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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代收股款协议
_________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以下称乙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本次发行普通股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元,每股发行价格_________元,发行总价额_________元。甲方委托乙方为代收股款银行,代甲方收取本次发行的总价额。
二、乙方安排_________个代收点(详见另纸),为甲方代收股款。代收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代收期间内,乙方_________个代收点全部营业,代收股款。
三、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股款缴纳人名册及印鉴证书交付于乙方。乙方按名册记载收款。
四、缴款人缴款时,应提交甲方认股书,按认股书记载交款后,乙方应向缴款者开具收据,并将存根收据副本交付于甲方。
五、缴款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后缴款时,乙方应代甲方收取缴款人迟延利息。日迟延利息为原本的 _________。
六、乙方于开具收据时,应检验认购人印鉴。
七、甲方应在收款期间届满后_________日内,按乙方实际收取股款(含迟延利息)额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代收手续费。逾期不支付时,乙方有权从代收股款中扣除。
八、乙方应在甲方缴清手续费或从代收股款中扣除手续费后_________日内,将代收股款、迟延利息及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前两项金额应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迟延划拨时,每日按总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交付迟延金。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方有不得已之事由时,应于_________日前通知对方而终止协议。终止只对将来有效,终止前事项按本协议办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二篇:代收棉花款协议书2014
委托付款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巴州分行轮台县支行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代为支付棉花购销款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农发行的要求向甲方指定的对象
支付棉药购销款。
二、 付款地点;甲方的棉花收购站。
具体地点为:
三、 合同期限:本协议涉及的委托事项自年月日开始实
施至年月日。
四、 服务费: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须在乙方开立付款专户,并在付款前向乙方支付协定服务费。
2. 甲方确保按规定提前2-3天向乙方报备所用的款项数额,甲方若未提前向乙方报备导致款项未及时送达造成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甲方每天使用款项必须符合农发行有关规定,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 款项必须在双方所约定地点及人员间进行交接,双方必须做好款项交接工作。
5. 自协议签订后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涉棉专户开立在乙方指定营业网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服务费及代付款项。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双方约定的交易手续。
3、乙方有义务提供押款车武装押运服务,确保资金的运途安全。
4、有义务就甲方提出的变更、停止支付等要求按双方约定的业务流程做出相应的措施。
5、乙方负责每天按照甲方报备的金额将款项按照双方协定的时间范围内送达。乙方只负责送款不负责代发。
6、乙方有义务按照农发行的要求对资金流向有监督作用,并及时向农发行上报棉花加工企业的用款情况。
六、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决议。
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双方协商决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双方的业务操作流程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业务操作以业务流程的规定为准。
九、本协议一式份,均具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备案一份。
十、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充分协商后确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邮政代收石油款管理制度
邮政代收石油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邮政代收石油款资金管理,保障代收资金安全,控制企业代收风险,经我局研究决定,制定邮政代收石油款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收款,是指代收人员在邮政与中石化、中石油、兵石油签订有效代收协议中所包含收款网点的款项,包括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票据等有效货币资金。
第三条 邮政代收人员负责款项的收取核算,并对代收资金的及时上缴以及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 收款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 除邮政委派代收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接触代收款项,包括现金、汇款、支票及其他有效货币资金。
第五条 对于委派代收人员,必须综合考虑其工作及用工性质,避免发生挪用、私吞、截留代收款等损害企业权益的法律形为。若有私自挪(请继续关注好 范文网wWW.HAOwoRD.cOM)用、私吞、截留代收款项的,一经查实,企业保留追回损失的权力,并对责任人依据法律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六条 代收人员外出收款时,必须有押款员、保安或其他授权相关人员协同收款,确保代收款的准确、安全收回。
第七条 代收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代收人员的收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于相关人的过失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章 现金收款的管理
第八条 代收人员在收到现金后必须在中石化、中石油、兵石油规定时限内上缴对应开户银行帐户,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上报电子商务局,由电子商务局负责协调解决,且最长不超过24小时。若逾期未按规定时限上缴的,直接责任人扣除效基工资的20%。若未上缴全款的,代收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并督促代收人员在3日内补齐;若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无力承担时,企
业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九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遵循委托方节假日上门收款安排进行收款,部门领导必须确保代收人员正常收款及资金安全保卫工作,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发生, 将对责任人依据法律或企业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条 代收人员在网点收款过程中,必须在委托方交款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清点、核对、验视无误后方可签字,并将收据记账联作为入账凭证的附件。
第十一条 代收人员在收妥款项后,必须将代收资金在押款及保安人员陪同下封存保管。
第十二条 代收人员负责对其所收取的现金进行管理,并按资金上缴时限规定,及时送存委托方提供的开户银行账户。并将银行开具的存款收讫凭证妥善保管,次日交付委托方管理。如遇银行对公业务不能正常办理而造成资金无法入账,代收人员必须将资金封存送交金库保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喀什地区邮政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四篇:代收工程款协议书
委托代收工程款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与宝鸡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作,承揽了**公司
****项目楼宇智能化建设工程。鉴于乙方与**公司的良好关系及乙方
便利的地域条件,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
委托乙方代收**公司工程款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收取货款包含以下工作范围,且不得超过以下范围:
1、代表甲方与**公司核对账务,确保账务核对一致;
2、代表甲方送达**公司各类票据;
3、代表甲方督促**公司尽快将甲方工程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4、将**公司支付到乙方账户的工程款项按期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第二条委托形式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出具“代收工程款委托书”给乙方,乙方持
委托书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到**公司办理委托收款工作。
2、乙方在收到**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后当日必须通知甲方,在收到款
项后10个工作日之内,将甲方工程款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3、甲乙双方约定各自结算往来款项的固定账户,乙方代收的工程款
全部通过固定账户结算,并支付到甲方的往来款项固定账户。
甲方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三条乙方代收工程款的手续费用
1、乙方按照实际收款总额的2%收取手续费作为报酬。
2、乙方手续费直接在甲方工程中抵扣,但乙方必须给甲方出具手续
费相关票据。
第四条违约责任
乙方收到工程款后超过10个工作日未将款项支付到甲方账户,
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每日按收款额的万分之五支付甲方利息,预期超
过一个月,另行支付甲方20%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五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六条其他条款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株洲市石峰区人
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加盖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代表:签字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代收鞋服务协议书
代收鞋服务协议书
甲方: xx便利店
乙方:洗鞋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收送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收到的鞋集中于店内,乙方按时派人到甲方收洗一次。乙方工作人员和甲方工作人员交接鞋子数目时要对清楚。干洗质量不佳和原破损的后果应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在鞋子收接过程中,收洗特脏鞋子或者破损鞋子,须注明在接收单上。送鞋的品种、数量交接完成后由双方指定的人员在乙方提供的交接单上签名确认,各执一份作为每月结算凭证,如一方遗失则以另一方凭证为准。
(三)乙方收洗甲方的鞋子,原则上两天内送回甲方(因道路交通情况,或其它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影响而提前或推迟1~3小时送回应视为正常);收鞋时间暂定下午15.00-16:00左右,送鞋时间定为上午7.00-8.00;乙方可根据自身生产情况,尽可能满足甲方提前送回的要求。
(四)代收服务费:每双鞋子收3元服务费;结算以每月1日至月底为一个结算月,每月2日由乙方制表交甲方经理核对确认上月全月洗涤鞋子的数量、金额后,由甲方有关人员在乙方洗涤对帐表上签名确认并交回一份给乙方。对帐后甲方每月10日-15日将上月洗鞋款项支付给乙方,固定财务结算人员不更换。 6、
(五)赔偿责任:
乙方因任何原因造成的甲方鞋子丢失、数目不清和意外损坏,均应负责按甲方原采购价格向甲方赔偿,并以甲方提供的物品价目证据为依据。
因双方交接中共同的疏漏,或因其它双方均有责任而造成的损失,以及无法清楚地界定责任的损失,均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六)甲乙双方如终止合作关系,应提前半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终止执行本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盖章正式生效。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法律诉讼。
(八)协议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共同遵守。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增补;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