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宣传片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商务服务项目涉及的相关事宜签订协议书如下:
一、 制作项目
党校宣传片以下简称:宣传片。
以上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00000元,大写000000000。
备注:
1.应甲方要求到其所在地以外地区拍摄时,由甲方提供交通及食宿。
2.拍摄开工日期为 年月 日(前期素材拍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拍摄日程安排)
二、 双方责任
1.甲方在 年月 日前向乙方送交宣传片视频制作所需有关资料,并签字确定制作脚本。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脚本要求进行拍摄及制作,甲方需配合乙方完成所有拍摄内容,且成片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相关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3.乙方在制作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脚本,如果因此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或延误交片时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付费。
4.乙方完成本部宣传片视频的制作后,甲方需作检验及确认,在不脱离脚本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部分修改;若乙方已按双方认可的创意方案完成制作后,甲方应予确认。如果甲方在最后成品交付后15天内不提出异议,即作接纳论。
5.本部宣传片视频的产权属甲方所有,甲方同意乙方将其收录于作品集,做非商业使用。
6.乙方在甲方处以及在钟山区电视台所拷贝视频和图片仅供本视频使用,禁止外传。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最后成片,并由乙方提供拷贝后,甲方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乙方全部服务费。
2.乙方接受甲方以银行转账、电汇,将款项汇入下列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户:
四、协议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对本协议及其附件进行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生效。
2.由于一方不执行协议规定和责任、或严重违反协议之规定,造成无法达到协议规定之目的,对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向违约方索赔。
五、保密
合作双方因本合作项目而得悉对方之营业秘密、技术、文件或资料(包括本协议书)等,非经双方同意,不得作本合作项目以外之目的使用,且不得泄露予任何第三者。
六、适用法律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2.对本协议书或因本协议而引起之疑议、争执或纠纷,甲、乙双方同意依诚信原则解决之,如仍未能解决而有诉讼之必要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或纠纷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章程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一部分,有同等之效力。
3.本协议书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4.制片完成后,乙方向甲方退还全部所借图文资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电话: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