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施工合同范本
合 同 书(工程类)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送达地址:送达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 系 人:联 系 人:
开 户 行:开 户 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造价: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元,以竣工验收合格后实际工程结算为准。
【第二条】工程款的结算、支付及质量保证金
1、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详单见附件)
2、工程结算方式:。
3、工程款支付方式:。
4、质量保证金:本合同工程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质保期满履行保修义务且无质量问题后,甲方在日内无息付清。
【第三条】工期
1、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
3、竣工日期为本合同约定工程经甲方、乙方验收合格之日。
4、出现以下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第四条】材料检查、保管
1、本工程所使用材料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及国家、行业标准。
2、乙方保证所使用的材料未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等专有权利。
3、本工程使用的材料,乙方应于进场时,通知甲方检查,经检查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施,进场工地的材料经检查合格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撤离工地。如进场时,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检查,因此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向乙方追偿所致的损失。
4、材料进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丢失、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施工协助
1、甲方应最迟于开工日期天前向乙方移交施工现场。
2、甲方应提供施工条件:
(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3)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
3、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甲方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为限。
4、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乙方顺延工期。
【第六条】工程质量
1、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本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及时验收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如相关工程质量标准有关条款规定存在不一致情形,以要求严格的为准。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完成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于10 日内开始验收。验收合格即向乙方出具工程验收证明;甲方在使用中发现隐蔽工程存在质量瑕疵的,不视为乙方完成工程验收合格,乙方应予以修复和完善并最终达到工程验收的质量标准。
2、工程全部竣工验收时,如发现工程与本合同约定及国家规范规定不符,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复完善,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即行接管。
【第八条】工程图纸
1、本工程施工图纸由乙方负责设计完成,经甲方审核后方可施工。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提供全部竣工图纸给甲方存档。
3、本工程施工图纸为保密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九条】质量保证期
1、工程质量保证其为 二 年,质量保证期内因乙方施工及材料质量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予以免费修复、完善。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 3日内对工程进行维修,紧急情况下应在24小时内进行维修,5日内完成。如经甲方二次通知后,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予维修、拒绝维修、不予回复的、无法接受通知,甲方有
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发生费用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4、一方变更送达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通知电话、函件按照本合同发出、寄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条】施工安全
1、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安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专业施工人员应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资格证书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未及时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志。
4、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在施工中所致的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分包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转包,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分别转包给他人。乙方违法分包、转包或肢解后分包的,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应全额返还。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事由,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爆炸等)、战争、叛乱、正式罢工等等。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的时间,但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价格。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5日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和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出具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文件作为免责依据。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到六十日以上,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事宜。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严格恪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经乙方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仍无法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返还已经支付的工程款。
3、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每延误一日,甲方向应乙方追加支付全部工程的0.05%作为违约金。
4、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追加支付全部工程的0.05%作为违约金。延期超过 三十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违约金并返还已付全部款项。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保修义务的,每延迟一次应支付违约金500元,甲方从质保金中扣除,造成
其他损失超过已支付的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四条】防腐败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行贿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掌握有效证据,将合同价款的30%作为处罚金,赔偿给甲方。如甲方的工作人员无理刁难项目实施单位,乙方可进行投诉。
【第十五条】附则
1、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0.05%计收利息。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
4、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附件为主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主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主合同为准,传真件有效。
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解决。
【第十六条】附件
1、
2、
(以下无合同正文)
签约方: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决定将永乐乡某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共和国合同法》、《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什么工程,。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永乐乡干井村干井组
2、工程施工范围:搭木架,调檐,铺瓦。
三、工作内容:什么工程的铺瓦:调檐:搭木架:
四、承包单价:铺瓦28元/平方、调檐a元/平方、搭木架a元/平方,此单价仅包含人工费。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面积按实计量。
五、工期:
自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起,多少天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
六、工程款结算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款按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进度款,余款在工程完工后x天内付清,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拖欠余款。
七、乙方按照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现行规范规定质量验收标准,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按正常工期完成施工。
七、施工方式:
1、乙方应该服从甲方现场专业人员指挥。
2、乙方进场由甲方保证一切生活费用。
3、相关安全知识由甲方专业人员指挥,包括安全由甲方全权负责。(安全责任一般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责任:负责建筑材料供给,并清理好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由乙方清理)。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材料无法按时供应,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所有的建筑机械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但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的损坏由乙方自行维修。
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
第三篇: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将巴北村牛高峰楼房土建承包给乙方,双方达成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 工期为天,从签字之日起。
二、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提供水、电、砖块、沙子、石子、水泥、楼板等施工材料。
三、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提供该工程所需的建筑机械和设备,以及施工人员的组织;并保证质量,按时完工。负责办理施工人员二百元的人身意外保险,施工期间出现的任何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不得随意浪费原材料,因施工不当,浪费材料由乙方承担材料所需费用,如工期超一天罚款1000元。
四、工程结算方式:
按照实际测量建筑占地面积付工程款,每平方为130元,每建一层楼板付50%,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
五、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
乙双方各一份。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月日
第四篇: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条文,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幕墙按实际结算
2、不锈钢雨棚按不锈钢板实际结算
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工程完工80%后。付40%,剩余款项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责任范围
1、负责属于甲方办理的手续;
2、负责与工程其它工程施工队的协调工作;
3、负责提供乙方脚手架、水源、电源等;
4、提供乙方现场仓库等临时设施;
四、乙方职责范围
1、乙方服从甲方的工程质量和进度全方位管理。
2、乙方必须按照图纸施工,在施工中如需变更者,应同甲方办好变更手续。
3、工地进行文明施工,做到落手清。
五、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款项完毕,即告终止。
六、争议
1、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按以下顺序采用一种方法解决。
(1)甲乙双方互相协商,如协商不成采用以下条宽执行。
(2)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第五篇:电力施工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
甲方: 东龙实业
乙方: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通过甲乙双方的平等协商,甲方愿意将本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东龙实业配电工程
二、 工程地点:***马王塘开发区
三、 工程项目与范围:按照甲方提供的由******电力设计院
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内容进行施工。(双方约定变压器基础和电缆工井由甲方自行完成).
四、 工期要求
1、 施工日期:工程材料款到位后,接甲方通知,在60个工
作日内完成。
2、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乙双方协商
后可顺延工期:1、上级政策调整。2、出现重大设计修改而引起施工工期增加。3、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
4、连续三天及以上的雨水天气导致工程无法开工。
五、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 工程造价:计人民币捌万柒仟元整(不含税)。
2、 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前,甲方按总造价的60%付材料
款给乙方。待乙方工程全部完工后,向甲方提交正式书面
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应在两日内组织对本工程的初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宜春市供电公司提出工程验收申请,通过市供电公司验收合格送电后,甲方在送电后两日内付清剩余工程款(不留质保金)。
六:材料供应
1、 双方约定叠式欧变由甲方自行采购,本工程需用到的
建筑材料也由甲方提供,其它电气辅助材料由乙方购买。
2、 双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为合格产品,如不符合设计
或质量要求,应禁止使用。若因使用不合格产品对本工程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由采购方负责。
3、 甲方采购的叠式欧变除应具有出厂试验报告和出厂合
格证等相关证书文件外,还必须在施工现场取得由三龙电气出具的交接试验报告、其中涉及计量器具的设备,还应预先由市供电校验和贴标,乙方不承担由于欧变设备导致验收无法通过的责任。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施工现场的土地征用,青苗补
偿,房屋拆迁,地面平整,架空和地下障碍清理,以及相关电缆路径和开挖手续办理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乙方要求的施工条件。
2、 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工程质量,
对该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接受宜春市供电公司的质量管理和检查。
3、 甲方应配合宜春市供电公司按设计审批规模,设计技术
文件,部分有关验评标准和规程为依据进行验收。
4、 乙方应及时提交工程验收资料,由宜春市供电公司进行
检查验收。
八:文明施工
1、 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杜绝重
大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强化安全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明确安全生产,因乙方原因引起的
安全事故所造成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竣工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要求向甲方和宜春市供电公司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图,申请验收,由甲方和宜春市供电公司先后组织工程验收工作。
十:结算
结算方式:按照大包干的形式,按照甲方提供的三龙电力设计院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总造价协议为捌万柒仟元整(不含税)。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
求时,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其它事项
1、 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时,可通
过协商解决。不愿意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不成时,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款结
算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后自行失效。
3、 本工程设计图纸及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工程报价作为本
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2014年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