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供货品种、规格及价格
1.1双方同意按照双方通过本合同所确定的方式约定的货物品牌、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总价、包装及其他食材应有安全、合格、鲜美的特征买卖该批货物。
1.2如本合同签订之时,双方未能确定货物品牌、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总价、包装要求等内容之一项或多项的,双方须在事后通过书面协议形式或者通过微信予以约定,该书面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除上述情形之外,任何一方向另一方通过其它形式进行询价、报价、发出订货通知、送货通知或其它函件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送货单》或《采购单》上签字的,均视为构成同意买卖该批次货物的行为。该《送货单》或《采购单》将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乙方承诺对出售于甲方之食材具有安全、合格、鲜美的特点如不符合要求之食材,在甲方主要管理人员当场确认后,责令乙方做退换处理。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日期
2.1.协议生效日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2.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要求乙方供货的,该批次货物买卖仍受本合同条款约束。
2.3.本合同期履行结束,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若有变动,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愈期视为自动续签。
第三条:协议文件
双方确认下列文件及本合同签订后由双方正式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均构成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完全接受附件中的约定。
第四条:产品质量标准
4.1.乙方承诺其供应的产品质量可靠,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或健康的不合格品。
4.2.如本合同及附件或补充协议未对产品质量进行具体约定,乙方须确保出售于甲方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不低于该行业产品的通用标准。
第五条:卫生
乙方须确保其生产经营场所、配送环节、从业人员等符合规定的卫生健康状况。乙方应确保其生产经营场所、配送环节、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卫生状况,并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订货、交货、验收和付款
6.1.订货
6.1.1甲方根据实际需求以微信或书面形式提前1日向乙方发订购通知,每次将所需用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购单通知后,确认食材订购品名、数量,并按甲方要求及时运送产品到指定地点,乙方随货提供注明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单》作为入库验收之凭证。
6.1.2若遇恶劣天气,食材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情况发生时,乙方可酌情提出,甲方核实后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给予合理调价。
6.2 交货
6.2.1交货地点:按本合同约定地点配送,待甲方当场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卸入甲方指定地点。
6.2.2经甲方感官检验发现有腐烂、变质、异味、过期等不合格的产品将及时退货,乙方须及时补货。
6.2.3 对于因乙方误发、漏发、多发的食材,甲方酌情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6.2.4 如甲方临时增加用量的,应确保乙方有足够的采购时间,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可以配合。
6.2.5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均应事先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按协议执行。
6.2.6 乙方须尽最大努力避免供应产品短缺,如因恶劣天气部分菜品断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可给予调换处理,以保障甲方单位后勤供应不受影响。
6.3 验收
6.3.1 验收时间:每批产品送达指定地点时双方共同验收。
6.3.2 验收标准:有保质期的产品要求产品应在保质期内。逾期,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6.3.3 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依据申购计划当场清点,并验收,核对品名、数量、质量是否有误,是否在正常公差允许的范围内,确认无误后,双方验收人员在产品《送货单》上签字,各持一份备查。
6.4付款
6.4.1货款的结算:按月结算。乙方在次月10日前提供上月所交付产品的《送货单》、《对账单》。甲方在收到上述表单并审核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货款给乙方。
6.4.2 本采购项目的结算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6.4.3 付款方式:凭乙方《送货单》、《对账单》按合同规定给予及时结算(以电汇方式结算)。逾期按货款总额银行贷款月息的两倍利率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6.4.4 乙方结算账号:
私人账户 | 公司账户 |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 单位名称: 开户行: 账号: |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与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变更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未作变更,对双方不产生效力,因此而导致的相关责任由违约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规格、数量、保质期、质量、包装等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退货。
8.2一方出现严重违约情形(需有事实依据),另一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
8.3 因甲方原因迟报或漏报食材采购计划,以及没有按时支付乙货,所有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一方由于发生洪水、台风、火灾、地震、瘟疫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在自事实发生起5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并在15日内取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并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生效。
------————------------------------以下空白为签署盖章处-------------------——----------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