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华庭东区车位租借协议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中信华庭东区幢号房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中信华庭东区幢 号房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乙方停放车牌号码。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2020 年 10月1 日至 2021年
9 月30日止,租金每月人民币250 元。租赁期限内车位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
四、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
五、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小区物业管理处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小区物业管理处(签字):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