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合作开办游泳协议书
合作开办游泳训练班协议书
甲方:北京市石景山区红旗小学
乙方:北京市石景山高井甲32号院水上训练中心纪教练
为增强学生体质,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应北京市石景山区红旗小学的要求,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对甲方现有在校学生进行游泳培训。在校学生每人每期30课时,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参训学生报名登记,收取培训费并及时转交给乙方和丙方。
2.保证参训学生的训练时间。参训学生:周一下午1:00-5:00
3.负责参训师生的路途安全及接、送,组织带领参训学生按时有序入馆和离馆。
4.负责对参训学生进行安全和组织纪律教育,自觉遵守游泳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5.教育参训学生爱护馆内的各项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自然损坏除外)。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参训学生训练中的安全救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参训学生的日常训练和授课,努力提高训练成绩。
3.负责对参训学生进行安全、组织纪律和爱护公物教育,保证授课期间学生安全,授课完毕后,将参训学生安全移交给学校带队教师
手中。
4.负责参训期间学生的个人安全和保障,如果在学生训练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有责任带领学生去医院就诊并通知家长。
5.负责提供训练用泳道、更衣室、淋浴间并保证设施、设备的卫生和正常使用,如果在使用中发生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丙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内进行维修和护理。
6.提供训练时间。参训学生:周一下午1:00-5:00。
7.保证水质、水温、卫生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2014年 9月 14 日
第二篇:游泳培训合作协议
游泳培训合作协议为积极响应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住区居民的体质,更好的服务于小区、业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在游泳培训项目上进行合作,为了使游泳培训班可以持续、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与责任:
1、负责提供教学场地和必要的教学设备并确保约定的教学时间能正常教学,约定教学时间为:从上午9:00至中午11:00,下午3:00至5:00。
2、甲方有义务协同乙方招生,配合乙方做好培训班整体广告宣传,不得另外收取招生费用。
3、甲方须在使用场馆内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场所。
二、乙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因培训导致物品的损坏,甲方照价赔偿。
2、负责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负责培训班学员的管理和考勤。
3、负责学员报名和收费工作,收费标准由乙方自行决定。
三、收益分成:1、所收游泳培训费用甲方收百分之三十,乙方百分之七十。2、双方约定 乙方向甲方结算四、培训合作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间不得单方终止协议。五、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日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第三篇:游泳培训合作协议
游泳培训合作协议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在碧水大厦酒店泳桑部游泳馆培训班项目上进行合作,特制定此协议。
第一条、 合作期限
自2014年5月23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场地,保证水质和水温符合国家标准。
(2)、培训费由甲方统一收。
(3)、培训卡的办理和记录由甲方统一管理,需向乙方提供详细的学员登记表。
(4)、培训课后,甲方只为教练员和学员提供淋浴设施,如使用其他设施另行收费。
(5)、如遇到甲方有接待任务,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招生及教学管理、
(2)、遵守甲方游泳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各项设施。
(3)、乙方教练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北京市体育局的《教学大纲》及标准进行培训,如未达到标准所产生的投诉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全权负责学员和自己教员的人身安全,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一切赔偿费用由乙方支付。
(5)、乙方应制定课程安排等培训计划,并告知甲方。
(6)、教练员必须在开课前20分钟到岗,按课程安排授课。
(7)、教练员在岗时严格遵守甲方职工管理制度。
(8)、教练员不准带非培训班的人员进入游泳馆,进行游泳培训。
(9)、乙方有权按照实际培训情况调整课程,必要时需以书面形式征求甲方同意。
(10)、游泳培训期间,乙方在不耽误甲方游泳馆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培训,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乙方推出新的培训项目,事先应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的项目不得推出。
(12)、如乙方私自接收学员,所有未结款项将作为罚金。
第三条、收入分配
1、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按照销售收入6.5:3.5的比例分配利润,甲方为6.5,乙方为3.5;如
学员继续报名培训,将按照甲方6,乙方4分配利润;乙方自行招收的学员甲、乙双方按照销售收入6:4的比例分配利润,甲方为5.5,乙方为4.5;如自行招收的学员继续报名培训,将按照甲方5.5,乙方4.5分配利润。
2、乙方负责对所领取的提成部分出具正式发票。
3、甲方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培训收入,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对当月培训学员人数核对后
统一支取。甲乙双方确认结业学员后由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
4、第四条、免责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终止,甲乙双方不负法律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与续签
1、在合同到期前,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办理续签或终止手续。
2、在合同到期时,乙方较第三方有续签此协议的优先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合作权利义务,若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义损害,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它
未尽事宜将由本协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在甲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乙方签字: 身份证:
游泳培训班种类及操作方法
1. 一对一培训班:价格1680元/人,12节课,有效期为办卡日期开始计算
2个月有效,上课时间由学员及教练员自行商议。
2. 一对二培训班:价格1280元/人,12节课,有效期为办卡日期开始计算
2个月有效,上课时间由学员及教练员自行商议。
3. 团体培训班:价格780元/人,5人起开班最多10人,上课时间为连续
14天。
第四篇:游泳培训协议书
游泳培训协议书
为积极响应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为阜城输送游泳后备人才。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游泳池合作培训,开办游泳培训斑的事宜,甲方聘请乙方肖辉、桂曙光为培训斑游泳教练。
一、 开办地点:阜阳圣博游泳池。
二、 培训时间:拟于2014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上午8:00到10:00至12:00。下午18:00至20:00(具体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每期培训时间为12个课程,内容为游泳班。
三、 合作资费:甲方圣博游泳池为乙方提供培训场地,乙方只负责培训学习,甲方给乙方的费用是每位元。
四、 甲方双方职责:
1、甲乙双方在培训期双方负责培训人员的安全,乙方教练员主要负责。甲方配救生员协助安全防护。
2、甲方在乙方培训时间内要保证乙方有足够培训时间。
3、其他事宜有双方约定。
甲方:乙方:
第五篇:合作开办游泳培训班协议书
合作开办游泳培训班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为积极响应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住区居民的体质,更好的服务于住区。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游泳池合作开办游泳培训班的事宜,订立以下协议:
一、办班地点:游泳池。
二、培训时间:拟于年月日起至月日止。每天上午至为培训时间(具体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逢周
六、日,甲方可将上述时间对外开放。
三、开班内容:全包班、初级班、提高班。
四、合作费用:甲方将游泳池在上述时间供乙方开办培训班,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万元整(含税)(¥元)。
五、甲方职责:
1、提供上述场所、时间供乙方有偿使用。
2、核实乙方工作人员相关证件。
3、若甲方要更换游泳池池水,应提前小时告知乙方。
六、乙方职责:
1、提供培训班教练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教练证、执业证。
2、负责对报名的学员在上述时间、场所进行培训。
3、按照《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要求配足救生员,并对参加培训学习的学员的安全负全责。
4、对甲方救生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之提高安全、救助能力。
5、教学期间的泳池管理由乙方负责,严禁非学员进场游泳。
6、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以免影响业主的正常休息。
7、自觉遵守甲方有关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8、甲方职工子女参加培训班,可享受8折优惠。
9、乙方对外发放的一切广告、传单等文字资料内容,须经甲方认可。
七、付款方式:乙方分两期向甲方付清人民币万元正(¥元)。分别为协议签订天内付人民币元,年月日前再付人民币元。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谅原则妥善解决,如需增加或修改条款,另作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壹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代表:
(签名)(签名)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