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片拍摄录制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 》 的拍摄和录制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其双方共同遵守。
一. 拍摄内容
1. 拍摄内容为:
2. 录制时间为年 月 日至 月 日(天)
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拍摄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1-2 按协议规定时间支付费用。
1-3甲方有对制作完成的作品享有版权。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对甲方的产品进行影视艺术创作。
2-2 有权依协议收取制作费用。
2-3 乙方为确保产品的录制效果,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建议。
三:内容及完成时间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产品宣传的录制;
A. 4k影视设备
B. 影视辅助设备
C. 高清无人航拍机 1台
2、协后期服务制作内容:
A.前期完成3个工作日进行后期素材整理,保证素材的安全。
B.应本次活动主题制作宣传片一部,时长3-5分钟(根据内容而定)
四:协议金额及付款方式
1. 本合同总金额为:元整(大写),¥:元整(小写)
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2日内支付元作为该项目的首款项(百分之五十),拍摄完成后,乙方按规定时间内制作出成片。甲方修改完成后向乙方支付尾款(剩余百分之五十),乙方向甲方提供去除视频水印成片。
2:指定账号:
账户: 开户名:账号:
五. 验收标准和验收后的修改
1. 乙方提供现场素材拷贝,并保留原始素材30天。
2.乙方为其提供后续的视频剪辑修改服务免费两次;特殊要求后期费用将另行商议。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
1.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摄制要求进行相应环境的布置整理,如因现场因素因造成的拍摄效果影响,双方将互不追究责任。
2.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违约方负责赔偿由此给对方的一切损失。
3. 因不可抗利因素而使双方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一式两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协议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