区检察院第一党支部书记 张选荣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现将我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8月,按照院总支的决定,我担任渭城区检察院第一党支部书记,负责党建工作。

我们第一党支部共有党员19人,其中正式党员18人,预备党员1人。党员主要来自于反贪局、控告申诉科、法警队。为了使党建工作达到促进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促进检察队伍建设,我在思想上明确了一个思路,就是创建服务型机关党支部,以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为中心,抓好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为此,我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党支部书记要以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为工作重点。一年来,我为19名党员建立学习档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我努力抓好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立足检察机关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坚持党员学习制度,党建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党支部积极开展组织建设工作,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组织党员、积极分子学习有关党建的文章,学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促使广大党员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目标,鼓足了干劲,做出了成绩,促进了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

2、抓好党支部建设情况。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党支部自身建设,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制定党员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定期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促进工作,努力建设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反贪局和法警队的干警经常外出参加有关的专案工作,根据这一特点,我们在专案上及时建立临时党支部,定期开展党组织、党员学习活动,打铁先要自身硬,更好的促进反腐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努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一年来,认真抓好党员的日常性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内关爱帮扶,坚定党员信念,增强党员意识,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党建月、双争双评活动的。我们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健全落实了党内激励、关怀机制,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保障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引导党员加强党性修养、提升自身素质、开展专业自我成长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大力加强党建制度建设。我们制定了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并认真执行,做到了党总支抓我们支部书记,支部书记抓落实,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通过开会、上党课、建学习园地、做读书笔记、交流心得体会、专项调查问卷等活动,加强党建工作,深入总结党组织创造的新经验,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建立健全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二、抓基层党建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

一是党建工作履职还不到位,党员的学习时间不够,有些党员在思想上认为检察业务是主业,党建工作是副业,对党务工作不积极,不熟悉,从观念上不太能够适应当前党建工作的新形势。

二是党建工作内容单一缺乏创意,平时的党建工作局限于开会学习,听党课,写学习笔记等。

经过对以上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究其原因,一是,党员思想认识不到位。第一党支部党员主要是反贪局、控告申诉科、法警队的`党员,由于平时办案任务重,工作繁忙,许多党员忙于工作,参加党员学习活动不积极。二是,党支部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第一党支部书记是兼任的,平时也要办理案件,往往忽视与党员面对面的交心谈心。在倾听党员意见方面还存在不足。

三、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的思路

1、加强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执政决策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提高个人和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争做勤政廉洁的模范。

2、要制定出更加细化的组织制度,将党建工作的方方面面细化到制度中去,明确到每个党员,做好定期党员自查,党支部定期检查,考核,务必使党建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

3、要继续开展常规党建工作的各项活动,在工作中锻炼党员的革命意志,通过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带出一支工作作风强硬,能打硬仗的反腐败党员队伍。

4、要围绕反腐败工作建设抓党建,反贪局的干警将整建制转隶区监察委员会和区纪委合署办公,虽然工作单位发生了改变,但是工作职能没有变化,我们要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创新党建工作方法,开展好党建工作,促使第一支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3篇】检察工作转变思维方式工作报告

检察工作转变思维方式工作报告

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有赖于思维方式变革的牵引。在某种意义上讲,要取得突破性的工作业绩意味着必须先实现思维方式的科学性变革。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执法环境在不断发生变化,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是与时俱进的客观需要,是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也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抓好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的贯彻落实,笔者认为需要认识和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面临带政治性的问题增多的趋势

“理性执法”不仅要求检察干警要有法律专业素养,而且具有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具有群众工作能力,能够理性地把握和处理检察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要实现“理性执法”的效果,一是要在实践中强化检察工作的党性,强化检察人员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防止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情况发生,真正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理性思维去分析矛盾、及时化解矛盾,满足普通老百姓正当的利益诉求,真正地融法、理、情于一体,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平正义。二要强化学习,强化预测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作为检察机关的干警,必须以学习强化理性思维锻炼,才能善于抓住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出现的新特点和规律,抓住不同的社会背景下不同的工作侧重点和主要矛盾,从而服从服务于全局工作的需要,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转变工作思维方式

“平和执法”首先就是要求以平等谦和而不是居高临下的冷漠态度对待人民群众,对群众的涉检诉求,不能采取“堵”的办法拒之门外,要以公心、诚心和耐心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使群众感到理有处可说,冤有处可诉,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对社会的信任和友善,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其次要理顺群众情绪。“平和执法”既是一种执法心态,更是一种执法境界。“和而不同”,尤其在接待群体性上访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时,不能只满足于暂时的平息,而是要着力做好群众工作,从根本上理顺群众的情绪。这就要求检察干警在对非对抗性矛盾的处理过程中,遇到挑衅、阻碍等复杂情况时,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心态和权力的谦抑,设身处地地考虑到当事人的切身感受,感同身受地体谅困难群众生活的不易,以平和的心态、平等公正的态度,尽量化解矛盾,以公信力实现动态稳定,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三、强调文明执法的重要性

“文明执法”就是要创新执法理念,加强执法管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注重执法的方式、方法,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以良好的执法作风和执法效果使人民群众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而且能感受到检察队伍的良好素质。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要做到“文明执法”关键点是要有文明执法的先进理念,才能切实在办案和工作中体现出良好的作风和文明的形象。对于检察人员来说,一要体现在程序文明上。在工作中特别是在办案中要严格遵循程序,不做违反程序和纪律的事情,尊重和维护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应有的人格尊严。二要体现在举止文明上。接访群众中“一请二坐三喝茶”细节虽小,但能够充分体现出检察人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

四、加强规范化执法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行和普法教育的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日益强化。但群众的利益诉求有相当部分是改革不断推进深化的产物,这些问题与诉求涉及面广、层次深,而且往往与切身利益联系在一起,如果不依托与之发展配套的政策制度,仅靠检察机关解决起来难度是很大的。也就是说,新形势下检察干警思维方式必须转变到“规范执法”上来,规范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规范办案环节,力求使每个执法环节都有章可循。从某种意义上说,规范执法也是解决许多现实涉检信访等问题的一剂良方。控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检察环节信访秩序的双向规范。一方面是规范工作程序,在信访事项的登记、受理、分流、办理、督察、反馈等环节上,做到程序到位,工作规范。另一方面是规范来访人的信访秩序,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依法、文明、有序上访,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这样就能够以规范赢得公信力,减少来访人与检察机关的对立情绪,努力营造接访场所的和谐氛围,为解决涉检信访问题奠定基础。

【第4篇】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属于检察机关内部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是为了保证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对机关事务工作进行合理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服务和监督等一系列活动,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保障平台。近年来,“业务立检、科技强检”已成为检察事业科学、可持续发展的主要趋势,而

提供优质、高效的后勤保障服务和管理,是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为此,如何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笔者结合后勤保障工作的特点和面临的问题,提出加强基层检察院后勤保障工作的对策,同大家探讨。

一、基层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的特点

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不仅要进行行政事务管理和为广大检察干警的衣、食、住、行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检察院正常运转和检察人员正常工作,也要为人民群众到检察院解决诉讼纠纷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起着关键作用。因此,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搞得好坏与否,直接影响到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以及检察工作的质量。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中,检察机关后勤保障部门与其他部门业务工作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

第一、综合性。,检察院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基层院撤销了政策研究室,将原来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政策研究工作合署于办公室工作,办公室就是纯粹的后勤保障部门,具体担负着全院的车辆、行装、财务、统计、基建、文秘、会务、人民监督员、督办、收发、保密、档案、信息、通讯、办公用品、食堂、水电、安全、卫生绿化和地方党委、政府开展的目标考核项目及公共关系等30余项管理、服务职责。因此,后勤保障部门是一个综合性、行政业务项目纷繁、涉及面广的内部管理、保障、服务机构。

第二、服务性。后勤保障服务既是后勤管理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后勤管理工作的归宿。基层检察机关后勤保障部门是全院正常运转的能量保障平台,必须不折不扣地对上对下、对内对外服务。主要归纳为“五大”服务:一是为领导服务。后勤保障部门所处的地位,决定了它首先要为领导服务。领导工作到哪里,后勤服务工作范围就要延伸到哪里。二是为干警服务。检察人员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主体,在分工协作和共同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为了让干警们全心身地投入检察业务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后勤保障部门必须为全院干警的衣、食、住、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为机关服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为保障检察工作正常运转,后勤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公、办案条件,美化院容环境。四是为各内设机构服务。根据检察院各内设机构所从事的职能活动,后勤保障部门往往掌管着全院的财、物,也是确保各业务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命根子”,这就需要后勤保障部门为其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做好物资合理分配、平衡协调。五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全党的宗旨,也是后勤保障部门一切工作的落脚点。把前面四项服务工作做到家、做圆满,不但保证了检察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更重要的是为人民群众来检察院诉讼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人民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解决生活中的纠纷。

第三、复杂性。检察院的后勤保障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一是表现在后勤保障工作事无巨细,头绪繁多,既有人际关系,又有人与物的关系,而人与物的关系处理不当,又会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检察业务所需的车辆、通讯、办公器材、装备等物资保障以及全体检察干警的生活,样样都要细心考虑周全,精心安排,稍有疏漏,就会影响检察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检察人员办案的情绪。二是上下左右,纵横交错,涉及面广,既要处理好本院内部各局、科、室、队的关系,又要协调好检察院与外单位诸多方面的关系。

第四、琐碎性。后勤保障工作常常是从一些不起眼的树枝落叶、芝麻小事做起,然而这些被称为小事的工作切不可小看。具体工作中,会议会务需要上传下达、发通知、抬桌子、搬凳子、备水果、端杯子、倒茶水,如果没有这些不起眼的准备工作,就无法保证大事的顺利进行。如检察院举行的新办公大楼奠基典礼,办公室作为后勤保障部门具体承担起这项任务,无论是制订方案、统筹安排的大事,还是买矿泉水之类的小事,都要瞻前顾后,考虑周全,才能保证仪式的顺利进行;还有每天的迎来送往,电话的接进拨出,是再小不过的事,都代表着检察院的文明风貌,若有不慎,将会直接影响上下、内外关系;还有在接待来客和参加对外活动中,小事处理不当,也将会影响到检察机关的形象。

总之,离开了后勤部门的保障服务工作,检察机关的正常运转就会受到不可估量的影响。

二、基层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面临的问题

后勤保障工作对检察机关开展业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现阶段基层检察院后勤保障工作仍面临很多问题。

1、行政经费和办案经费严重不足,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基层院工作的开展。目前,由于经济发展,物价上涨,各项费用开支加大,再加上检察业务的不断创新,对设备、器材的要求越来越高,当地财政拨款已无法满足办案和其它检察业务活动开展的需要。

2、后勤部门任务重,人员少、兼职多,使后勤

服务跟不上。作为后勤保障部门的办公室,一方面要接受上级检察机关的计财装备、政策研究、办公室办文等工作的目标任务考评;另一方面,还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禁毒、综合治理、卫生、安全等近20项的单项工作。这种“倒金字塔式”的机构配置,使基层院办公室人员身兼数职,任务多、项目杂,压力过大,许多事都疲于应付,使服务保障跟不上,不仅直接影响到了办公室行政管理职能的高效发挥,还影响了检务后勤保障的优质服务。

3、后勤保障工作管理、服务机制不科学、制度不完备。后勤保障工作存在着管理方法不科学,服务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凭经验办事,靠习惯做法,失范、无序、随意性大,工作中很容易出现漏洞,对检察业务服务就会难上加难。

4、后勤工作管理体制不健全。当前检察机关后勤保障管理在体制上,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纵向封闭型”,存在着“小而全”的编制模式,在管理方法上,采取的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方法;在分配制度上,仍然是“铁饭碗”、“福利型”;在效率上,存在着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低效率的问题。这一系列的问题,制约和影响了检察后勤保障工作的发展,这也是整个国家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病,因此无论是检察机关还是全国都需要加快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社会化的进程。

5、后勤管理者服务意识、管理意识不强。后勤工作者相对存在素质不高的问题,从思想上没有完全树立为全局服务的意识。

6、检察办公设施和办案设备落后,没有专项资金来加强建设,不能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

三、大力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虽然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存在很多问题,但要更好地发挥和强化后勤部门的“参谋、助手、协调、服本务、管理”等职能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善:

1、以争取收入为主攻,全力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经费保障,首先取决于收入,其次是使用、管理。把经费保障的主攻方向放在争取收入上,竭尽全力打好这一攻坚战。一是强化领导。检察长一把手应亲自抓经费筹措,疏通渠道,主管副检察长应亲自谋划、具体组织、直接运作,积极协调解决经费保障中的难点问题。二是主动争取。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以及财政等部门汇报、介绍检察机关工作特点、业务发展客观需求、经费困难等实际问题,做到与财政、计划等部门常来往、勤沟通、多协调,使所需经费足额、及时落实到位。三是广开渠道。首先是造好预算,争取财政拨款。做到综合该单位实际需要,把预算打满打足,并做到立项有据、理由充分。其次是强化办案,争取案款返还。充分运用检察机关办案赃款返还的政策,多办案、多上缴、多返还。第三是积极申请,争取上级补助。对于上级专项补助款、扶贫款,要做到早立项、早申请、以获得主动权。同时,对来之不易的经费,突出重点,合理安排,专款专用,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

2、以“两房”建设为中坚,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办案用房和业务用房是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投资一时,功在长远。要认真负责地抓好“两房”建设。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要成立专门的“两房”建设领导小组,设“两房”建设办公室,统一组织 “两房”建设工作。由专人负责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积极争取政府计划、财政、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做好项目申报、投资申请等工作。二是合理规划,量力而行。“两房”建设的项目申报、投资申请和施工建设,严格按照上级院规划和本级检察机关以及当地政府部门的实际情况统一计划。着眼于未来形势的发展,树立前瞻意识和科技意识,充分预留出办公自动化、技术网络化和诉讼智能化等发展空间,为将来的发展打好基础。三是严格标准,保证质量。“两房”建设的项目申报、投资申请和施工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和该院的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进行,严格掌握尺度,实行公开招标,坚持优质优料,杜绝“豆腐渣”工程。

3、以信息化为统领,强力启动科技强检工程。科技强检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加强法律监督的迫切要求,是检察机关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一是坚持科技优先。经费使用上,在保证正常业务的情况下,优先考虑高科技装备;装备购置上,在保证与高检院《标准》对号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安排上,在保证应急项目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信息化建设。二是强化组织领导。高科技装备建设要在上级院统一领导下,以担负计财装备职能的办公室和技术部门为主导、业务部门配合,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对项目的设置、经费的申请、购置“计划”、使用、管理等,做好事前评估与预测,确保科技装备建设有条不紊地开展。尤其是信息网络建设,坚持落实各级岗位责任制,坚持统一科技项目的立项论证、统一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统一到指定供货点集中采购、统—调配技术和资源优势,统一实施技术指导和管理。三是实行监督管理。对科技装备建设的购置、招标、评标、方案、审批、工程质量验收、部门配备、材料消耗等各个环节,要实行监督管理,确保科技装备的质量。

4、抓科学管理,勤俭持检。应研究制定一系列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后勤保障制度。一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各类财务、会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所有开支、报销经院领导层级审批。管好单位固定资产帐目,保证资产不流失、浪费。二是压缩各种办公开支。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购管理,小额购物支出由各部门申报,办公室工作人员列计划采购后再发放,大额购物支出一律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并由办公室两人以上共同采购。三是合理安排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统一接待来客就餐,一律报主管后勤的领导批准后,到院外定点餐厅安排,如实填写接待报销单,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四是规范车辆管理。车辆应由党组会统一研究决定分配给科室,原则上车辆由各科长管理、归科室使用,出车要登记行程记录。办公室统一负责车辆维修、油料配给、年审、保险理赔等事项。院内特殊情况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

五、抓财务纪律,廉洁从检。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一是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定期到各部门检查,严禁部门设立帐户和小金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二是实行财务支出月通报制度。每月底,办公室应将本月各项支出制成明细表,由主管领导及监察部门审核后张贴于院公告栏,接受广大干警监督,杜绝不合理支出及超标准支出。三是严格执行警务用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违章驾车,避免因违章出现事故而带来的不必要损失。通过上述措施,有效地防止公款消费、铺张浪费等问题发生,确保检察经费及检务设备的有效、合理使用,从面保障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后勤人员综合素质。做好新时期的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后勤人员须具备办事高效、保障得力、服务优良的能力,树立为办案服务、为一切检察业务服务的大局意识,努力提高服务能力、管理能力、组织能力、文秘能力、参谋助手能力和培养稳重、踏实、仔细的工作作风。后勤工作属于承上启下、左右互动的工作性质,平时跑腿学舌的事很多,这就需要每名工作人员认真、仔细、耐心地做好每件事情,要在细中求精,精中务实,实中求细,最终达到领导满意、大家满意。实践证明,坚持稳重、耐心、细致是搞好后勤工作的基础,更是后勤发挥更大作用的根本保障。

【第5篇】7月检察院工作人员述职述廉报告

20xx年9月12日经市委决定我到萨尔图区检察院任党组书记,年3月19日经区委提名,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我为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将我任职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讲政治、勤奋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在实践中丰富领导艺术,提高领导水平,完善自我。

到萨区检察院任党组书记、检察长职务,是对我人生的又一次新的考验。新的工作向我提出了新的挑战,新的环境为我提供了服务于人民的更好机会。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工作的要求,我始终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深入学习党的十五大会议精神,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认真贯彻检察工作“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二十字方针。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提高执法水平。通过讲学习,自觉地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更高的举起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指导自己的实践;通过讲政治,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通过讲正气,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坚决贯彻、模范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我深知: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把自己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依靠党和人民做好检察工作,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我做好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做为检验自己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二、抓班子、带队伍,求真务实,解决实际困难

“三讲”,教育使我充分认识到,讲政治是核心。做为基层检察院的带头人,带出一流的队伍,争创一流的业绩,就是最大的政治。上任伊始,我首先召开了党组会议,讨论的第一个题目就是萨区检察院现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党组成员一致认为解决班子的合力问题是第一位的,第二就是切实解决干警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如干警上下班通勤问题、中午就餐问题、远道干警的午休问题,等等。

为了增强班子合力,我着重从四个方面狠抓了班子建设:一是加强班子成员理论学习,在具体工作中从讲政治的高度处理一切问题,从思想上达到团结和统一;二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坚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沟通思想,认真吸纳每个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对副职的分管工作重新进行调整,使分工更加合理:四是明确责任,检察长负总责,副检察长按分工负具体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通过以上举措,调动了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使班子成员达到了思想上统一,步调上一致,工作上同心,相互补台不拆台,共同承担起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责任。

班子的合力解决了,接下来就是求真务实地解决干警们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党组形成一致意见后,明确分工,解决干警实际困难。原来院里有近30名干警由于家离单位较远,通勤问题一直困扰着他们,在区委、区政府帮助下,为家住新村、万宝的干警解决了通勤车,为家住龙凤、红岗、让胡路的干警解决了通勤票的问题;原来干警中午无处就餐,只能吃盒饭,既增加经济负担,又不卫生,院里收回了出租的门市房,筹建了职工食堂,解决了中午职工就餐的问题;原来院内没有娱乐设施,干警休息时间无处去,院里就调整了办公用房,建起了职工娱乐活动室;原来分属各科室的办案用车油料不够用,经过统一协调解决了车辆用油,从而从根本上克服了科室有车没油到处划援要油用的问题;原来远道职工中午没有地方休息,在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院里为他们购买了折叠式的长条沙发,使他们中午有了休息的地方。

干警的实际问题得到了解决,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很快地提高了,干警争先创优的意识也随之提高了,奋斗的目标产生了,争创省级“五好”检察院和全省人民满意检察院的劲头更足了。

三、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从解决队伍纪律作风入手,狠抓检察队伍建设

上任之初,面对萨区检察院队伍在纪律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党组经过认真分析,对症下药,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加强对干警的纪律作风教育。我们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三个教育”活动,在全院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公正执法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在此基础上为了加强全院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又在全院党员干部中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被钱和色推向深渊的市长》、《胡长清案件警示录》等反腐倡廉的反面典型,使干警对腐败的危害性、危险性和复杂性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增加了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使命感,强化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纪律意识。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我们重新修定出台了一系列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如党组会议制度,班子会议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政治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办公会制度,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值班制度,车辆、枪支管理制度等13项200多条,靠纪律约束人,靠制度管理人,各项规章制度成为全院干警的行为准则,使各项检察工作在制度的严格规范下有序运行。

三是严明纪律,保障党组决策的贯彻实施。纪律是执行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没有纪律制约的队伍,必将溃不成军。我院有一名司机,长期作风散慢,工作中不听调动,不服从安排,科长找他谈话,还很不服气,科长把他交给院里,我就组织政工科长、纪检组长集体找他谈话,指出他的缺点和问题所在,帮他找出了思想上不遵守纪律的根源,并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又做了相应的思想工作,使其很快地接受了院党组的安排,严肃了劳动纪律。

为了严肃办案纪律,我们推行了廉政监督卡和一案一跟踪、案后必回访制度,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干警在办案活动中的情况,实行强有力的纪律监督。

四是关心群众疾苦,处处想着干警。从优待警,是反腐倡廉的一剂良药,每当干警有病时我都派人到医院去看望,干警中有婚丧稼娶的我都到场祝贺和慰问。办公室冬天暖气不热,我组织人力在秋天及时改造管线,让干警在暖和的房间里办公。每逢年节,在财力短缺的情况下,也要给大家分上一点生活用品,让干警体会到组织的关怀。对院里离退休的老同志,我们也非常关心,使他们虽然离开检察岗位,但仍然支持检察工作。

四、廉洁从检,公正执法,服务大局,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新突破

萨尔图区是大庆市的中心区,刑事发案较多,我院一年受理的刑事案件500多件,相当于龙凤、让区、红岗三个检察院的总和,经济案件发案率在全市也占比较大的比例。在处理各种案件中,来人说情的、走后门的比较多,送钱、送物的也大有人在,一年来我拒收的礼金有十万元之多。对待这些送钱送礼的人,我的态度是坚决不收,并且严厉地指出这种行为是对检察官和法律的讥讽,是对我人格的污辱。针对这种情况的发生,我在《大庆晚报》上发表了“警惕法律拼缝”的文章,通过扩大宣传面,让人们知法、懂法、守法。保持着自身的廉洁形象。

在生活上,我和干警一样在食堂吃饭,不搞小灶,不搞特殊化;在劳动中,我身先士卒,带头领着干:在办案中,我亲临一线和干警一起审讯,靠前指挥,坚决摒弃官僚主义。

一年来,我院共办理各类审查批捕案件540件776人,办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566件835人,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在全市占排头;反贪、法纪部门办理自侦案件19件,在全市名列前矛;控申科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文明接待室;民行科提请民事、行政抗诉案件6件,建议提请抗诉3件乙民行工作在全市名列第一;检察技术工作在全省站排头位置;办公室的档案、密码传真工作被评为省级达标单位。通过一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我院终于被评为省级“五好”检察院和全省人民满意检察院,一年迈了两大步,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同时我院还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为经济建设服务”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五、存在的问题

尽管上任一年来,院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对照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

【第6篇】检察机关刑事监督工作报告

根据政协市委员会第六届主席会议,关于《政协市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调研计划》的安排,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在邓刚副主席带领下,以“人民检察院刑事法律监督”为主题,先后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检察院、特区人民检察院、盘县人民检察院的情况通报,并邀请公安机关执法警官参加座谈会,达到了调研的目的。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

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法律监督部门在刑事司法程序中,一直肩负着对侦查立案、国家追诉与刑罚执行监督的任务,担负着制衡刑事审判及监督刑事侦查的双重功能,在追究犯罪过程中,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这一核心标志性职能,主动参加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实践活动,从稳定社会大局出发,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构建社会公平规则,把执法监督落到实处,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客观公正履行刑事立案监督职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刑事诉讼中,强化法律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刑事立案作为法律监督的主要环节,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主动协调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畅通刑事立案监督渠道,切实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方面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一是审查受理被告人、控告人、举报人以及其他报案人的情况反映和举报,扩大刑事立案线索来源,提高被告人的诉讼地位,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审查批捕案件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案件以及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扩大案件线索来源跟踪督办。三是审查备案材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总分析社会发案情况,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对不应当立案和应当立案的案件全程跟踪督办。通过以上监督方式,让有罪的人入罪,让无罪的人出罪,实现刑事立案法律监督客观公正的终极目标。

第二,树立公平正义理念,提高刑事侦查监督能力。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把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要求,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着力提高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监督的能力,推动社会长治久安。一是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进行监督。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工作中,通过审查案件材料,提审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方式,对公安机关实体法的运用是否恰当,以及刑事侦查活动程序的合法性及时研判,保障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严格贯彻执行,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通过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适时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参与询问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参加现场勘察和检查,提前审阅有关案件材料,既能及时了解案情,掌握证据,保证案件质量,又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三是对刑事侦查进行强制性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以国家法律作后盾,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进行强制监督,全方位监督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不公、不文明、不廉洁的执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国家法治权威。

第三,建立执法办案责任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既要代表国家对公民犯罪进行法律监督,行使公诉权,又要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行使刑事审判监督权。面对特殊的责任:一是建立执法办案责任制,在检察长领导下,经检察长受权公诉部门实行以主诉检察官为主要责任人的执法办案责任制,确立法律监督的核心地位和刑事诉讼的专业化,突出检察官的主体责任能力,从组织上保障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法律监督取得实效。二是坚持执法公示制。公平、公正、公开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诉案件,加强审判程序监督和庭审监督,严格执行两审终审制,规范审级独立职权,查清犯罪事实,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保障未犯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三是坚持职权法定履行监督职责,注重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对特别重大案件跟庭监督,着力打造公诉部门检察官队伍,主动探索新形势下刑事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公诉质量,成立“刑事判决、裁定审查组”,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抗诉,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情况,对人民法院实行有效监督。

第四,依法履行刑罚监督职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实行监督。一是坚持纠防超期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保障公安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杜绝超期羁押。二是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的监督。把公安机关看守所代为执行一年以下或余刑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服刑罪犯作为重点监督。在监督活动中对刑罚变更执行完善监督机制,注重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办理程序,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措施。三是强化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对罪犯和在押人员实行有效监管。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及时处理服刑罪犯和在押人员的申请,控告和检举,保障刑罚执行机关依法维护服刑罪犯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法律监督活动中,为维护法律尊严,紧紧围绕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提高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一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监督不规范,公安机关通报刑事发案、报案、立案、破案处于被动地位,该立不立,立而不侦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监督信息不畅,信息资源不能共享,有些执法违法行为不能及时纠正,有的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三是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对人民法院偏轻偏重,量刑不公的判决、裁定难予实现有效监督,导致同案不同判、同罪不同刑,给“暗箱操作”人为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可乘之机,影响司法公正;四是检察机关在刑罚执行监督活动中,对依法交付所外执行的犯罪分子,由于社区矫治制度和机制不健全,有些犯罪分子脱离监管而逍遥法外;五是检察机关在刑事法律监督活动中,监督工作机制不适应社会管理的要求,其编制结构对所承担的刑事法律监督任务不相适应,还不能满足诉讼参与人的诉求。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1、规范行使“违法立案”监督权,保障公民在刑事立案活动中的合法权利。规范执行刑诉法关于检察机关行使刑事“立案监督”权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明确的“违法立案”监督权。重点监督公安机关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借助公权力采取刑事拘留、搜查、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侵害公民合法权利的情形,着力监督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利用立案手段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牟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的情形。在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中,更加注重程序和方法,切实保障公民在刑事立案中的合法权益。

2、构建信息平台,增强刑事侦查监督合力。刑事侦查旨在依法惩治犯罪,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被毁损后尽可能重建主体间的自由关系与和平关系,侦查权的滥用会使主体间的矛盾更加激化。检察机关在刑事侦查监督活动中,要在政府投入下构建硬件设施信息交流平台,同时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信息交流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共享侦查信息资源,共同查明案件的犯罪事实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共同对案件进行法律评价,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及时准确纠正违法办案行为,防止侦查权“失控”伤及无辜公民。

3、构建社会公平规则,提升司法公信力。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自由裁量权备受人民群众关注。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开、透明,主动适应人民法院量刑规范改革要求,监督刑事审判工作执法量刑程序,对所有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正确行使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维护被告人、被害人的量刑参与权,注重吸纳律师辩护意见,实现均衡量刑,依法治理滥用自由裁量权。杜绝“暗箱操作”和“三案”的发生,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4、参与社会管理,推进社区矫治工作开展。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监督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治制度,重点监督经刑事审判交付所外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落实帮教措施,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危害社会。

5、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刑事法律监督机制。开展刑事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刑事法律监督的执行力,必须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监督执法新思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克服“特权”和“霸权”思想,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永葆检察机关的政治本色;二是建立健全刑事法律监督体制。依靠地方党委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建设一支编制结构合理,纪律严明的专业化队伍,解决案多人少、有人干事的问题,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坚持用好的制度管好权、管好事和管好人。三是建立错案追究制,加大对错案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同时也要保护检察干警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执法监督能力培训,选择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政策作教材,正确解决经济和社会变革中立法不周延,司法解释注解不周详带来的认识不一致、不统一的问题,处理好理论和实战的关系,提高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素质能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

【第7篇】检察院度综治履职工作报告

,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打造“四型”机关为工作举措,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的职能,较好的完成了综治工作目标任务。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谐平安_____”建设有新作为

【第8篇】基层检察院创新工作发展报告

当前,全国检察机关在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正逢难得的发展创新机遇,大学习大讨论的有效载体助推了新一轮执法理念的转变,xx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为当前乃至今后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在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新机遇下抓住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当前制约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难点,已成当务之急。

一、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解放思想

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队伍建设相结合、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切实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上下工夫。一方面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增强从严执纪、关口前移、重在预防的工作理念,并以此破解决纪检监察工作的难点;另一方面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当前要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立足提高文明公正、规范执法能力的提升,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腐倡廉预防教育,变事后被动预防为主动预防,使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同步推进、良性互动。

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必须要体现新思路

纪检监察工作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肩负着反腐倡廉、确保检察业务工作健康发展的光荣使命,一句话,责任重大、使命艰巨。因此,在新形势下作为我们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必须要紧紧立足检察业务工作的实际和干警政治思想的现状,切实在工作新思路上动脑筋、想办法、见成效。一是要以强化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教育制度,变无形为有形,使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更加贴近检察队伍与业务建设实际。二是要丰富教育内容。变务虚为务实,使自身反腐倡廉教育更加富有实践警示效果。三是创新工作载体。要创新教育形式,变生硬为亲和,使纪检监察工作的预防职能更加适应形势的要求。四是要真正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使监督检查更直接、更具体、更有效。

三、创优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必须要找准着力点

要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说服力。要与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干警思想上容易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防教育,努力实现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思想沟通、心灵碰撞、情感交流,进而达到良性互动的效果。

要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创新力。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要巩固和发展以往的好做法、好经验,在深化和提高上下功夫,同时又要注重与时俱进,深入研究新时期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与特点,不断进行新的探索、丰富新的内涵、开拓新的领域、解决新的问题,使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

要增强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机制的贯彻力。要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的同时,毫不放松地开展制度的落实、检查与奖惩考核,首先班子成员要成为制度执行的领头羊,让班子的表率作用成为说服干警、引导干警、感召干警、鼓舞干警的助推器;中层干部要当好部门干警执行各项规范、机制的活教材,带头廉洁、带头遵纪守规;全体从检干警要在执法活动中,将廉洁和公正作为第一追求,坚决树立坚持原则、执法为民的职业品质。同时要通过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与落实,最终达到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执法氛围与环境。

四、持续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必须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

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发自内心的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政治战位和思想战位,甘当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守护者。

要加强业务建设。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要潜心研究和钻研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知识,要通过加强和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工作,不断规范自身建设的长效工作模式,努力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新的良好形象。

要加强开拓创新建设。当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经常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自身监督以及如何发现苗头性问题,进而提高检察机关廉洁公正执法的能力,是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难点。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事纪检监察的干部一定要认真分析总结过去工作的得与失,结合实际,加强调研,积极搭建和创新载体,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预防,积极探索出关口前移、预防治本的工作新思路。

【第9篇】检察院党支部换届工作报告

党支部工作与行政工作、政风行风工作并不矛盾,支部工作可以使行政工作锦上添花而不是累赘、负担。下面是整理的关于检察院党支部换届工作报告,欢迎阅读!

同志们:

现在,我受xx党支部的委托,代表上届支部委员会向会议做工作报告,请同志们审议。

南片党支部现有党员xx名,无预备党员。xx名党员来自xx三个分中心。自20xx年5月以来,xx党支部在中心党总支的领导下,在全体党员和xx三个分中心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两方面的工作,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和学习型党员以及服务型党支部为着力点, 切实加强支部党员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支部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支部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爱岗敬业、努力工作,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提高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xx党支部在20xx年被新区机关党工委评为新区机关十佳学习型党支部,不少党员被评为中心优秀党员和年终考评优秀,还有不少党员在工作中收到了客户的表扬信。三年来,xx党支部着重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抓住契机,搭建平台,畅通信息。

党支部支委一班人认为,党员只有不断学习,掌握各类知识,才能不断进取,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才能在工作岗位上发挥作用;如果党员不注重学习,不及时掌握先进技术,就很难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因此,学习型党支部和服务型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开展对于支部来说是一个契机、是一个平台、是一个抓手,党支部理应抓住这个机会,创造这样的条件,为提高广大党员的整体素质而努力。

在充分认识的基础上,针对三个分中心地处各异,人员又大都在窗口一线的实际,党支部认为,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搭建相关平台,及时与党员沟通交流。于是党员qq群就建立起来了;接着,党支部又在新浪网上创建了南片支部之声的博客,这样党支部就有了一个实实在在让广大党员和员工看得见的载体,也使党支部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在这个博客上,支部开设了党务公开、通知通告、支部快递、支部记事、党课教材、学习资料、学习心得、阅读推荐、积极分子等栏目,还有大量的支部活动照片,努力把支部工作呈现在大家面前。到9月16日为止,在博客上发表文章xxx篇,照片xxx张,文章中同时配发照片xxx张,累计访问量为xxxxxx人次。

党支部充分利用支部博客这个载体,畅通信息。每当活动,支部就把相关信息上传到博客上,如学习资料、党课资料、学习心得、各类比赛作品等,一方面给大家一个学习交流的机会,另一方面也起到了相互督促的作用,保证了活动党员参与率100%。

二、抓牢活动,创新多样,寓教于乐。

党支部紧紧围绕学习型党支部和服务型党支部的创建活动,在完成上级规定的动作外,支部从实际出发,每年自选十二个一开展系列活动,吸引广大党员群众参加,寓教于乐。

201x年开展的十二个一活动包括:组织一次摄影讲座、组织一次微博知识讲座、组织一次书法欣赏讲座、组织一次人才服务进社区、组织观看一场十八大献礼片、党员推荐一本好书、支部赠送一本好书、组织一次学习心得交流、组织一次七一摄影比赛、组织一次迎十八大钢笔字比赛、组织一次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张闻天故居)、组织一次跨区学习参观(xx人才中心)等。

20xx年开展的十二个一活动包括:组织一次人才服务进社区活动;组织一次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活动;组织一次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主题的学习心得交流会;组织一次以两中心合并后最难忘的一件事为主题的红五月征文比赛(汇编成《人在窗口》);组织一次用身边事感动身边人为主题的微党课;组织一次模拟窗口受理服务的微练兵活动;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组织一次职场微提示活动;组织一次支部向全体党员赠送一本好书;党员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活动;组织一次国庆节员工摄影比赛;并结合比赛组织一次摄影基础知识讲座;组织一场员工趣味运动会;组织一次以反腐倡廉为内容的钢笔字现场比赛,并结合比赛组织一次书法欣赏讲座;

20xx年开展的十二个一活动包括:组织一次博物馆参观(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一次迎春座谈会;开展职场微提示卡内容征集活动;组织一次人才服务进社区;组织一次放眼世界的讲座;组织一次支部向全体党员赠送一本好书、党员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活动;:组织一次汉字书写比赛;组织一次公共服务微练兵活动或(公共服务智力竞赛);支部好声音卡拉ok比赛(支部达人秀);组织一次员工摄影比赛,(摄影比赛与支部活动结合)结合摄影比赛组织一次摄影基础知识讲座;集体家访(去员工农村家里作客);组织一次钢笔字比赛;组织一场趣味减压运动会。

支部十二个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不仅使党员学到了许多知识,提高了自身素质,同时也时刻提醒大家的党员身份,要求时时处处在岗位、在社区、在社会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抓好基础,建章立制,持续进步。

1、三会一课,不折不扣,阶段活动,丰富多彩。三年来,党支部通过各种方式,创新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使活动既不流于形式,又能够起到作用;既完成上级规定动作,又丰富自选动作,从而不折不扣地完成三会一课任务,受到了党员们的普遍欢迎。为此,我们这制定了《党员学习制度》,从制度上把一些好的办法规定下来,并认真落实检查。在活动的形式上,既有自学,又有集中统一学习;既有每次主题,又形成系列活动;既走出去,又请进来。在活动的内容上,既有上级规定的内容,也有自选的当前热点内容、中心行政工作等,确保了三会一课和上级规定的党日活动能够圆满完成。

在今年党的群众联系教育实践活动中,党支部在完成上级规定动作外,自行开展六个一活动。组织一次帮困助学募集,向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发放一张公共服务宣传海报,发放一张党员政治生日祝贺卡(书签形式),联系一家服务企业,解读红色经典小说《党费》,组织一次教育实践的学习心得交流。使教育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还有,每次在上级规定的党日活动时,支部都事先进行布置,对要求讨论发言的要求人人提交书面材料,并在支部博客上发表,使大家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2、积极参加党支部晋位升级工作。

根据中心党总支的布置,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大家传达了局机关党委《关于做好党支部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的通知》和新区组织部《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的通知》。在得知支部被列入三级支部后,又认真对照条件,提出了整改措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支部的升级工作,力争经过大家的努力,在下一年度考核中能够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支部又积极向局公务员管理处党支部学习,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

3、围绕行政,发挥作用。

党支部认为,支部工作必须围绕行政中心工作来展开,做一些拾遗补缺的事情,确保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党支部工作与行政工作、政风行风工作并不矛盾,支部工作可以使行政工作锦上添花而不是累赘、负担。因此,支部每次开会都强调要把政风行风变成我们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发挥好作用;还要求每个党员承担责任,因为我们代表的不仅仅是新区人才中心,而是代表的是新区人保局和新区政府形象;同时,支部开展的一些活动也与行政有机结合,如职场微提示、模拟公共服务窗口的微练兵活动、公共服务知识竞赛、到外区县向同行学习、消防知识讲座等,把行政工作贯穿于支部工作之中,不断提高党员和全体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4、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年来,支部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如开展了专项治理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整改复查回头看工作、参观了在上海展览馆举办的大型图片展城市新印象,观看电影《焦裕禄》《天上美菊》,参观大型图片展《焦裕禄》,同时,我们也到位于茂名北路上的上海毛泽东旧居陈列馆进行了参观,又组织全体党员参观了上海市廉政教育基地张闻天故居,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参加了回顾辉煌历程,喜迎党的十八大悦达学习杯读书竞赛活动以及寄语十八大活动。

5、培养发展,公开透明。

三年来,根据原定计划,已发展了3名党员,预备党员转正3名,一名同志被列入今年发展计划。党支部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方面,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管理,目前有1名发展对象和2名入党积极分子都在支部博客上开设了积极分子介绍一栏,每一位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和每季的思想汇报在博客上发布,接受大家的监督和考验。

6、关心党员工作和生活。

党支部在关心党员工作和生活方面也积极努力,让党员感受到支部的温暖和关爱。每当党员碰到生病住院、或产假等比较大的事情时,支部都在第一时间派人前往慰问,送去组织的关心。对于党员工作中合理的要求,也与行政进行协商沟通,妥善处理,让党员在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中工作。

7、参与社区,共建文明。党支部与惠南镇的西门居委党支部三年来都结成对子,积极开展文明共建活动,党员集体到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社区的相关活动。先后开展了学雷锋活动、健康讲座、重阳节为你服务活动、清洁家园活动、为帮困助学对象组织全体党员和员工募集(20xx年春节前共募集xxxx元)等活动。

同志们,过去三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党建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党员宗旨意识尚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党员干部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还不强;三是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还不够深入。

希望新一届支部以这次换届为契机,总结经验,巩固成绩,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使我南片党支部工作再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第10篇】检察院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建设报告范文

检察院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建设报告范文

20xx年全国两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顺利召开,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做的工作报告中的数据指出,20xx年检察机关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这些大要案的告破,显示出检察机关反腐败的力度。而广大代表、委员纷纷表示,检察机关的反腐败工作,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

反腐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惩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职责。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工作部署,深刻领会三项重点工作的精神实质,正确认识检察工作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把握三项重点工作与执法办案的关系。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在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紧扣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首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突出打击危害重点投资项目、危害重点企业发展、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依法公诉一批在全县有较大影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案件。在严厉查办案件的同时,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适当控制办案节奏,尽最大可能减少对抗,促进和谐。

其次,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领域、容易引发党群干群矛盾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全县实施“软环境硬治理”行动中,严肃查办行政执法人员的“中梗阻、底板结”案件,先后查办了发生在规划系统的7名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窝案,促进全县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确保了经济安全运行。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风险源点排查工作,在“勤廉睢宁”惩防体系建设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第三,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坚决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大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更好地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开展“土地出让市场秩序专项监督行动”,采取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方式遏制巨额土地出让金等国有资产流失。

二、紧扣执法办案的职能延伸,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认真做好不立案、不捕、不诉、不抗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通过公开透明、有理有据的释法说理,增进当事人与执法者之间的理解沟通,化解矛盾,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二是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提高农村干群法律意识。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维权工作,多名干警参与“社会妈妈”助养孤儿活动。在春节前后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怀教育力度。三是认真做好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工作。对情感纠纷引发杀人案、保证合同纠纷申诉案等类案多发的态势,进行分析研判,风险研判报告引起上级检察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

三、紧扣执法办案的公信力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内部制约。加强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重点监督,强势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办案质量监督管理;针对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和部位,健全制度规范,认真落实省院办案工作流程;健全检察人员执法档案。

加强外部监督。主动争取党的领导和支持,重要事项、重大案件主动向县委汇报。更加自觉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实行检察工作“联络月”、“开放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及调解中心等相关人员参与执法办案各环节,在坚持威严执法的同时,主动将执法全过程置于外部监督之下;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分别召开座谈会,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相互监督配合。深化检务公开,检察长通过县电视台进行公开承诺。

加强能力建设。继续推进人才强检战略,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培养各类业务能手,进一步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在坚持从严治检的同时,开展感恩教育,完善从优待检措施,真心实意关心干警的成长和进步,积极帮助干警解决后顾之忧。

四、紧扣执法办案的质效提升,不断创新思路、创优品牌

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注重用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来解决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建立健全捕后针对性说理机制,未成年人犯罪办理工作机制,认罪轻案办案机制以及检察长下访工作机制等。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建立检察长驻监所工作机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机制,培养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在公正廉洁执法方面,对近年来行之有效的自侦办案审调分离工作机制、公诉预查机制、审查批捕期限倒推机制、动态考核工作机制进行认真总结,并出台规范性文件。

【第11篇】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XX年全市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是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机制,认真做好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和全省、全国“两会”以及“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维稳工作,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实现了重大敏感时期涉检进京非正常访零登记。对新排查出的3起涉检信访案件,逐个落实包案责任,现已办结并息诉2起。依法处理群众信访案件400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件。市院控申部门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服务进百企”活动,进企普法宣传53次,发送检察建议60条。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与13家银行机构共商预防实务,对全市2300多个在建新建工程项目摸排、确定预防重点,组织12400人到三大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加大监所检察力度,有7个基层院实现了与看守所信息和监控联网。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344件3520人,提起公诉2520件4023人,不批捕330件525人,不起诉18件22人。着力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共建乡镇(社区)检察联络室47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3次,处理信访案件55次,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0个。杜尔伯特县检察院、市检察院先后在全省检察机关介绍了检察联络室建设经验。

三是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60件94人,其中大要案48件79人,提起公诉61件95人(结转1件1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64件98人(结转6件8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15件17人,其中大要案8件10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立案侦查监管人员职务犯罪3件3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2件40人。纠正漏捕74人。追诉漏犯28人、漏罪24件。办理刑事抗诉案件22件,在法院已审结的16起案件中,改判8件,发回重审1件,维持原判7件。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37件,提请省院抗诉6件,在法院已审结的21起案件中,改变原判决12件,撤诉和终止诉讼各1件,余案仍在审理中。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会签了《关于办理民事抗诉、检察建议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得到了省院主要领导的肯定。

四是倾力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对4个基层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视抓好内部监督制约,对至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对办案安全、监管场所等7项工作进行了集中督察。深入开展“执政为民教育年”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教育活动,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主题实践演讲、检察官宣誓等多项活动。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岗位培训,向高检院、省院选送培训干警130名,举办审查起诉、民行检察和“三项重点工作”等培训班30期,培训干警560人次。有9名干警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院特色创建活动,红岗区检察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肇源县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黑龙江省优质服务金奖单位。市检察院法警支队被高检院评为编队管理示范单位,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在全省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中,市院和9个基层院全部达到优秀标准。

五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贯彻人大决议,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落实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两级院共向当地人大汇报工作2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27次,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8个。完成了全市检察机关第3届人民监督员换届,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重大检察活动28次,对1起不服逮捕决定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均同意检察机关意见。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院和少数检察人员对三项重点工作的认识不高,主动性不强,对三项重点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关系把握不好,找不准结合点。二是执法办案工作有待加强。审查逮捕案件质量需要提高,惩防职务犯罪还有差距,法律监督方法需要完善,群众工作能力需要增强。三是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技能需要提升。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不足。少数检察人员进取心、责任心不够。执法不文明、执法不规范等现象仍有发生。四是管理力度有待加大。有些工作制度不健全,有的即使建立了规章制度,也缺乏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个别方面的管理效果不明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加以解决。

二、XX年全市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XX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以及全国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三个强化”为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实现我市“一二三四五”发展战略和油田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化与城市现代化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立足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维稳防控工作能力。完善维稳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办案的政策水平,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一要准确把握法律监督属性。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切实做到“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法有禁止绝不为”,既要确保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又要确保依法保障人权,既要确保实体公正,又要确保程序公正。二要更加注重执法办案方式。依法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和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查等工作,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等办案方式,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三要着力化解涉检信访矛盾。坚持把释法说理作为办理案件、接待群众的必要程序。对申诉案件,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确有错误的裁判,坚决依法抗诉,对裁决结果存有瑕疵,但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息诉。对于重点案件,检察长要亲自领办、督办。着力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切实加强和规范乡镇检察联络室建设,促进法律监督工作走近群众,扎根基层。

(二)立足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克服薄弱环节,拓宽工作领域。一要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重点地区社会管理秩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跟踪落实、抄送综治部门等工作机制,定期对检察建议进行分析、评估,开展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二要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和网络虚拟社会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政策,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困难。加强对流动人员犯罪情况的分析,协助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种犯罪,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三要积极做好监管场所检察和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完善社区矫正中的法律监督方式,保证纳入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和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开展。

(三)立足保障改善民生,提升服务经济建设能力。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措施。一是服务企业发展要有新提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办案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做到办案不忘发展,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促进发展。坚持把“服务进百企”活动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人员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二是维护经济秩序要有新作为。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偷税骗税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三是预防职务犯罪要有新成果。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充分运用预防咨询、发布预防提示、提出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四)立足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能力。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一要突出执法办案重点。全面推进自侦案件审查逮捕方式改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集中查办行政执法部门在落实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勒卡拿要的职务犯罪。二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深入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错捕漏捕、错诉漏诉等问题。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以及超期羁押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等问题。三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检察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坚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强化检务督察、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中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力争“万人评议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工作比上年有新提高。

(五)立足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建设,提升职业形象素质。一要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主题教育,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和新进人员的培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二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市委考察评价干部“四看”标准,积极配合党委做好基层院领导班子的换届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加强巡视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三要努力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推进“一院一品”特色创建,强化分类指导,基层院要全部达到省级优秀,力争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全市检察机关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主动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抬高标准,奋发进取,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12篇】邵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xx年,邵东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县稳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于保障民生,着力于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为维护邵东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我院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决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以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70件806人,不捕96件218人,提起公诉496件682人,不诉87件101人。坚持把黑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236人,起诉197人。如谭达祥、肖炜彬等10人抢劫案,赵品龙、李鸣等11人抢劫团伙案,作案手段恶劣,社会危害大,群众反响强烈,我院受案后快捕快诉,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突出打击影响群众财产安全的盗窃犯罪。共批捕该类犯罪嫌疑人111人,起诉98人。如肖奇良、唐焕明等6人盗窃40余万元特大案,我院受案后,2天内做出批捕决定,5天内提起公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共批捕涉毒犯罪嫌疑人101人,起诉94人。如赵建飞、周仲权等人贩卖毒品麻古6000余粒案,我院在受案当天,即做出了批捕决定。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坚持依法从宽处理,可不捕的不捕,可不诉的不诉;对一些轻微刑事案件,按照和解政策和自愿原则,认真做好当事人双方和解工作,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44件,同比增加16件,使一些消极因素得到了化解。同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维护青少年权益,对青少年犯罪实行专人审理和帮教制度,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如我们在审查曾某盗窃一案时发现,被告人曾某与被害人江某均系县三中学生,且为同班同学,案发后,曾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4900元,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为了不影响被告人学业,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我们对曾某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积极创新办案思路,全面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一是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办案思路。探索和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健全完善繁简分流的办案机制,重大复杂案件抽调精兵强将重点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做到快速办理;借助现代科技优势,实行网上办公、办案,全面提升办案效率。二是加强同公安、法院的配合协调。建立健全了提前介入、案件督察、疑难案件会商等制度,推行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如熊必海、刘立清等人持枪抢劫案,我院接到县公安局通知书后,在第一时间派侦查监督股股长邓樱、副股长曾良平到案发现场提前介入,临场监督公安机关抓获了熊必海等犯罪嫌疑人,并在案件移送的第二天做出了批捕决定。三是克服困难,强化内部管理。我院刑检部门案件多、人员少,且大部分为女干警,侦查监督部门年人平办案超过100件,公诉部门年人平办案达80余件,相当于每位干警两到三天就要办结一起批捕或公诉案件。阅卷、提审、制作法律文书、出庭公诉等工作量很大。因此,节假日加班、晚上加班成了刑检部门干警完成超负荷工作量的“法宝”。四是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工作,坚持日常考评、逐案考评,全面提升办案质量,xx年,市院执法质量考评中我院名列全市第一,取得了历史性飞跃。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邵东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乱点进行集中整治,促进平安邵东建设。集中开展了处理涉检上访专项检察工作,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推行一把手负责制、领导包案制和首办责任制,认真做好息访息诉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1人次,办结上级交办案件8件,连续六年无涉检越级访。如赵雄鹏申诉一案,赵因合同诈骗被犯罪嫌疑人刘新华骗走15万元,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邵阳市检察院批复,我院对刘新华作出了不捕决定,赵雄鹏不服,到我院上访,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xx年6月16日,我院控申部门会同侦查监督部门联合约访了赵雄鹏,认真听取了他的合理诉求。6月17日,我院向县公安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尽快查实我院补充侦查提纲上所列事项,同时,派人协助公安机关获取了部分证据。8月30日,经请示市院和省院以风险逮捕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刘新华做出了批捕决定,申诉人赵雄鹏对我院这种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十分满意,现已息访。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根据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变化,创新办案机制,推行整体作战模式,形成“大自侦”办案格局,xx年,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6件27人(判决12件12人),其中大要案12件12人,分别较上年同期上升30%和41%。比较典型的案件有县人事局原局长兼组织部副部长张智德受贿案,县商务局原局长唐振等人贪污、受贿系列案,邵东县国税局干部王堃玩忽职守案等。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克服了找人难、取证难、追逃难等诸多困难,夜以继日,加班加点。特别是在查处唐振等人贪污、受贿系列案件中,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外逃人员多,为缉拿嫌疑人,获取关键证据,我们先后多次到贵州、桂林、长沙、娄底等地追逃、取证,行程数千公里,通过2个多月的艰难取证、调查,才使该案圆满结案。此外,xx年初,我们还选派了5名办案骨干参与市院办理了原全国人大代表、城步县委书记吴艺珍系列贪贿案件,参办干警的突审能力、敬业精神受到了市纪检会、市检察院领导的多次表扬。这些贪贿、渎职案件的查处,对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廉洁行政起到了重要作用。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立侦防一体化机制,坚持案件查到哪里,预防工作就做到哪里。实行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重点预防相结合,拓展预防领域,提升预防效果。全年共开展个案预防11个,重点预防2个,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16份,提出预防对策30余条;不断创新预防犯罪新方法,利用adc信息平台在重大节日期间向有关部门领导发送廉政信息800余条,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共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到预防联络单位上法制教育课11场次,效果良好。如xx年9月预防职务犯罪股股长刘新时应邵阳市桥口超限检测站站长的邀请,给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讲授了《职务犯罪及其预防》一课,讲课中,刘新时结合典型案例及超限检测行业易发职务犯罪的环节、特点及其原因,深入浅出,深受检测站全体干部职工的好评。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侦查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以罚代刑等问题立案监督5件6人。如罗宗利贩卖毒品案,侦查机关未立案,经立案监督,罗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对应当逮捕而侦查机关未提请批捕,应当起诉而侦查机关未移送起诉进行监督,依法追捕52人,追诉11人。如袁少华抢劫案,经追捕后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朱超飞盗窃案经追诉,朱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潘前财抢夺案,经追诉,潘被判处有期徒刑xx年。

加强对刑事审判和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对量刑畸轻畸重及程序严重违法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件6人。如黄双全、吕永志、蒋乐平、黄超群绑架案,一审法院分别判处四被告人5年至5年半有期徒刑。我院认为法院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遂提起抗诉,黄双全被改判为有期徒刑xx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万元,吕永志、蒋乐平、黄超群均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万元。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12件,经审查立案5件,依法提请市检察院抗诉4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件。

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继续推行在押人犯约见检察官和检察官约谈在押人员的“双约”制度;为在押人员申诉控告提供方便,xx年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103人次,通过与在押人员约谈发现所内监管方面的问题15起,提出纠正意见15份。

二、围绕提高执法公信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xx年,我院认真落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

(一)加强教育整顿,提高干警政治思想素质

一是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集中教育和干警作风纪律整顿,通过学习调研、讨论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整改,干警的政治素养不断提高,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纪律作风意识全面加强。二是坚持文化育检,倡导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建立荣誉档案室,弘扬先进,培育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勉励、鞭策干警向模范学习,向先进看齐;开展迎接建国六十周年系列文体比赛活动,让干警在比赛中促进了解,增进友谊;组织干警参加健康体检,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大家庭的温暖。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使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

坚持学习教育、岗位练兵和理论研讨相结合,扎实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院领导深入一线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带头学习、带头调研,全院形成了学知识、钻业务的良好氛围。全年共组织20余人参加了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3人参加了法律在职研究生进修,全院本科学历干警占全院人数的80%;坚持凡进必考,完成了对10名新录干警的考察、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了网上办公、办案培训,提高了干警的无纸化办公、办案技能。xx年,我院15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公诉股、反渎局等部门被县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模范集体,年底,市检察院考核的13个部门中,我院12个部门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并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文明标兵单位。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检察机关形象

一是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和院领导值周制。出台新的岗位目标考评办法,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调动了部门和干警工作积极性。推行院领导轮流值周制,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干警考勤卫生、工作作风等进行考查考核,并将检查结果公布后录入电脑,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促进了干警工作作风的根本好转。二是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筑牢监督防线。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条例》和《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执法档案和干警廉政档案,实行跟踪监督和办案终身负责制;延伸监督触角,将监督拓展到干警八小时外;通过调查回访当事人、设立举报箱、听取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意见等方式加强内外监督。三是加大教育防范力度。及时通报全国检察或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印制《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最高人民检察院九条硬性规定》、《六个严禁》等小卡片,干警人手一张,并将这些制度和规定张贴在大厅墙上,时刻警醒干警。

三、围绕开展“检务公开年”活动,积极推进阳光执法

xx年是全市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年,为推动该项工作,我院业务部门紧紧围绕以检务公开促检察业务发展这根主线,不断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完善和创新。一是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开展阳光执法活动,先后于xx年4月29日、5月5日两次举行自侦案件案情通报会,共邀请10名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上,我们向与会人员通报了我院自侦案件查处情况,并就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会后,还安排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到审讯现场旁听了办案人员对张智德受贿案及唐振贪污、受贿案等案件讯问的全过程,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接触。此举既有利于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监督检察机关依法文明办案,也有利于他们了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真实情况,便于他们宣传。二是公诉部门开展了观摩庭评议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和市院公诉科领导观摩评议、现场打分,全年共组织开展观摩庭7个。侦监部门开展阳光批捕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讨论,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监所部门推行检察官约谈在押人员,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的“双约”制度,并主持召开了检察、看守所、武警参加的联席会议。此外,民行部门召开了律检联席会议,加强了律师和检察官之间的协作和监督,拓宽了民行监督渠道。

四、围绕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和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一年来,我院坚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坚持党的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和人大意识。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坚持检察工作汇报制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邀请代表、委员评议监督检察工作,召开座谈会2次。坚持和完善民主监督员制度,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人民监督员评议拟不起诉、拟撤案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

一年来,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不相适应,存在着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二是查处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不多;三是执法作风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不相适应,个别干警存在不文明执法、不规范执法、简单执法的问题,干警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xx年是实施“xx”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的关键之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强化法律监督

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这根主线,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维护公平正义,更加自觉地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坚决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按照“坚决、慎重、搞准”的方针,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与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紧扣法律监督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日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纠正违法与查处司法腐败相结合,促进公正司法。

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办理案件,源头防范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消除矛盾;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避免引发矛盾;结合办案延伸服务,积极调处矛盾;妥善处理涉检信访,切实解决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和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着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切实加强自身监督制约

认真落实各项检察改革措施,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继续探索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发挥体外监督功能;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注重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接受新闻舆论监督机制,及时回应舆论意见,提高在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办案水平。加快信息化办案步伐,健全案件管理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开展对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治理整顿,增强制度规范的执行力。

四、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切实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促队建。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以“教育培训年”为契机,围绕建设职业化检察队伍,积极开展多形式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提高队伍依法履职能力。

五、着力保证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切实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重要部署、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向党委请示并及时向人大报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贯彻落实监督法,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提高人大交办案件和事项的办理水平,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进一步完善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批评、建议、意见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重视和支持,解决执法难题、改善执法保障、优化执法环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部署和要求,牢记职责使命,扎实开展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13篇】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200*年至200*年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200*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按照“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九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94人,提起公诉10899人,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13件532人,为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开展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200*年以来,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90件,促使公安机关主动立案39件39人;对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8件20人,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相统一,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对应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42人、追加起诉30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330人,不起诉731人;对违法取证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55件次。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重点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坚持依法抗诉原则,严格掌握抗诉条件,明确抗诉案件必须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实行抗诉案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制度。共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55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3件(改判12件,发回重审1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6件次。

依法开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不按规定交付执行等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02人次;对监管场所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口头或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56人次。注重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权利告知制度和被监管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及时受理被监管人员的控告和申诉。充分发挥派出驻监管单位检察室的作用,加强了对监管活动的动态监督。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3件,抗诉后人民法院再审41件,已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作调解处理的28件。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367件申诉案件,注意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行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的监督方式,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2件,人民法院采纳44件,提高办案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讼累。

(二)以开展专项监督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针对一些地方在行政执法中对经济违法犯罪行为行政处罚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的问题,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重点纠正在打击制售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犯罪中存在的以罚代刑问题。共查阅工商、税务、质量监督、盐业等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20538件,发现涉嫌犯罪案件17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6份,行政执法机关采纳建议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案件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

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犯罪。200*年5月,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10件12人。200*年5月,开展了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活动,依法监督纠正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严肃查处刑讯逼供致人伤亡等犯罪案件。共与在押人员谈话273人(次),发征求意见表735份,未发现构成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权的司法保障。

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连续三年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区检察机关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按照“有理推定”的接访理念和“清前抑后”的方法,对受理的涉法上访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逐案排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共受理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涉法上访案件65件,办结62件,依法妥善处理了苏少先不服检察机关不立案决定、蒋少云、毕建学要求返还财产等一批上访多年、久诉不息的 案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以办理上访案件为切入点,认真总结分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教训,加大监督纠正力度,促进规范执法。

集中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从自身做起,首先解决检察环节的超期羁押问题,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清理工作。专项活动期间,共向公、检、法办案单位催办案件340余次,发出督办函20份。结合集中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和机制建设,实行羁押期限告知、期限届满提示、超期投诉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初步建立起纠防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20xx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实现了连续三年无超期羁押。

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200*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会同自治区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对20xx年以来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63件次,从中立案侦查涉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私放在押人员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自治区检察院在查办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熊斌滥用职权案时,发现自治区监狱局20xx年至200*年共违法批准罪犯请假外出就医76人,致使重大毒贩周彦吉脱逃,继续贩毒的问题,及时向司法厅、监狱管理局提出了纠正违法意见,监狱管理局制定了七项措施进行整改,使违法请假外出就医的行为得到纠正。

(三)开展主题活动,加强法律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

落实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了办案质量年活动。200*年,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了以“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正执法”为主题的办案质量年活动,重点解决检察人员在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纪律、执法责任心、执法水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自治区院提出的“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创新思维,综合协调,分步实施,注重效果”的要求,全区各级检察院加强了确保办案质量的制度和机制建设,通过开展争创“十佳”办案标兵、“十佳”办案集体、争办“十佳”精品案件等方式,狠抓办案规范、学习培训和监督制约等机制建设。各级检察院将“办案质量年”活动,同自治区政法委组织的“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同开展,使三项活动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办案数量不断上升,质量不断提高。200*年至200*年,我区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增幅连续两年名列全国第一,有15个集体1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200*年,自治区检察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区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提出十个方面的能力建设,并从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建设、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检察理论和专题研究、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检察业务经费装备保障、科技强检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7条措施和办法以及100多条业务部门对口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我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200*年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根据检察工作实际,我们把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作为重点整改环节和部位,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中心环节,对原有的600余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围绕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章立制,制定了《检察业务办案流程》、《侦查监督工作规范》、《自侦案件不起诉适用标准》等100余项规范。以各个工作岗位的基本技能和基本规范为重点,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全区检察机关共有1384人参加了培训考核,占干警总数的98%,全部达到合格标准。200*年6月,自治区检察院组成两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全区22个市、县(区)检察院,查找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了《全区检察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问题的调查反映》,列举出了重点办案部门和环节上的六个方面29个不规范问题及表现,对查找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检察业务工作机制、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和保障建设分别作出规定,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四)深化检察改革,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

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经过认真研究论证,并报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同意,于200*年10月部署开展了试点工作,按照合法、规范、高效的要求,制定了相关监督规程和制度。对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一律启动监督程序,由人民监督员进行独立评议并提出监督意见。目前,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选任人民监督员89人,监督“三类案件”100件。在已经监督结案的案件中,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原拟定意见的5件,检察机关采纳2件。通过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在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办案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改革实践。针对法律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规定过于原则不好操作的问题,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各市级检察院均同市中级法院就办理民行案件实践中的调阅案卷、抗诉案件的审限、出席再审法庭和检察建议的适用及效力等问题达成了一致,会签出台了相关规定。中宁县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实行检察建议引起再审程序的实施办法》,规定了县检察院对同级法院的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具体程序,明确了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的效力,保障了监督权的行使落到实处。该《办法》实施后效果明显,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推动地方立法,强化法律监督工作。银川市检察院提请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银川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0*年正式实施以来,银川市两级检察机关运用该《条例》监督案件446件,其中发《检察建议书》监督案件390件,得到有效回复接受建议并整改274件,整改率达70%;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案件56件,得到有效回复并纠正52件,整改率达90%。检察机关监督的主动性明显提高,被监督对象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条例》为开展法律监督消除了障碍,实现了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同步提高。

进一步改革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实行内部制约的若干规定》,完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由不同内设机构承办,前后环节互相制约的措施,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作用。200*年,自治区检察院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监察监督办法》,健全和完善了检察机关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自治区检察院对全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了“从严治长十项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办案人员的惩戒力度,查处违纪检察人员10人。共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52件,依法决定给予刑事赔偿16件,赔偿金额35.3万元,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集中清理自身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0*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每年都组织案件复查组,对全区检察机关办理的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案、法院判无罪等案件进行了重点清理和检查,共复查各类案件1571件,对存在办案程序不严格、法律文书不规范、处理不当等问题的123件案件进行了整改和纠正。同时,开展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扣押冻结款处理清况专项检查、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和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工作,共涉及扣押款物799.4万元,返还当事人及发案单位427.5万元,上交财政284万元,待处理87.8万元,已按规定解决66.3万元,清理扣押物品95件,已全部返还。

依法接受公安机关、法院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制约。在依法履行职责和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的同时,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对要求复议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的制约,另行指派办案人员复议。共受理公安机关要求复议和复核的不批捕案件64件88人,改变原决定16件17人。在公诉工作中准确把握起诉条件,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逐案认真查找和分析原因,不断加强和改进公诉工作。

(五)自觉接受和依靠人大监督,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向各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200*年7月29日,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200*年9月1日施行),进一步促进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开展。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办理全国人大代表交办的案件的规定》,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批转和人大代表直接转交的申诉控告案件,并及时答复人大有关办事机构或专门委员会和代表本人。对于直接申诉控告到各级人大的案件,各级检察机关都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通过人大的个案监督,各级检察机关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二、当前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检察人员执法思想不够端正,监督意识不强。执法观念不能适应现代法治要求,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重实体轻程序、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等问题。

二是一些检察人员有畏难情绪,不敢、不善监督。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有的认为监督多了可能“伤和气”,怕影响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有的在审查案件中把关不严,即使发现问题也打不破情面,不能坚持原则,该监督的不监督,该纠正的不纠正。有的面对干扰阻力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缺少敢于碰硬的勇气,不敢监督。

三是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有的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不强,不能及时发现执法和司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致使一些违法现象没有得到依法纠正。有的检察人员执法作风不好,法治意识、群众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淡薄,违纪违规办案,损害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

四是现行法律对监督的程序和手段规定得不够完备,影响了监督效果。现行法律对法律监督规定得比较原则,有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由于法律对检察机关的知情渠道和监督手段规定得不具体,检察机关难以及时发现违法情况,即使发现也缺乏必要手段进行调查核实;由于法律对有关部门接受监督的义务规定得不明确,被监督机关不愿接受监督,检察机关也无法制约,削弱了监督的效果。

五是法律监督的外部环境和保障机制不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在一些地方得不到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宪法规定的检察机关上下级的领导体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影响了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一些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不足,检察人才缺乏,检察官队伍面临断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当前,中央提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给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区检察机关将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克服各种模糊思想。要增强现代法治意识,坚决纠正与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陈旧执法观念;增强保障人权意识,坚持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增强法律监督意识,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等检察职能的同时,重点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在刑事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及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坚决纠正侵犯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等违法情况。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以及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而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坚决清除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机制,从制约司法公正的重点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带有倾向性的司法不公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认真做好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希望人大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三)推进检察改革,完善法律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加大检察工作改革的力度。探索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手段和程序;完善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中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机制,以及对超期羁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制度;探索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现和查办机制,健全和完善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确保公正、严格、文明执法。以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内部监督制约为重点,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以及立案、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制度。继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发挥人民监督员在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方面的作用。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或纪律责任。在抓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基础上,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加强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使检察机关的各项执法活动更加规范和有序。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检察人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能力。通过公开招录、遴选等途径,补充检察人员,逐步解决检察官断档问题。坚持把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围绕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基本素质和落实基本保障,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提高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区检察机关将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第14篇】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XX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大力加强检察基础和队伍自身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新余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积极推进'平安余杭'建设工作,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93件1606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18 4%和17 1%,审查后批准逮捕948件152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37件1850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14 7%和22 8%,审查后提起公诉970件1672人。突出打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ht〗〖cx〗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恶势力团伙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上述三类案件犯罪嫌疑人961人,提起公诉934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研究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增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合力,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39人,提起公诉68人。针对批捕、起诉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积极采取全员加班办案、深化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以及依法建议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等措施,整合办案资源,全力缓解办案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压力大等困难,严格把握案件事实、程序、证据与法律适用,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同时,充分运用检察引导侦查机制,适时介入侦查25件(次),确保依法快捕快诉,在检察环节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依法打击极少数插手群体性事件,策划、组织、指挥闹事的犯罪分子的同时,教育和引导大多数一般参与者,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和提起公诉。如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等5人聚众哄抢、故意毁坏财物一案时,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认真审查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对策划、组织和积极参与犯罪的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其他2名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结合办案努力促使相关民事纠纷的调处和化解,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依法掌握逮捕和起诉条件,对21名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5件危害后果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建议侦查机关撤回起诉。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根据案件情况,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确需提起公诉的,建议审判机关依法从宽处理。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查起诉方式,落实未成年人案件专人办理制度,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分别羁押、分案审判制度,依法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训诫,适时开展回访活动。全年共依法妥善处理98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其中对11名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或建议侦查机关撤回起诉,落实轻缓刑事政策,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ht〗〖cx〗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三打一整治'、禁赌等专项斗争;认真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检察,促进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规范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方案并积极开展我区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对发现的11名漏管罪犯,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纠正违法意见,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认真做好'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开展检校共建活动,选派检察官担任余杭第二高级中学、临平一中等6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为4000余名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组织12名女检察官在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与余杭籍未成年犯开展结对帮教活动,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青少年,倡导学法、守法和用法,进一步构建家庭、学校与社会互动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健全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下访、约访和巡访活动,努力将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共受理来信来访156件,初查42件,办理涉检信访26件,办理集体访5件,对办结息诉的5件涉检信访案件开展了'回头看',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深入推进'平安余杭'、'法治余杭'建设。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合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始终把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摆在重要位置,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2件2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和窝串案。〖ht〗〖cx〗密切与其他执法执纪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侦查工作运行机制建设,着力提高依法独立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查办大案数占立案总数的100%,其中10万元以上大案16件。在所查办的案件中,有原区环保局党组书记陆寿良、副局长俞掌兴、李云峰等9名处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原区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科长强毅、闲林镇广播电视站站长孙松奎等7名科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方针,深入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部门,突出查办行业、系统内的职务犯罪窝串案:共立案侦查发生在区环保、港航等部门中的贪污贿赂窝案11件,促进依法行政,净化政务环境;根据举报线索,从一起行贿案件入手,经过慎密侦查,立案查处了发生在杭州种猪试验场、杭州闲林埠钼铁矿等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2人,促使企业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各项要求,把严格执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回访等规定作为安全办案、廉洁办案的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流程、同步录音录像、电子笔录及暂扣款物等10余项办案制度和规范,细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坚决防止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违法办案行为发生,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100%做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对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回访,确保依法、规范、安全、文明办案。认真开展扣押款物专项检查,严格依法适用冻结、扣押财产等措施,讲究办案的方式、方法,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

着力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认真贯彻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方针,采用案件剖析会、警示教育会、检察建议书等形式,认真分析发案原因,共同研究预防对策,深入推进预防机制建设,着力加强个案预防、行业预防、网络预防、警示预防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如以《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与区纪委、监察局共同举办有3000余名公务员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法纪知识竞赛。在查处杭州种猪试验场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后,及时召开案件剖析会,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对策,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措施。针对在区环保局查处的系列职务犯罪案件,与区纪委共同召开有30余家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会。先后组织500余名行业部门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利用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组织XX余名有关行业的人员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在国税、环保、国土以及临平街道等部门和单位为1500余名干部、职工上法制教育课,努力做到预防职务犯罪'关口前移',积极推进社会化大预防。

三、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努力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增强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法,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依法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和建议立案侦查函共16份,监督立案16件17人,侦查机关均已立案侦查,其中已有6人被有罪判决。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和纠正超期羁押为重点,严把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对不构成犯罪或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4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1人,建议侦查机关撤回起诉15人;决定增捕、增诉17人。如在办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某、陈某某涉嫌保险诈骗、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一案时,经认真审查核实,发现茅某某多次参与共同密谋犯罪,其行为已涉嫌放火罪、保险诈骗罪,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一并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茅某某予以增捕,提起公诉后,茅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以纠正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为重点,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1件,并经法院审理改判;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4件,立案审查20件,其中向上级检察院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9件。积极开展对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案件的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依法督促、支持民事起诉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8件。在依法提起抗诉的同时,对审判机关正确的判决裁定,积极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通过以案释法、耐心疏导等方法,使10起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服判息诉,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强化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以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活动为监督重点,共审查区看守所呈报减刑65人;审查法律文书7400余份,发现其中4份刑事判决书存在错误,提出检察建议后,均已得到纠正;深化检察官接待日制度,在区看守所开展检察官接待日活动24次,向在押人员家属提供法律咨询,并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90余份,与在押人员谈话360人次;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实行提审、提解'一证通'制度,探索开发'超期羁押网络催告系统'信息化平台,有效防止超期羁押发生,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岗位技能训练为抓手,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我院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命名为XX年度省级先进检察院。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探索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围绕依法履行职能、提高执法水平这条主线抓教育,建立健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和'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举办'提升司法品质,推进品牌建设'主题演讲比赛,严格落实效能问责制、廉政问责制和作风问责制,进一步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先后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有17个集体和39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我院沈亚平同志先后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优秀青年'等荣誉称号,省市委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号召全省和全市政法干警、公务员学习沈亚平同志的先进事迹。

加强专业化建设。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探索以恳谈制度、学习会、研讨会和总结会等'一谈三会'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型检察院创建体系,深化'学、讲、研、练、评、育'等六项创建措施,举办'检察官讲坛',着力提升检察干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化'一专多能'培养和多岗位锻炼,组织开展辩论赛,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检察人员参加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教育,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能力、业务能力、实践能力和调研能力,队伍专业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XX年,共有11名检察干警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3名检察干警先后分别荣获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十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和全市优秀反贪局长荣誉称号。我院在全市检察系统综合考核中名列第一,反贪局被授予全省'优秀反贪局'荣誉称号。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政勤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试行《领导班子监督办法》,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行为规范要求,把领导干部执行廉洁从检10项纪律、落实'五个不许'要求、执行作风和效能建设规定等方面的14种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开展检查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头、示范作用,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和法学理论素养,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开拓创新与廉洁自律的能力。

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促进规范执法

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自觉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争取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支持。

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ht〗〖cx〗选任8名人大代表为人民监督员,先后深入13个镇乡、街道,多次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主动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迎接区人大代表视察刑事检察工作,邀请观摩公诉案件庭审活动,认真汇报批捕、起诉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听取专题评议意见,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成效。

切实做好人民监督员等试点工作。认真做好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严格按规定对'三类案件'实施监督,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对'五种情形'的监督途径,畅通监督渠道,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质量。一年来,先后有4起职务犯罪案件进入监督程序,经严格审查,人民监督员同意我院对案件的处理决定。深入开展检务督察试点工作,扩大检务督察的工作范围,在加强队伍监督管理的同时,对案件进行定期检查,努力提高案件质量,促进规范执法。

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创建检务公开平台,丰富检务公开内容,拓宽检务公开载体。在检察网站、《城乡导报》等媒体上开辟检务公开专栏,发放检务公开手册1000余份,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检察职能、检察工作制度、检察办案规程和办案纪律等,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引导依法维权,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以及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虽然我们在抓检察队伍和检察业务工作方面有了新的进展,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少数检察人员的执法观念和执法能力与新时期检察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还不相适应,检察队伍整体专业化程度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与反腐败斗争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能化、专业化、社会化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察改革和检察宣传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低,检察信息化建设与检察工作发展要求还有差距,专业技术用房和办案用房尚未改造完成,检察基础建设相对滞后。针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院将认真进行研究和改进,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各位代表,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x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院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x精神,按照区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创新强检,公正为民'为主线,以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为余杭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强化大局意识,着力提升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效性。把学习贯彻党的xxx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增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本院《服务余杭经济社会发展的二十条意见》,继续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上下功夫,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推进'生活品质新余杭'建设尽职尽责。

(二)切实强化发展意识,着力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切实增强追求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深入推进服务、业务、规范和队伍'四个品牌'的创建。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在改革创新中破解难题、增强能力,切实把检察工作的发展落实到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实现检察工作与'生活品质新余杭'建设的互动发展。

(三)切实强化规范意识,着力提升检察基础工作力度。继续规范执法行为,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业务工作运行、执法质量保障、检察业务考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健全与镇乡、街道工作联系制度,使检察机关与镇乡、街道的联系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关注民生,倾听民意,畅通渠道,化解矛盾,提高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四)切实强化人本意识,着力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成效。坚持以人为本,实施 '人才强检',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下去,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以深化'学习型检察院'创建为抓手,创新'一专多能'培养和多岗位锻炼措施,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为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增加后劲。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把余杭建设成最适宜居住的'美丽之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15篇】检察长述职述廉工作报告范文

2***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要求述职述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一)敬业勤政,检察业务工作开展卓有成效

以构建平安新郑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月份,我院共受理提请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人,审查批准逮捕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人,同比上升.%,向法院提起公诉人,同比上升.%。

以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为目标,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我院紧紧围绕“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要求,着力在推进办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增强预防工作效果上下功夫。突出查办严重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今年—月份,贪污贿赂案件立案件人,立案人数与同期持平。其中万元以上大案件人,起诉人,有罪判决人。渎职侵权案件立案件人,其中大案件,起诉人,有罪判决人。先后立案查处新郑市林业局原纪检组长郭某贪污余万元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处原副处长解某涉嫌受贿余万元案,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郑州监督站高级工程师盖某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立案查处的新郑宾馆原经理张某,利用担任新郑宾馆经理兼出纳的职务之便,虚列职工工资支出元,非法据为己有,被新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年,与前罪合并执行年。依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先后组织农业局、林业局等家单位全体人员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开展预防调查次,专项预防次,发出检察建议份。结合国内外手足口病严峻形势,立足于法律监督角度,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后三次会同卫生、教育两部门就全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制度以及切实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座谈,举办题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做好职务预防”的法制讲座,实现了病情防治和职务犯罪“双预防”。

以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为目标,强化诉讼监督,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严密监督程序,严格监督标准,加大对诉讼活动中各种违法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侦查监督中,共依法追捕漏犯人,办理案件立案监督案件件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件,公安机关立案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件;追诉漏犯人,提出抗诉件,并已改判。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人作出不逮捕决定,其中,对名无逮捕必要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做出不予逮捕决定,对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中,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件,其中立案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件,提出检察建议件已被采纳,支持起诉件。积极开展民事案件执行监督,为了增强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通过制定执行预案、邀请新闻媒体、当地人大代表监督执行等方式,协助新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法上访案件。加强对监管场所规范化建设的监督力度,向监管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份,针对监管改造单位和监外执行罪犯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发出检察建议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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