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承包合同书
为便于水库的管理与维修,提高利用价值,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包方为甲方,承包方(身份证号:)为乙方。
二、承包期限五年,自2015年农历正月初一起至2019年农力十二月三十日止。
三、发包性质为清水养鱼,不能放化胞、饲料、猪粪等污染物,不准养任何畜禽。
四、承包金额为每年人民币800元整,五年共计人民币4000元。砍除坝基内外杂草押金每年人民币200元整,5年共计人民市1000元整。
五、本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应一次性付清五年承包款4000元整,及砍除坝基外杂草押金1000整。共计支付费用人民币5000元整。
六、在承包期内,听从甲方安排,乙方定期砍除坝基外杂草,砍除后甲方退还当年砍除杂草押金人民币200元整。
七、承包期内只准在最后一年清底。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水库的看护,如水库发生险情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水管口不得用水泥封塞。(水位应在排洪道口下2米处。)
九、在承包期间,如进行其他建设,需要动用水库,承包期内,如要收回甲方提前半年通知乙方。
十、以上条款,在签字当日生效,双方不得违反,如有未尽条款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转包他人,如想转包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转包。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档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公证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