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股权转让合同范本
股权转让合同范本
(一)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鉴于********公司系由 共同成立的 公司,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 %股份。公司注册资金为 ********万元并于 年 月 日成立企业;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权;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 %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 转让方: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2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 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 甲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3.3 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 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4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3.5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5.1 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 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 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 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4 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 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 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事宜股东会决议
有鉴于:
(1)出让股东 (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和 公司(以下简称“某某股东”)为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出让股东和某某股东目前分别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 ( %)和百分之 ( %)有股份;
(2)出让股东希望出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百分之 ( %)股份;
(3)受让方股东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同意受让出让股东的上述股份;
(4)某某股东已经书面声明放弃对出让股东所出让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为此,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决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同决出让股东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百分之 ( %)股份转让予受让股东;
(2)同意修改目标公司章程,及采取为使有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所必需的所有法定和约定程序。本股东会决议于 年 月 日作出,即时生效。
出让股东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其他股东(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三)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
鉴于: 公司(弃权股东)为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之一,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 ( %)的股份。 公司(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 ( %)股份。年 月 日,依法召开目标公司股东会,股东同决并形成决议, (股权出让方)向 公司(股权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 ( %)的股份。 公司(弃权股东)在此声明:
1、本公司无条件放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目标公司章程》对出让股份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本公司放弃股权 优先购买权的决定是无条件的和不会撤销的,并承诺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不
3、本公司同决就出让相关事宜对,《目标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公司(弃权股东)(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该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该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潘 辉 潘明宏
公司将受让人所交付的股权款补足转让人过去未到位的出资︐因受让人没有向转让人直接对价给付——
案情诚智公司的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张某任公司董事长。2003年11月30日,张某与杨某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合同。合同写明:张某原在诚智公司有90%的股份,现同意将其中70%的股份转让给杨某。从2004年12月1日起,杨某为诚智公司新股东、董事长;张某协助杨某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诚智公司在该转让合同中签写了“对转让合同认可”的意见后加盖了公章。诚智公司另一股东发展公司也在该合同中签写了同意杨某为新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意见,并加盖了公章。
合同签订后,张某至银行将印鉴章换成了杨某,又将“董事长室”腾给杨某办公。杨某从此即主持诚智公司的日常工作。由于张某原来并没有向诚智公司投入资金,故诚智公司要求杨某将合同规定由杨某向张某交付的股权款直接向诚智公司交付。杨某向诚智公司交付了1020万元后,要求张某至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张某拒绝,杨某遂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自己在诚智公司的股东身份权,要求判令被告张某协助杨某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被告张某则辩称:因没有收到杨某1020万元的股权款,转让合同未生效。
评析笔者认为,应当确认杨某与张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理由如下:
一、出资未到位的股权可以进行转让。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法之所以要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出资”是股东的义务,也是公司的财产基础。但是,“出资”与“股权”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1)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未到位违反出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向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履行资本充实责任。(2)股东出资未到位,违反出资义务,但并不能否认公司的人格。公司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在其资产的表现形式上主要看注册资金是否到位。因为有时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金数额与公司的实际财产数额并不等同,所以注册资金的数额也不等同于股东的股权总额。(3)公司法对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转让并未作出限制性规定。法无禁止即自由。
二、出资未到位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用受让人所交的股权款进行资本充实,不属受让人违约。资本充实责任是基于公司的充实原则而施加于公司发起人的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是公司法规定的法定责任。如果允许以转让股权的形式使发起人规避充实责任的话,那么转让股权将成为发起人规避资本充实责任、损害公司利益有效而简便的方式,使资本充实的目的即维护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权益就难以实现。当出资未到位的股东转让股权时,受让人可以应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要求,将股权款直接向公司交付。因张某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诚智公司有权要求杨某将股权款直接交公司,用于补足张某过去未到位的出资。杨某向诚智公司直接交付股权款仍属履行了支付义务。
三、按照“意思表示主义”和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实质要件,应当确认转让合同有效。在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中,确认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应当遵循“意思表示主义”的法理,坚持“以实质特征为主、形式特征为辅”的原则。因张某与杨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诚智公司及其另一股东即发展公司
在转让合同中也认可并加盖了公章。在合同成立后,张某不但为杨某换了印鉴章,还腾出自己原来的“董事长室”给杨某;杨某也向公司交付了1020万元,并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双方虽未办理工商登记,但已符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应当确认杨某在诚智公司的股东身份权。
第三篇:股权转让合同
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标的企业: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鉴于:
1.甲方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注册证号:____;
2.乙方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注册证号:____;
3. 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____(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____ %股权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证号:____;
4.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的____%股权及依法认定由甲方所拥有的收益权及债权等其他权益,乙方拟收购甲方转让的上述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标的企业(企业名称)____%股权及依法认定由甲方所拥有的收益权及债权等其他权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
1.1转让方,是指____ (法人、经济组织或自然人名称),即甲方;
1.2受让方,是指____ (法人、经济组织或自然人名称),即乙方;
1.3转让价款:本合同下甲方就转让所持有的产权自乙方获得的对价;
1.4审批机关:指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机关;
1.5登记机关:指工商行政管理局;
1.6产权交易费用:指转让方和/或受让方或标的企业就转让产权或谈判、准备、签署本合同和/或本合同下的任何文件、或履行、完成本合同下交易而发生的,包括取得必要或适当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的豁免、同意或批准而发生的费用及支出;
1.7期间的计算:如果根据本合同拟在某一期间之前、之中或之后采取任何行动或措施,在计算该期间时,应排除计算该期间时作为基准日的日期。如果该期间最后一日为非营业日,则该期间应顺延至随后的第一个营业日终止。
1.8货币:在本协议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币时均指中国法定货币,凡提及$或美元时均指美国法定货币。
1.9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条 转让标的
2.1甲方拟将持有标的企业的____%股权及依法认定由甲方所拥有的收益权及债权等其他权益转让给乙方。
2.2 转让标的尚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产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
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第三条 标的企业
3.1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____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其____%股权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标的企业拥有在下列范围内经营的、合法的批准或许可文件: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3.3标的企业拥有如下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
(1)土地使用权
土地性质:(划拨/出让)____
位置:____ 省(市)____ 区(县)________;
面积:____平方米;
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
(2)房产所有权
位置: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房产证号:________。
3.4标的企业拥有下列固定及非固定资产的所有权:
标的企业厂房内所有的机器、设备、设施、产品、在产品(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标的企业的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办公用品)等。
3.5 债权债务处理
第四条 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4.1转让价格
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即:人民币(小写)____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4.2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4.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中的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汇入甲方所指定账户,其中万元作为履约定金;剩余价款人民币(小写)____万元,在____内一并付清。
第五条 产权转让的审批及交割
5.1本次转让依法应报审批机构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产权交易的批准。
5.2本合同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召集标的企业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并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3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移交标的企业资产、印鉴、会计资料等与标的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所有文件、物品。甲方逾期未移交的,按产权转让价款的________ %承担违约金。经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仍未移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六条 产权交易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费用:________;
乙方应承担以下费用: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7.1甲方对本合同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
7.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7.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产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7.4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
第八条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8.1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违背中国境内的产业政策;
8.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8.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让产权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逾期付款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造成的损失。
9.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的报批和产权变更登记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4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可能导致的标的企业的损失数额中转让标的所对应部分。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0.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违约情形的。
10.3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
第十一条 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
13.1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转让方(甲方):____
(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
签约地点: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让方(乙方):____(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
第四篇:股权转让合同公证
股权转让合同公证
办理股权转让合同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出让方应提交:
1. 主体资格证明:
(1) 国有股份,提交持有国有股的部门、机构出具的股权代表人资格证明。
(2) 法人股份,提文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个人股份,提交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 外资股份,法人持有的提交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个人持有的,
提文护照或回乡证。
2. 股权证明。
3. 允许股权转让者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4.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受让方应提交:
1. 主体资格证明:
(1) 法人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 公民提交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回乡证及其复印件。
2. 资信证明。
3. 允许受让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4.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合同公证的,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股权转让合同文本。
第五篇:宾馆股权转让合同
宾馆股权转让合同
以下简称甲乙方
甲方:骆发良
乙方:陈桐花唐巧玲
甲方于2014年在郴州京通商务宾馆入股10%股权,因甲方目前资金周转不过来,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从现有的10%股权当中转让10%股权给乙方,转让金额为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转让期从2014年2月1日起至本宾馆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止。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