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
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
甲方:天津鑫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梁平县荣安劳务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租赁建设工程机械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租赁乙方63t塔吊二台
租赁费每月2万元/台×2台=4万元
1、使用地点:东丽区津滨大道天山路交口
2、项目名称:三晃电子办公大楼(万新大厦工程)
3、起租日期:2014年3月15日
二、 乙方租赁甲方40t塔吊一台、二台电梯
租赁费塔吊每月1.5万/台电梯1.3万元×2台=2.6万元
1、使用地点:东丽区雪山路
2、项目名称:东丽区万新村城中村还迁小区工程
3、起租日期:塔吊2014年5月7日
京港电梯2014年3月21日
宝达电梯2014年4月1日
4、机械设备进场费:
塔吊为15000元电梯为13000×2台=26000元
合计进场费:41000元整
三、 由于历史原因乙方租甲方一台电梯
使用地点:东丽区雪山路
起租日期:2014年3月12日
租金:每月13万/台
四、 双方就设备租赁有关事项说明
1、本协议是双方租赁设备的真实意思表示,乙方挂靠在和平建工及天津市万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只限于合同备案、检查之用,不作为正式合同。
2、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机械设备的检测费用。
3、甲乙双方在机械设备租赁的天数上,不足一月的按月租金除以 30天后乘以实际天数计算。
4、甲方在万新大厦租赁使用乙方机械设备,乙方在东丽雪山路工程所租赁使用甲方的机械设备,各自所产生的租赁费用可以相互冲减,最后按实际发生清算。
五、 本协议一式肆份,各持贰份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年月日日
第二篇:设备机械租赁协议书
设备机械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根据工程需要,按照公司司发2014年9号文件,第四项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设备租赁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设备机械:
二、租用地点:
三、租用时间:自2014年月日起至工程结束为止。
四、租赁费及结算办法
1、租赁按包月。
2、租赁结算时间每月25号打结算单。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机械,出租设备工作时间为27天。
2、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的工作人员应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在租赁期限内,机械的维修及副油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指挥甲方机械施工时,应按操作规程执行,不得强行指挥甲方机械违章作业。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租赁期限内,因机械维修,不得超过两天,如超过由甲方负责。
3、乙方负责甲方的工作人员的吃、住。
七、调遣费用计算方法: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次调遣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物资部):乙方签字(项目部):
年月日
第三篇:机械设备租赁安全生产协议书 (1)
机械设备租赁安全生产协议书
承租单位:(以下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称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年月日起,甲方租用乙方的型塔吊(电梯),为明确责任,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制定本安全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执行国家和 市有关起重机吊装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乙方必须保障塔吊(电梯)的完好和安全,按照塔吊(电梯)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支立、使用、维修、拆除;保证安拆、加节、维修等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作业,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三、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负责塔吊(电梯)基础的制作,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可进行塔吊(电梯)安装,塔吊(电梯)安装完毕后,经公司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塔吊(电梯)基础的检查、维护。如因基础造成塔吊(电梯)倾翻出轨等事故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处于塔臂回转范围的高压线或其它架空线(缆),人员和车辆通道、建筑物等需要保护时,甲方负责搭设防护棚、隔离栅栏。并设立红旗及红灯示警。
五、塔吊(电梯)需要顶升、拆除作业时,甲方负责现场协调,保证现场作业范围内没有人员停留、通行。
六、塔吊(电梯)与结构锚固时,甲方按要求提供锚固定位置,搭设锚固操作平台和通道,保证锚固作业人员的安全通行和操作。锚固拆除前,甲方保证操作平台和通道经常处于安全状态。甲方不得随意改动锚固点。
七、同一施工现场或相邻施工现场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时,甲方根据需要负责协调各塔吊之间的工作时间、回转范围、吊装地点、停机方向、高差等事宜,确保塔吊不发生相碰。
八、塔吊(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十不吊”规定。
九、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配电箱由甲方负责管理,甲方不得在为乙方提供的配电箱内接其它设备,并不得在塔吊作业中切断电源。
十、塔吊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吊具、索具、信号工、摘挂钩人员的安全由甲方负责。
十一、乙方司机、安拆、加升作业人员应由乙方负责进场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和执行,甲方监督。
十二、在安装、拆装或运转过程中,凡因塔吊(电梯)本身的缺陷、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或失灵、司机违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三、凡因司机不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擅自将塔吊(电梯)交给无证人员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四、甲、乙双方单位的领导均无权指派无操作证人员上岗,如因领导强行指派无证人员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谁指派谁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塔吊(电梯)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十六、上级在检查中发现对司机违章操作或因塔吊本身的缺陷等进行处理时,所罚款项或责任匀由乙方承担。
十七、乙方应保证塔吊(电梯)在使用中不影响甲方的安全达标活动。十八、吊装作业中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应试保护现场、积极抢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十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二十、本协议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塔吊(电梯)退场后终止。
二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市有关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地方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
二十二、需补充的条款,由双方协商后另外补充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书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附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车型:(见附表)
二、租赁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且机械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现场之日起计租,租期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退场时止,乙方因任何原因而未按通知规定时限退场的,将不再计算租赁费。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以月租形式将机械设备租给甲方,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时,租赁时间不足一月者,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日租金=月租金/31天;
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原则上每月25日对乙方进行租赁费结算一次,并在下月5日前支付上月租赁费用。如因甲方上级或业主拨款不到位时,乙方充分理解甲方资金的困难,同意相对延迟支付;如若甲方还需增加机械设备,增加的机械设备采用本合同中价格,费用
并随本合同规定支付;
4、乙方须配备合格的司机并持有效的本机操作证,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司机住宿、工资、伙食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机械司机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因乙方司机不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和终止合同。司机在作业期间对机械设备和自身安全负全责。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燃油、辅油等及其相应费用,完好率每月不低于28天,每低于一天从月租金扣除一天,确保甲方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3、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环境良好。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和环境符合机械设备作业条件;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合格证、技术检验证等)。如因机械设备手续不全而被地方扣留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的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6、乙方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
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7、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l、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经办人: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第五篇: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签订日期:2014年1月1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南省一鼎环保有限公司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永州市光华工程机械租赁公司
乙方因为自身没有工程机械,所以所有工程所需要的相关工程机械,乙方只能向甲方进行租赁(甲方没有的设备除外),在乙方需要工程器械的时候,甲方给乙方以租赁方式提供机械设备。双方达成友好合作关系。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所有机械:
日立挖掘机ex120-5、ex200-6各一台,挖掘机my100a-s一台,三一sy200-7挖掘机一台,推土机t14一台、acby三台、bmb-6三台,皮卡车bq1021j6一辆,载重汽车cpnvh两辆,单斗挖机mqgj一台,压路机yz一台,光轮压路机3y12三台,振动压路机oy012两台,混凝土泵车w206一台。
使用地点:乙方工程实施所在地点 。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1名,其每人工资1500元/月,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由甲方工程进度而定,具体需另行起草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乙方所有工程所需要的相关工程机械,全部由甲方以租赁方式提供给乙方,,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另行起草的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40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240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如设备租赁期
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设备租赁期间,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10000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
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1000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1000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保证金额200%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法院,根据法院的有关程序进行上诉裁决。上诉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出租方(甲方):
201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