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经销商合同
经销合同经销商名称:
省/市:
时间:
经销合同书
甲方(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公正、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如下合同:
1、协议有效期从月日至年
3、乙方取得经销权六个月后,甲方对乙方全年销售任务进行考核,如乙方累计完成合同计划销售额30%以下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经销权。
4、乙方承诺不能经销、生产与甲方同类同档次的或伪劣假冒甲方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并追究法律责任。
5、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如乙方15日内未能履行合同汇款或发货或合同内乙方连续两月内未打款进购甲方产品,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资格或视同本合同自动终止。
6、供货及相关细则:
①订货时乙方应将订货单签字盖章后传真至甲方,每份订单传真件都独立构成一份有效合同或作为本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均可视为对该合同附件的有效补充。
②甲方承诺收到乙方书面订货计划及货款后,10天内由甲方所在地将货发出(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汽运至合同约定的乙方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代垫。二次定货直接转为货款。首次合作定单最迟到货时间不超过30天。因城市交通限制达不到乙方仓库的,产生的市内短途运输费及搬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采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只负责运至乙方城市的相应货运火车站。
③收货确认:乙方收货时,应及时清点货物的数量和规格是否与发货单相符,如有不符(属运输责任则按运输合同处理),应立即与甲方联系,并由甲方人员或运输单位司机签字证实,如确认无误,乙方(如果是乙方工作人员签收的,应向甲方提交乙方法人的授权的《收货及财务资料确认书》)应在收货确认单上签字盖章传真并邮寄或叫司机带回给甲方,若甲方在货到48小时内没有收到收货确认单,则视同乙方已经收到货物。
④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执行标准。
⑤乙方仓储条件:干燥、通风、防洪防涝、避免阳光直射。
7、价格:
①乙方按产品调拔单或产品价格表标明的价格计货款给甲方(后附)。
②若遇价格调整,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③乙方承诺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价格政策,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核销相关费用。
8、乙方承诺支付全部货款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业务员一律不能收取现金或调借货物,乙方不可支借现金给甲方业务员垫付市场费用(包括私人借款),特殊情况,须有甲方法人或财务公章书面证明,方能办理收取货款或调借货物或支借现金,否则甲方一律不予承认,均视为业务员个人行为。
9、付款方式:
款到发货。
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百纯食品系列”产品在地区特约经销商。乙方承诺协议期内完成甲方产品
10、市场推广:
①乙方保证在首批进货到达乙方规定地 30 日内,在双方共同认定的销售渠道内的终端铺货率达80%以上,如乙方铺货没有达到甲方标准或甲方要求推广而乙方不愿推广的新产品,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的经销权,由甲方针对该地区或空白市场进行重新招商。
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且同意乙方经销,乙方应在接到新产品上市通知之日起1个星期内下定单,并在产品到达之日起1个月内将新产品在乙方销售网点铺市率达到80%以上。如乙方不具备该能力,甲方有权另定该类新产品的经销商并取消乙方该类产品的经销权,乙方对此不得异议。
③乙方将甲方产品铺入需要条码费(入场费)的商超,必须向甲方书面形式先报后进,任何未经甲方业务代表先确认再经甲方总经理或营销总监书面签字盖章批复执行的、乙方单方面与商超签定的进场、促销、陈列、快讯等产生的所有市场费用或已批复执行但与批复不相符的、不真实产生的、口头承诺的费用甲方均不予以承担。
④甲方产品在乙方销售网络的商超系统销售过程中的大部分促销推广费用由甲方审批后承担。基于促销效果及费用考量,乙方需承担部分费用,所有特价活动必须执行到位手续齐全后才可以予以核销。
⑤导购员工资,理货员工资,运输费用及卖场费用有甲方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必须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支付!
11、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甲方权利:
①对乙方经营的市场区域有查询、监督权。
②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
③特殊原因及月末盘点有进入乙方仓库盘点甲方产品的权利。
甲方义务:
①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②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的义务。
乙方权利:
①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②对违反本合同行为和甲方办事处或业务员业务开展状况提出异议权。
乙方义务:
①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办理好产品在本地区上市相关手续的义务。
②按照甲方要求周、月上报销售数据和反馈市场信息的义务。
③有对甲方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④不得跨合同所规定地区经营,不得将经销权转让他人。
⑤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实际铺货资料,监督、指导、联合管理甲方业务员。
⑥双方终止合同同时,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开具商超转档证明,否则由此造成的转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市场保护
①乙方在严格执行甲方价格政策同时,禁止跨区域销售,乙方直接或间接通过第三方将甲方货品在乙方被授权区域外销售即视为冲货(乙方为冲货方),乙方同意按经销区域外冲货销售额的三倍赔付违约金给甲方;
②凡跨区域销售造成质量事故、执法部门罚款均由冲货方处理并负责,甲方不承担退货责任;
③乙方跨区域销售不停劝告并停止冲货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3、退货
①属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承诺100%退货,退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②若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非质量问题的退货,按甲方退货流程申请,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货,退货额不能超过进货额的5%,保质有效期须在3个月以上,且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退货费用、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超出5%的退货先申请后公司提供促销活动支持当地处理,处理不完的部分由甲方同意后方可退货。(所有随货搭配的促销品,退货时随货物一同退回。每件货物含对奖卷的,对奖完毕不容许退货)
③如因乙方仓储条件造成产品破损、变质、虫蛀、鼠咬等质量问题、超出保质有效期、未经甲方批准进店销售、跨区域销售的退货,甲方不承担退换责任。
④乙方在经销区域内有义务监督下游客户,保证甲方产品在保质期限内销售,如有逾期产品,乙方应自行回收不再进行销售,否则引带出的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
乙方不得与甲方业务员或联合或单方面克扣截留、挪用、虚报、侵占甲方市场费用或资源,否则,乙方同意按侵占(虚报)甲方市场费用资源十倍以上赔偿甲方,甲方同时有权取消乙方经销资格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5、解除合同的有关条款:
①协议结束后及协议期间中止合同时,乙方应于最长60天内向甲方结清未付货款及借款,做到货款两清,否则,每超一天,甲方有权按乙方所欠款项总额每天1%收取乙方滞纳金。
②如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被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或给予处罚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如因资不抵债、被执法部门查封或按照规定需终止营业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③退还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均不能保留复印件)。
1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7、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
18、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19、解决争议方式:向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单方面擅自在合同书上涂改,增加或删除本合同任何条款,均为无效。
21、合同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纯百产品价格表》、《收货及财务资料确认书》。
反利:全年任务完成100%享受3%的反利完成达到150%享受4%的反利,任务达成200%以上享受5%反利。
甲方: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法人:法人:
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帐号:账号:
开户行:开户行:
税号:税号: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200年月日
承诺书:
乙方承诺对确保甲方市场费用的真实性,如有虚假费用,全年所产生的市场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签字:
乙方盖章:
第二篇:零售经销商合同
零售经销合同
协议编号:
协议双方: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乙方: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地址:
电话:xxxxxxxxxxxx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行:开户行:
鉴于,双方就乙方经销甲方相关产品,并依据附件所规定的价格及产品购销方案确定合作模式,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经销产品及范围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同意乙方以特约经销方式销售其在附件一中规定产品,乙方从甲方购买的有关产品的价格为甲方公布的价格清单(见附件一)中的出厂价,同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建议销售价格向其自己的客户经销上述产品。双方明确乙方与甲方之间为产品购销关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因素对附件一中的公布价格及规定进行更改,变更后的供货价于甲方通知乙方时立即生效。
第二条:乙方的销售区域:
双方约定,乙方同意在下述区域经销本协议附件一中规定的产品。
并且:
2.1 甲方在此区域可以再授权其他单位经营销售;
2.2 乙方超出该区域经营或违反协议约定的价格进行销售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3 在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在上述指定区域内,乙方为本协议附件一中规定产品指定非唯一销售商。在乙方连续二个月未能达到本协议确定的销售目标或乙方未能按时付清货款时,甲方保留在上述区域内发展其他经销商的权利。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签订本协议后一个月内购货不小于(大写)万圆作为协议执行的先决条件。
乙方同意自_____ 年___月___日至 ___年___月___日止的时间内,向甲方订购不少于附件二中确定的金额产品(人民币,不含税金额),从而享受甲方公司给予的经销待遇。销售指标(不含税)
及返利计算方法在本协议附件二中确定。如果乙方达到销售目标,在货款均已付清且没有超期账款的前提下,乙方将被给予与销售额(不含税)相应的货物返利。货物返利将在达到返利条件,合同期限结束后三十天内支付。该货物返利将计算为乙方下个销售年度的销售额。
3.2货款支付方式为款到发货。为保障乙方货款的安全,乙方用于购买产品的款项必须直接交给甲
方开单处财务人员收取,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务。甲方为乙方汇入的款项设立管理专户,并凭乙方书面(传真)开单发货和代支费用。乙方以任何理由交给甲方业务员或汇入其它银行的款项均不受甲方保障,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实行每年一次的财务对帐制度,截数时间为12月25日,截数后30天内与乙方核对往来款项及各种奖励(含广告、装修、资料费)的兑现情况,乙方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以回复的,视作默认甲方的正确处理。年度对账目目的是使双方帐务清晰及利益不受任何损害,因乙方不配合导致利益受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3 乙方同意,每次购货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订货,明确产品名称,编号,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及
方式,收货人(需签字或盖章);甲方不接受电话订货;乙方同意在甲方所递交的送货单上加盖公章;或授权经办人签字。
3.4 乙方应当在每月25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月销售,分销和库存表。
3.5 乙方同意保持,支持及拓展其客户量并向客户提供优良服务(如:按时送货等),非
甲方原因引起的客户索赔事宜,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3.6 为避免给市场及其他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造成不公平竞争和困难,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
的各项销售条件进行销售;甲方公司鼓励以质量及服务赢得客户,禁止以加大折扣幅度来竞争;乙方有义务维持正常市场销售价。
3.7 乙方同意保持一定的资金储备,以保证与甲方的顺利合作及在货量限制范围内实现公司正常经
销。
3.8 甲方只接受乙方以银行汇票及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
3.9为保证甲方销售网络的健康发展,保护区域经销的利益;
3.10 如乙方违反区域保护条款进行跨区销售,或恶性扰乱市场价格的,甲方有权作如下
处理:
3.10.1 第一次发现处予罚款5000元以及扣除年终返利的50%作为处罚;如果乙方不支付罚款,
甲方将取消乙方区域经销资格,停止供货,并终止本合同;
3.10.2 第二次发现后,甲方有权处予罚款2万元以及再次扣除剩余的50%的年终返利,直至
取消乙方区域经销资格;停止供货终止本合同。
3.11 在合同期内,若乙方销售任务、形象展示欠佳的,甲方有权割分乙方的部分经销区 域归甲方操作,并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互联网上发布任何有关甲方的信息,也不能在互联网上
销售甲方的任何一款产品。一经发现,视作违约,甲方可无条件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4.1提供销售及市场推广方面的支持,以引发市场对产品的兴趣和需求。
4.2向乙方的销售人员免费提供产品及销售培训,协助进行合作性的客户拜访。
4.3视具体情况向乙方提供适当数量的产品说明书,价格表,技术资料,在必要时提供产品陈列。
4.4提供对产品质量的承诺。
4.5 尽可能在接到乙方订货通知后个工作日送货,如不能及时送货,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
知乙方。
4.6维持其产品价格在订货及发货日期时的稳定性,如有调价,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
第五条:产品质量保证及责任
5.1 对已向乙方发出的货物,甲方仅对甲方原因直接导致的货物本身质量问题负责,即:更换被确
认为质量不好或有缺陷的产品;甲方对该产品的赔偿最高额不超过该产品价值。
5.2乙方在购买、储存、使用产品时,必须对产品的性能,使用范围及方法有足够的认识;凡因使用产品及储存、使用不当而发生的意外、故障及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退货、换货及索赔
6.1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通知前,乙方不得处置或退回货物,否则甲方不负责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
6.2 甲方接受因甲方原因直接导致的货物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退货请求,除协议另有约定外,不
接受因销售情况不佳而导致的退换货;如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经协议双方协商同意因质量原因换退货,所退换货物的外包装需完好无损;如确认甲方原因造成错送货物等,乙方同意在收到货物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受该错送货物的退货,并及时安排换发原订货物或退还相应货款。除协议双方另经书面协商同意,甲方不接受已过保质期货物的退换货,以及因乙方储存不当等非甲方原因而导致质量问题货物的退换货。
6.3如所发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外包装破损而导致内部货物损坏,乙方应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该
部门出具说明损坏情况的事故单,在乙方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坏发生的7日内递交甲方,甲方将向有关单位索赔并酌情补发损坏货物,否则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协议双方的协议
7.1 乙方仅系甲方相关产品的经销商,除非在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能在法律上代表甲方,或为甲方作任何申诉。
7.2 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如触犯法律,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以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协议的终止
8.1本协议双方的任一方希望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8.2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协议双方在协议终止前的权利和义务;协议的终止无须因终止协议向对方做
赔偿,但未清账款应在提出书面的终止协议后30天内结清。
8.3 如协议双方另签新的协议或经修改后的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
8.4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 _____ 年 __ 月 __日止;本协议期满时,本协议自动终止;且
仅在协议双方皆同意的情况下双方可重订协议。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 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阻碍而在不可抗力发生及期影响持续的期限内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
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其受阻碍履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履行时间顺延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影响持续的期限,条件是该方履行了以下第9.2条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是指战争、骚乱、罢工、地震、火灾、恶劣天气、公共交通停顿、自然灾害、原材料短缺及价格上涨以及其它本协议双方或者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
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另一方,并在其后的七天内用快件将有关部门签发的、证明不可抗力的文件邮寄给另一方。
9.3 如果不可抗力及期影响持续的时间超过三十天,双方应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进行协商。如果
双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未能达成一致协议,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其他
10.1 本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并代替在此之前协议双方达成的任何口头及书面的表达、理解和承
诺。
10.2 有效期内,协议双方以书面确定的内容作为本协议附件,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该内容与本
协议内容有冲突,以该内容为准;如附件相互冲突或附件与协议冲突的,以最晚签定的附件内容为准。
10.3 如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协议双方对某些问题存在不同意见、理解或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
商来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单位印章:单位印章:
签约地点:上海
签约日期:年月日
付甲方账号信息
公司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附件为:
一、产品及价格清单
二、年度销售指标及返利
第三篇:经销商合同2014.4
佛山蓝海陶瓷经销商管理条例
佛山市储贵陶瓷有限公司是一家个性化建材专业供应商,专业生产和经营各类材质马赛克单品(水晶、幻彩、贝壳、陶瓷、镀金、金线、石材、不锈钢等系列材质)、马赛克拼画、剪画等的个性化马赛克建材产品,以“时尚空间,个性价值”为经营理念,集合设计,研发,生产和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专业化建材公司,工厂地处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南庄镇溶洲工业区,较具竞争力的性价比价格、快速的交货期将产品发运到全国及世界各地。
佛山市储贵陶瓷有限公司产品花色品种多样,规格齐全,具有花色新颖、多姿多彩、自然、绿色环保等特点,产品广泛用于家庭装饰、办公室、泳池、学校、俱乐部、会所、桑拿、酒店、超市等公共 环境的装饰。
佛山市储贵陶瓷有限公司的服务宗旨
佛山市储贵陶瓷有限公司的服务宗旨:依托丰富多样的产品和专业化的设计团队,我们为您的空间装饰需要提供丰富多彩的马赛克、马赛克拼画、剪画产品。既可以实现客户的构想,又可以主动为客户提供搭配设计,塑造出完整的个性空间。
第一. 佛山市储贵陶瓷有限公司
经销商资格的审定程序
佛山市储贵陶瓷有限公司致力健全和发展蓝海·晶瓷马赛克产品的经销网络体系,并真诚地希望与有志之士长久合作、携手发展、营造共同的利益共同体,实现双赢的目标。为此,公司在不断提高内部管理的同时,同时也致力提高外部营运能力,建立以蓝海·晶瓷品牌为中心的全国营销网络体系。广揽英才、共谋大业,遵遁利益共享双赢、风险共担的合作经销路子,欢迎各界人仕加盟蓝海·晶瓷马赛克大家庭。
一. 蓝海·晶瓷经销商要具备的条件
(一) 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重合同、守信誉、实事求是、言行一致。
(二) 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有一定的规模营销场所,有稳定高素质的营销队伍。
(三) 有丰富的建材销售经验和营销推广能力,有较强的竞争意识。
(四) 有较强的品牌意识和市场渗透力,有系统的网络营运能力。
(五) 有履行与蓝海·晶瓷签订的协议条款及规定的决心和行动,并接受蓝海·晶瓷统一的营销理念和营销业务指导,保证能够严格执行蓝海·晶瓷的市场营销管理制度。
(六) 经销商必须按合同的约定完成销售任务。
二. 蓝海·晶瓷经销商资格审定程序
(一) 区域经理有计划、有意向发展蓝海·晶瓷马赛克产品经销商时,须填写经销商调查评估表,交总经理作初步审核。
(二) 经评估后,初步符合公司经销商条件的,提交公司作综合评定作最终审核,确定经销商资格。不符合公司经销商条件的,取消签订合同的意向。
(三) 确定后,由区域经理与对方签订经销合同。
(四) 合同签订后,区域经理须将合同及有关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等资料交公司内务备案存档。
第二.蓝海·晶瓷经销商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权利
(一)有权设立专一的门面展示和销售“蓝海·晶瓷”马赛克。
(二)有权为“蓝海·晶瓷”马赛克销售提高展开相关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活动。
(三)有权享受蓝海·晶瓷对经销商的优惠政策,包括产品结算价等。
(四)有权向蓝海·晶瓷领取定量的宣传资料和宣传品。
(五)有权向蓝海·晶瓷领取产品质量检验证书及有关产品性能说明书。
(六)有权向蓝海·晶瓷业务员提出合理的业务协助工作。
二.义务
(一)有义务为蓝海·晶瓷提供市场信息和有关蓝海·晶瓷马赛克的销售数据。
(二)有义务向蓝海·晶瓷提供其“蓝海·晶瓷”马赛克的营销状况。
(三)有义务严守蓝海·晶瓷商业秘密,不向同行业竞争者泄密。
(四)有义务按蓝海·晶瓷营销指引及业务指引展开相关的业务活动。
三.责任
(一)有责任完成双方签订的销售任务。
(二)有责任将每期的要货计划提前通知蓝海·晶瓷。
(三)有责任按蓝海·晶瓷指定的区域展开销售,不作跨区销售。
(四)有责任履行双方签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有责任维护蓝海·晶瓷的品牌形象和利益,做好销区范围内售后服务及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六)有责任做好蓝海·晶瓷要求填写的产品销售的各类报表及市场状况调查表。
第三.蓝海·晶瓷经销商的奖励和考核
经销商年度返利、返点(以公司与经销商商议并签订的合同为基准)。经销商的考核奖励(以公司与经销商商议签订的合同为基准)。
第四.经销商购货开票、发运程序
和规定及产品运输方式指引
一.经销商购货时,须提前5天填写“订发货计划书”,计划书内要明确填写清楚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并由经销商签名盖章,以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公司业务部业务员。
二.公司业务员接“订发货计划书”后,依据经销商实际状况,公司产品库存状况,公司实际安排情况进行初审。
(一)按合同价格,货源有供货能力,业务员签名确认通过审核。
(二)如经销商定货为新产品、工程单或需要公司政策支持的由业务员初审,由业务经理或总经理审核批准。
三.业务员或经销商凭已审核的“订发货计划书”到开票员处开票。
(一)经销商按开出的票据到仓库提货安排发运。
(二)经销商委托业务员为发运产品。经销商须提交“发货委托书”,公司业务员方能给予
办理发货业务,业务员须跟进货物到达情况。
第五.蓝海·晶瓷经销商产品结算规定
蓝海·晶瓷经销商必须严格按公司货款规定结算产品货款。公司产品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未按规定结算货款的取消年度返利。
第六.经销商产品价格的规范管理
一. 公司与经销商产品结算价均按公司统一的一级经销商价格结算。
二.经销商零售销售价控制应遵守市场规则合理定价,公司对已签订经销协议的经销商在管辖区域内建议其产品零售标价控制结算价在合理的幅度内。
三.公司反对经销商以低价竞争方式或高价抬高价格销售产品。
四.经销商因某种原因需要将产品售价核定超出公司建议幅度的,经销商应提前致函到公司营销部,并征得同意后,方能实施调价行动。
第七.蓝海·晶瓷广告宣传、样板费用配额办法支持方案
一.实行“广告费、样板费联系销值,核定比率计提”的支持方法。
二.支持方法:核定各经销商的广告宣传、样板费用率为年销值(以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额度内由公司支付费用,超额由经销商按各类价格支付费用,余额年终结算,以产品抵扣方式结算支持。所有的广告宣传、媒体宣传、促销活动,均须公司验收确认后,方能给予支持。(详细方案由公司与经销商商议核定)
三.申请办法:
(一)广告宣传、广告申请程序
经销商须制定宣传用品或提出广告方案的,须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书,经业务部提出意见,交公司业务经理及策划部评价,交由公司审核审批。
(二)样板申请、产品样板申领程序
客户需领样板或业务员需发样板的,均须填写样板申请单,单内必须清楚注明申请单位、联系人,并经部门经理批审,经批审后,到开票员处开具样板领用单,并按规定价格开票。
第八.蓝海·晶瓷产品样板发放管理
(一)凡申领样板的经销商,须是与公司签订了经销协议,并在注册了备案,方能按公司规定发放样板。否则须部门经理批审同意方能发放样板。
(二)属新经销商店铺或经销商新建自营店第一次摆板,样板价格按经销商价格全额收取,经销商订货后,每次以冲抵货款的10%抵充样板费,直至抵充完结为止。经销商完成销售任务,年底返还5个点的红利。(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为做好产品宣传工作,及时做好新产品的样板发放,业务员要及时做好样板及更新产品花式的样板发放工作。
第九.蓝海·晶瓷经销商设立专卖店管理规定
一. 设立专卖店或形象店须具备的条件
(一)
(二)
(三)
(四) 选择的经营场所须是交通方便、客流量大、品牌效应强的位置。 专卖店面积不少于三十平方米。 配备充足的人员,确保零售业务和工程业务的有效推进。 配备的业务队伍必须定期培训。
(五) 专卖店必须储备一定的货源,以满足零售业务的需求(按实际情况而定)。
(六) 必须填写公司要求填报的各类报表和调查表。
(七) 专卖店的产品展示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样板展示,并须与公司新产品推出
时同步进行展示。
(八) 专卖店的样板展示架不得空缺或不展示样板,同时整个专卖店不得展示“蓝
海·晶瓷”品牌以外的其他品牌产品,统一使用蓝海·晶瓷的标签。
(九) 专卖店必须确保产品本身的整洁、完整。
(十) 装修设计应按照公司与经销商共同商议后的方案设计进行施工。
二. 营建程序
(一) 经销商有意向、有计划营建专卖店的,均须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书。
(二) 申请交由业务经理加具意见后,经总经理审批。
(三) 持已审批的申请与公司签订专卖店的合同。
(四) 公司专属人员须做好专卖店工程跟进、沟通、费用核实、验收等工作。
(五) 工程完毕之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履行合同条款。
三.营建规定
(一)蓝海·晶瓷专卖店的兴建,均由公司与经销商共同签订合同,费用按合同执行。(专卖店补贴费用由公司与经销商按实际情况商议核定)
(二)与公司签订了营建专卖店或形象店的经销商在展厅竣工启动后的三年时间内必须专一经营展示“蓝海·晶瓷”品牌马赛克等系列产品。并确保每年销售额达人民币()万元。
(三)专卖店的租金、水电费、维护费、年审费、及国家征收的所有费用由经销商负责。
(四)属公司承担的承建费,公司按三年时间联系经销商销售值返还给经销商。
(五)经销商在专卖店展厅启动后,不遵守公司的经销商制度或不遵守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或年销售额未能完成协议所规定的任务值、或经销商无心经营结业的,公司立即停止营建费用的返还,并向经销商追还返还的营建费用。
四.专卖店支持措施
(一)提供免费的展厅设计图及施工咨询和协助。
(二)专卖店的样板、广告费用按经销商样板配额办法支持。
欢迎全国各地经销商加盟代理和来样来图订购。
佛山市蓝海陶瓷
2014-4
第四篇:特约经销商合同样本
甲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协商,本着互惠均等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经销内容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公司所生产的**茶饮料系列产品,授权乙方在特定区域经销。
二、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转让经销权予第三方时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条:经销区域
一、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区域经销甲方产品,不得超出此范围销售,否则,视为跨区销售。
二、甲方指定乙方的经销区域为。甲方保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不为其它商户供货。如发现甲方为其它商户供货,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第三条:销售目标
一、乙方销售甲方产品,需按以下比例有计划地完成每月的销售任务,且全年的销售目标最低万元(大写)。
月份2345678910
本月销售占全年销售比例
目标(万元)
季度目标(万元)
二、销售额确认:乙方货款到达甲方指定帐号的实际金额,为甲方确认乙方销售额的唯一凭证。
第四条:销售价格
甲方按下列供货价格供货,乙方应严格按下列价格规定进行销售,不得低于本价格销售,否则视为低价销售。(单位:元/箱每箱15瓶)
品项规格总经销进价转批商进价街批商超/酒店进价商超零售价酒店零售价/冰摊
银杏绿茶500ml27303233/3537.53元/瓶
银杏乌龙茶500ml27303233/3537.53元/瓶
冰红茶500ml27303233/3537.53元/瓶
注:本价格不含运费,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付款及交货
一、付款
1、乙方必须采用先款后货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2、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必须以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甲方所指定的帐号支付。款到,甲方安排发货。
3、其它事宜:
二、交货
1、乙方必须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特约经销商月份货物需求计划》,甲方据此安排下月发货计划。
2、乙方每次要货不得低于xx箱,并详细填写《****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特约经销商货物申请书》,连同相关付款凭证传真至甲方,甲方将依据货款到帐情况安排发货。
3、甲方将产品送到乙方唯一指定仓库,乙方必须当面签收并加盖公章,方可入库。
4、乙方指定仓库地址。
第六条:有关销售约定
1、换货政策
经销商在首次进货60天内可申请换货(调换品种),经甲方总部批准后执行(换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2、退货政策
原则上不退货,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总部申请。
3、经销商返利
经销商可享受半年和年底两次返利(乙方累计销售茶饮料5000件以上甲方给于乙方2%)。
4、经销商处罚
凡发现合作客户有越区销售或低价倾销占用甲方货款等行为一律扣除返利,扣除保证金。
第七条:双方权力、义务
一、甲方
1、甲方产品出厂应经过严格品质管制,并符合产品标签上标明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乙方收货时应验查点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解决处理。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当地卫生质量监督机构所需要的各项文件。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所在地的市场情况制定推广计划,并有义务将计划有关内容告知乙方。
4、甲方保证依约履行供货。
5、乙方所在地的甲方分公司(包括分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没有权利对此合同进行变更或合同之外的任何承诺(包括口头或书面形式),甲方只对经自己书面确认的致乙方的销售政策及本合同进行变更的协议承担法律责任,除此之外甲方概不负责。
6、凡乙方违约跨区销售或低价销售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反利的100%。
7、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或违反价格规定达一次或者恶意跨区销售达一次,甲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首次供货,甲方提供进货量5%的赠品。
9、甲方提供销售额10%以内的促销及广告宣传费用。(方案由双方共同制定,资金由甲方掌握。)
二、乙方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馈当地饮料市场同类产品的信息,零售客户及消费者对甲方产品态度、建议等信息,有责任全力协助、配合及参与甲方的各项市场推广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的影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其它证照。
3、乙方配备专职人员进行销售网点的开发与维护,并保证销售网点数量的持续上升或持平,同时,保证甲方产品在各销售网点的正常供货,不得无故断货。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专用仓储,保证其正常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产品在乙方验收或入库后的一切损失(包括不可抗力)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不得让甲方工作人员送货、收款,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销售台帐,并根据每天的销售状况据实填写《****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茶饮料系列产品客户交易表》,否则,甲方有权力从乙方半年返利中扣减1%以上的返利系数。
7、乙方不得将钱款或货物借给甲方工作人员,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甲方市场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工作失误或有其他不满时,可拨打甲方所设的投诉热线010-68682786进行投诉。
9、乙方如需变更合同或申请销售政策,不得要求其所在地甲方分公司直接对此合同进行变更或作出合同之外的任何承诺,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确认以前,所有的变更本合同的协议及合同之外的承诺均为无效,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2、甲、乙方双方协商中止合同。
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
二、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除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的合同除外,协议未达成之前,原经济合同仍然有效。
第九条:争议
甲、乙双方应本着互惠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争议。如不能解决,交由甲方所在地管辖法院裁决。
第十条: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中甲方的“确认”、“认可”、“同意”、均以书面形式作出,书面形式资料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并盖有公章后方为有效。
二、合同附件:
(1)《****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特约经销商月份货物需求计划表》
第五篇:特约经销商合同范本
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合作达成以下合同。
一、合作方式:甲方向乙方供货,并指定乙方为_______(地区)特约经销商。
二、乙方的年销售总任务为_______元,月销售任务为 _______元。
三、乙方应做出完善的市场拓展计划书交予甲方,并严格遵照计划书开展业务。
1.乙方至少有一个专卖场。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但收取成本费。
四、产品供应与验收
1.甲方为乙方按时按量供给商品。
2.甲方提供给乙方全国统一经销出厂价。拿货价格为全国统一零售价的_______折。
3.乙方每月最低订货量金额为_______元 。确定订单后需向甲方预付货款金额总数_______%订金,并与甲方确定交货时限,全款到齐后方可发货。(紧急订货及双方签定合同半年内除外)
4.乙方应保证合理的安全库存量为_______pc,否则当发生紧急订货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负责提供完好包装的产品,乙方自行提货或协商解决。外地客户甲方负责发送到乙方当地货运站(运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收货时,必须对所有货物进行检查,包括数量,规格,包装等,如数量,规格不符或包装损坏,应对损坏部分以外的货物进行签收,并在收货完毕后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核实。
五、付款方式
1.正常订单甲方款到后发货,特殊订做或大量订单甲方要求50%的预付款到帐后备货,全款到齐后发货。
2.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必须汇入甲方指定帐号。
六、退换货
1.由于所供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接受无条件退换货。
2.由于产品不适合当地文化出现滞销,首次订货在_______个月内,容许退_______%,_______个月后提出申请的,扣除所退货款的30%。以后补货如有滞销提出退换申请的,扣除所退货款的_______%。
3.乙方在每批退换货时,需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收到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书面回执后方可进行操作,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七、违约:如出现以下任一行为即视为违约。如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独家经销权。
1.乙方无特殊原因连续二个月不订货。
2.乙方无特殊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规定的月销售量。
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假冒牌商品,或仿造甲方产品。(甲方依据情况对乙方予以追究责任)。
4.乙方不能保证甲方产品专有权的保护(甲方依据情况对乙方予以追究责任)。
5.乙方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
6.乙方未遵守甲方的经销商制度,搞恶性竞争等行为。
八、合同签订时,双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签约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九、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可参照原合同续约。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