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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市司法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我局“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XX年开始实施以来,在区厅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领导下,按照上级要求和“xx”普法规划的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夯实舆论基础,狠抓普法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较好地完成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我局开展”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建立“xx”普法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xx”普法领导小组,并根据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制定“xx”普法规划。根据市”xx”普法规划,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了”xx”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了”xx”普法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实施步骤、工作方法和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根据”xx”普法总体要求,分年度制定了普法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每个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做好普法教育动员部署。按照“xx”普法规划的要求,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普法工作的文件精神,进行“xx”普法的工作部署,明确五年普法的总体要求和当年的工作任务。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考核。
二、狠抓落实,深入开展”xx”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xx”普法规划的要求,狠抓落实,点面结合,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法用法蔚然成风,”xx”普法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在学习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管理方面的行政法律知识、宏观经济调控与管理方面的经济法律知识等。市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将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局领导带头参加了《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和《宪法》等大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法用法,学以致用,遇事问法,办事依法,把学法用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不断提高,现代法制观念逐渐增强。
(二)抓普法骨干法律培训。几年来,市司法局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主任、基层司法所所长等普法骨干进行了多形式、多渠道、多方式的专项法律、法规培训。为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我局邀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法律专家授课,请他们在讲解的过程中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剖析,以案说法,受到参训人员的普遍欢迎,普法效果较好。通过对普法骨干的培训,切实加强了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了普法骨干在普法中的带头和骨干作用,带动了全系统的普法工作。
(三)认真抓好职工普法教育。我们坚持把”xx”普法宣传教育作为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在机关年度学习计划中将普法宣传教育同政治教育、理论学习一道安排,一道抓落实。近年来,我们采取集中宣讲、外请专家授课、观看电教片、网络宣传、法律考试、翻印发放法律法规汇编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保密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了”xx”普法任务。
(四)搭建平台,营造氛围,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xx”普法期间,我们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专刊、宣传橱窗、标语、上街宣传以及网络平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搭建法制宣传的网络平台。在法治新报每周五普法专版刊登《xx普法你问我答》,通过银川银川电视台、交通音乐广播电台创建了《律师维权》和《银川司法》栏目,构建了全市出租车顶灯宣普法传网络、市信息中心短信平台网络、法律援助微博和“银川微普法”微信平台四大网络,“一报两台四网络(1·2·4)”法制宣传平台全面建成。截至目前,《银川司法》栏目播出13期司法所长走进直播间节目,深受听众欢迎;4月25日,“银川法律援助微博”在全国政法微博建设应用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率先在全区开通了“银川微普法”微信公众平台;700余辆出租车加入顶灯普法宣传,闹市区大型公共电子屏、世纪广场和宁园成为普法宣传新阵地。
二是抓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创建活动。在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们都悬挂宣传横幅,制作法制宣传站牌,为“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较好的舆论基础。
三是结合工作特点,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在普法工作中,我们注重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在学习普法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本系统工作的特殊性,有选择地确定培训和学习重点,着重就《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等进行了培训学习。
四是组织开展了各类法律知识测试活动。为增强普法学习效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测试。先后组织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知识考试和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都在99%,总评成绩优秀。从考试情况看,整个司法行政系统平时学习抓的比较紧,专业法律知识掌握较好。
三、加强整治,强化公开,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一)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通过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中12348网上咨询解答平台、法律援助新浪微博,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微博的规范管理,使其成为一个为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援指引、解答法律咨询、促进网上互动的服务保障民生工作平台。同时,强化考核机制,大力推行微博“1小时有呼必应”制度,增强与网民的互动,突出公开的广泛性。严格遵循“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制度性、基础性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工作日常业务范围。主要有班子建设、民主决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内容。仅今年上半年在银川市党务政务网络公开平台上公开信息共90条。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凡属人员招录、干部任免,重大经费开支,司法行政重要工作的开展等,不搞一人说了算,都要召开相关会议,通过充分酝酿,在广泛听取与会者意见的基础上才作出决定。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严格履行投诉等行政监督渠道的作用,及时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力度,局办公室对拟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做到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不发生冲突,规范机关行政行为。为使司法行政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市局设立了举报箱和投诉电话。
(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整治,规范法律服务行为。近几年我们开展了法律服务行业教育整顿年活动、行风建设年活动、警示教育活动等一系列活动,以各种活动为载体,旨在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同时加大依法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一是健全完善律师管理制度,促进律师事业不断健康发展。严格考核,把好律师“入口关”。根据相关考核要求,组织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年度执业情况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市律协网站进行公示,通过开展考核和审查把好律师“入口关”,为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奠定了基础。二是规范我市公证市场服务秩序、规范公证行业办证程序、规范公证处运行机制、规范公证处及司法行政部门的公证管理行为,提升我市公证服务能力,促进我市公证事业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和《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规定,严把审核关,对新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的场地和资质情况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变更和注销及时上报区厅。四是在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方面推行首办责任制。对群众投诉、求助和其他法律诉求,均实行一次受理、内部流转、分别办理的“一站式”受理机制,凡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必须无条件按时受理,对不予受理、立案的向当事人书面说明原因和依据。
(五)加强机关政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从政行为。
继续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队伍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勤政廉政好机关”等活动,深入查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事效率、工作作风、为基层服务等方面存在的“机关常规病”,针对突出问题,以“问责”为抓手,将“问责”贯穿于政风建设的方方面面,切实治理“庸懒散乱奢”等突出问题。
四、学用结合,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
几年来,经过全市司法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注重联系工作实际,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坚持作风在一线转变,问题在一线解决,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基层司法所长职级待遇,增加司法所办公经费,提高司法所装备保障水平,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完成了全市标兵司法所验收工作,西夏区宁华路、贺兰县洪广镇、灵武市城区司法所为“全区十佳规范化标兵司法所”,金凤区良田镇、永宁县望远镇、李俊镇司法所为“全区规范化标兵司法所”。制定了XX年创建“全区规范化标兵司法所”和“全区十佳规范化标兵司法所”的意见。目前,全市53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均达到110平米,所有都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电话、档案柜等办公设备,设置了人民调解大厅、社区矫正培训中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法律援助中心、普法骨干培训室、心理咨询室、档案室、图书室、视频会议室、信息化建设中心、多功能培训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办公室等。30个司法所配备了公务用车,司法所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职能作用发挥力度不断增强。
(二)全市法制宣传工作方式不断创新。“法律十进”活动深入开展。制定并印发了《“法律十进”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迅速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意见》,在全市180个社区中开展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确定了6个“法律进社区”示范点。开展了送“法制节目进乡村”、“法治文艺演出进集市”等活动;印制了“法律进社区”法制宣传太阳伞、围裙、手提袋等宣传品。编撰印制了《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农民、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读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系“xx”普法列丛书,全部配发给全市各类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手中,扎实推动“xx”普法纵深发展。仅XX年上半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50场次、受教育达92650余人次,组织法制文艺演出6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4.9万余份,制作展出展板722块,接待群众咨询14060人次,举办法制讲座报告培训55场。
(三)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创新法律服务民生机制,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大移民”工程 和“千人万件工程”法律服务和法律服务进村(居)等活动,XX年上半年开展宣传咨询活动12余次,接待咨询300余人次,审查拆迁合同12份,切实做好法律服务全市旧城改造活动。为进一步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不断增多的压力,充分发挥律师第三方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专业职能作用,成立了“银川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目前共接待来访152人次,电话接访1265次,受理信访案件37件。围绕提升公证实务技能和加强质量监控等内容,加大对公证机构负责人、公证员和公证辅助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了新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的人员法律知识和司法鉴定业务知识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和综合法律素质。
(四)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全面开展。积极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大回访”主题实践活动和“化积案、消老案、攻难案”的“三案”攻坚活动,紧紧围绕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围绕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纠纷、村务管理纠纷等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点目标”四个重点,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一是对容易发生矛盾纠纷的城乡结合部、村(居)、街巷等,进行有针对性、突出性、代表性、群体事件倾向性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全市共有725个调解组织4165名调解员。为了创新社会管理,解决医患纠纷化解难的状况,维护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市在全区五市率先出台了市政府文件《银川市医患纠纷处置办法》,成立了银川市医患纠纷调解服务中心,接待医患纠纷来电来访咨询19起,受理医患纠纷调解3起,成功调解2起,1起建议走司法程序。XX年上半年,全市调解矛盾纠纷4042件,调解成功3891件,成功率96%。其中,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464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58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757次,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310次,防止群体性上访153次845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次3人,制止群体性械斗8件。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推进。制定了XX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点,完成了社区矫正人员脱管、重新犯罪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纠错工作。设立了20个全市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成功举办了全市5·15社区矫正人员“感恩日”活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组织六个县(市)区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与银川市、石嘴山市监狱签订帮教协议;确定永宁县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示范县”,富宁街、良田镇、文昌路、望远镇、习岗镇、崇兴镇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示范街道(乡镇)”。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81人,解除1301人,在册1280人;刑释解教人员2526人,解除劳教21人。
【第2篇】市司法局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述职报告
市综治办: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沈阳市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沈阳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开展工作,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创建安全城市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综治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现将具体情况报告 一、基础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市局党委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在工作中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并……
市司法局关于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第3篇】市司法局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市综治办: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沈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沈阳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开展工作,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创建安全城市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综治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础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市局党委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在工作中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并把综治工作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抓好。年初,我局结合年度部门工作计划制定了较为详实的综治工作总体规划和创建目标,制发了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把市综治委确定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提出工作要求,签订了责任状,做到了有规划、有部署,层层落实,真抓实管;召开了综合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确定了各部门的“一把手”要作为本单位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综治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要求各部门切实强化专项经费保障,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机构,积极行动。我局在去年的基础上,健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到位,相关制度完善、落实上墙,并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组织开展综治工作,办公室督查科的同志负责督查综治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对综治工作做到有研究、有部署、有检查、有督促。工作中,我局能按要求派联络员参加市综治办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做到及时准确地向市综治办反馈我局综治工作进展情况,按时上报了季度、半年及年终工作总结;能够及时上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并能积极完成市综治办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完成情况
年初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维护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努力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一)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工作。按照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在城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律服务进社区实践活动,共免费提供和解答法律咨询7624人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267场次,受教育面达到1418932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80件,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社区法制化的进程。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广经验、落实标准、强化组织,加大了排查调处力度,制定了《沈阳市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稳步推进。适时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由常规化调解向法制化调解,由单一型调解向复合型调解,由封闭式调解向开放式调解,由小调解格局向大调解格局转变,实现了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的有效衔接,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我市还开展了集中、系统的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排查出各类疑难纠纷、群体性上访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12428件,调处率为100%,成功率达98%。召开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重点对全市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今年刑释解教1187人,帮教率达97%,将其中287名人员纳入再就业工程和按条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了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化和法制化;于洪区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并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加大了对司法所基础建设和立户列编等问题的规划力度,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摸底,目前报批工作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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