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薪资协议书
薪资协议书
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公司和员工在完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一致协商,签订本薪资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共同遵守执行。
一、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一般为一年)。
二、公司建立以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1、岗位基本工资制2、岗位提成工资制(包含加班费和奖金在内)3、岗位管理工资制(管理者才享有的)4、其它的工资形式)
三、公司遵循以按劳分配为主体,逐步实现劳动、技术、资本、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分配原则。在确定基本工资制度及其工资标准时,应综合考虑职工岗位的职责、技能素质、工作条件和劳动强度,岗变薪变,薪随岗变,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本公司的工资水平等,合理确定和调整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
四、公司支付给员工的月最低基本工资为960元(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每周6天制,其中一天的基本工资已经在提成工资内)。
2、员工在节假日或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包含在提成工资内);
3、员工应享受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福利待遇;
4、员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五、员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应根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地区城镇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本公司劳动生产率或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
六、公司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发放员工工资,每月25 日为发放日,不得无故拖欠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员工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员工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
七、公司不得克扣员工的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代扣员工工资:
1、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的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其它费用。
八、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本市96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
九、公司不提倡加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由部门经理批准加班:
1、安排员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又不能安排不休的情况,按照不低于
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十、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公司应支付工资。
十一、员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司应基本工资960元一月的标准支付。
1、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
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
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
假15天。(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
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
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2、 关于丧家假的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
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一般是3天(外地员工除途中时间)。
3、 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
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
(含3天法定婚假,婚嫁应在当月一次性休完)。
十二、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在规定
的医疗期内由公司支付的工资,在扣除员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
险费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员工每年享有12
天病假,超过12天后的病假公司不支付工资)。
十三、非因员工原因造成单位停工或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公司应按原标准支付员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员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公司没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员工基本生活费。
十四、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员工说明情况,并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十五、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或终止工资协议:
1、订立本协议的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工资协议无法履行;
2、本协议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发生了较大变化;
3、公司因破产、兼并、解散、分立、歇业、转制、撤销、拍卖而发生重大变动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
6、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即行终止。
十六、工资协议变更的程序:
1、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需要变更的工资协议条款、变更的理由与条件;
2、在工资协议期限内,签订工资协议的一方就工资协议的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双方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后,由公司在7日内将变更修改后的工资协议及变更工资协议的说明书提交双方核实确认可生效。
新工资协议成立,原工资协议即行终止。
十七、因履行薪资协议书规定的相关事项发生的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八、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十九、本协议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本协议如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相抵触时,以新规定为准。二十一、本协议一式2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日即行生效。
用工方(签字或盖章):
员工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第二篇:薪资协议书——模板
薪 资 协 议 书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 甲方聘任乙方担任年月日至年月日。
2、 聘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年度工资总额为税前元人民币整,每月支付元人民币((其中:基本工资元,岗位工资元,参加考核的绩效工资元人民币,学历工资元,保密费元),其年度总额差额作为考核奖金,于该年度年底前根据考评情况予以发放。
4、 因个人原因中途离职者,不再支付其年度考核奖金。
5、 个人所得税自理,由公司代扣代缴。
6、 员工薪酬收入为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协议》之违约责任,公司实行薪酬制度公开,个人收入数字保密的原则,严禁员工透露、探听、议论、传播本人及他人收入情况,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即可视为“特大违纪”处理(含经济处罚不低于当月工资的1/3或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7、 入职时间:
(1)乙方入职时间为年月日,乙方应办理完毕与现工作单位的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并与甲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入职履行工作职责。
(2)乙方办理入职时,需提供的资料有: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其他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原单位离职证明、 一寸蓝底或者红底照片四张。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为准。
10、协议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2)乙方正式解除与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关系,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本协议具备同等效力。
11、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无效的,甲乙双方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两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3)以上协议为《劳动合同书》的补充条款,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薪资补充协议书
薪资补充协议书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
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方和乙方在完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一致协商,签订本薪资补充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共同遵守执行。
一、协议期限:自2014年03月11日起至2014年03月10日止,期限贰年。
二、甲方遵循以按劳分配为主体,逐步实现劳动、技术、资本、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分配原则,综合考虑乙方的岗位职责、技能素质、工作条件和劳动强度等相关因素确定乙方最终的薪资水平。
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3000元(其中试用期工资为2350元,试用期限两个月,乙方岗位实行每周6天制,其中一天的加班工资已经在月基本工资内)。
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给予乙方最低年薪保障承诺,其标准为年薪不低于45000元(大写:肆萬伍仟园整)。包含:月薪、各类奖金、奖励、补贴等所有甲方计发金额。如甲方经营势头良好导致计发金额超出45000元的,作为乙方应得报酬发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年度计发金额不足45000元的,甲方在年末补足差异金额发放给乙方。
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薪资保密制度,不得刺探他人的工资薪
酬福利待遇,不得泄露自己的薪资待遇,不得评论他人薪资等情
况,不得泄露签订薪资补充协议的签订情况。
六、违约责任约定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
任,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两个月薪资总合,并赔偿因此给甲
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追究该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七、因履行薪资补充协议书规定的相关事项发生的争议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和乙方各执壹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
日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劳动者)签字年月日
第四篇:薪资保密协议书
员工工资保密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公司薪酬体系保密事项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注:后文中甲方代表公司,乙方代表员工。
一、甲方的工资薪酬体系设置属于甲方公司的管理信息内容之一,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属于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刺探他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不得泄露自己的工作待遇等情况;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情况者,应及时向甲方主管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不得传播、散布、比对。
三、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乙方仍然不得向甲方公司就职人员及其有关亲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职的工作待遇情况。
四、违约责任约定: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按情节轻重,规定违约金额为1000—5000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追究该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按乙方自动离职处理,或者视情况给予降薪、降职、扣除绩效甚至作出开除的处分决定。
五、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六、 以上条约须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执行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员工的一切劳动合同。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注:本条例仅适用于********公司。
甲方(盖章) :乙方(本人签字):
*******公司
年月日
第五篇:保守薪资秘密协议书
保守薪资秘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同时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试用期)和离职后关于保守甲方薪资秘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应当严格保守甲方薪资秘密。乙方个人薪资一律保密,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其个人薪资,也不得私自探询他人薪资或评论他人薪资。
第二条乙方如作为主办计算薪资、核算薪资、发放薪资及相关有知薪权的人员,非经核准不得私自对外泄露任何人薪资。
第三条如乙方违反上述薪资保密协议规定,乙方同意依照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乙方私自吐露本人薪资或探询他人薪资或评论他人薪资的,应依甲方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如因上述行为而造成不良影响,甲方将给予乙方加倍处罚。
(二)乙方如作为主办计算薪资、核算薪资、发放薪资及相关有知薪权的人员,私自对外泄露任何人薪资,应依甲方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另调他职。
(三)乙方违反上述薪资保密协议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害后果情节严重的,即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第五条本协议书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东莞市顺美饰品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身份证号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