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危房改造合同书
甲方:
乙方:户主: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改善我区农场职工家庭的住房条件,高标准完成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工作,根据《***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区农垦危房改造整体规划和我区实际,甲方对乙方住房的房屋进行修缮改造。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房屋改造标准
1.甲方根据农垦危房改造整体规则,乙方的房屋修缮改造必须达到以下标准:①屋面檩木加固(根据需要),正屋前、后屋面更换油毡、挂瓦条、灰色瓷瓦;②屋檐装彩色封檐板;③正屋四个立面内外墙体刷墙漆,地板铺设地板砖;④正面窗户以下和其余3面墙壁勒脚贴灰色瓷砖,墙砖颜色遵循与瓦颜色调一致的原则;⑤装铝合金窗、防盗门、不锈钢防盗网;⑥分隔独立的厨房、卫生间和化粪池;⑦乙方自己负责房屋四周环境整理,包括拆除杂屋、杂棚、砖瓦土堆,整理菜园围栏等。
2.乙方根据甲方的规定,对改造房屋的窗户、外门、屋面、外墙等装饰材料的材质、规格、颜色实行统一。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二、房屋改造方式
凡列入修缮改造范围的房屋,由乙方自主组织专业施工队施工;乙方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改造房屋,否则,不纳入享受危房补贴范围。
三、房屋改造费用
1.乙方房屋修缮改造以自我投入为主,自愿申请原则,国家适当补贴。乙方房屋未经改造或改造未达标的,乙方也不享受国家农垦危房改造补贴。
2.甲方负责补贴资料的收集和审核,乙方应当积极配合,改造后经验收合格的,甲方为乙方统一打卡发放农垦危房改造补贴9500元。
3.乙方自行负担房屋改造的全部工程款。
4.乙方因改造标准不达标,造成验收不合格,不能取得国家补贴的,全部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危房改造补贴资金发放形式
乙方房屋按标准改造完工后,要申请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乙方签字确认后,由甲方申请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每户9500元补贴资金通过银行打卡发给乙方。
五、其它约定
1.在房屋改造中,因施工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乙方应负责做好协调工作。
2.乙方应积极、主动地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住房保障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