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成膜泡沫灭火剂采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直接采购文件规定条款,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元) |
1 | 水成膜泡沫灭火剂 | 水成膜泡沫灭火剂(6%、AFFF、-7℃) | 哈尔滨市天河消防药剂厂 | 4吨 | 9700.00 |
合计金额(含税) |
大写:人民币元整
小写:¥.00 |
2、合同合计金额括货物价款,13%增值税、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
二、质量保证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4、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质保期是8年。
三、权力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四、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要求、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应附标签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汽运,运输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在甲方所在地点交货。
2、乙方提供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
4、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2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六、付款方式和期限
1、甲方验收货物合格后付合同全款。
2、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给甲方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采用电子汇款方式付款。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负责任。
4、如乙方无故延期交货的,向甲方支付5%的违约金。如甲方无故延期付货款的,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
5、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6、其他违约行为按合同款5%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九、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合同将在得到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一份。
3、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签订《战勤保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