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仓栅式货车出售过户合同
甲方:身份号码:
乙方: 身份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将自有汽车轻型仓栅式货车(路路俊华牌JQ5040BBY01)一辆,车牌号码:桂RG6082,发动机号码:SCILIKQQ561,卖给乙方售价为人民币126000元(壹拾贰万陆仟元整),具体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先付100000(壹拾万元整),即该车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付清尾款26000元(贰万陆仟圆整)后,即该车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从该车交付使用之日起,以前的一切法律上的责任和交通事故,由甲方负责完全承担。从该车交付使用之日起,该车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上的责任和交通事故由乙方完全承担,签订合同之日视为交付之日。
三、甲方保证该车不属抢劫、盗窃车辆,并承担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四、乙方购车以后,必须认购保险。
五、乙方交清车款后,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过户,过户费用一人一半,尾款汇到绿本交清,如果乙方当场提前交清车款,可以提前过户。
六、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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