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煤合同书
销方:(以下称甲方)
购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原煤相关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煤炭品种:内蒙包头一精块煤;
2、煤炭数量: 吨;
3、煤炭质量标准:所销售品种标的发热量不小于6000大卡;
4、计量方式及价格:计量以已方地过磅为准,价格为 元/吨;
5、煤炭到货后,须先经乙方购煤验收小组到甲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煤炭适合乙方购煤标准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乙方购煤标准则中止该批合同;
6、在进煤过程中,发现甲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
7、付款及结算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拉运完后,经双方核实吨位后,由甲方开具税票,压车付款;乙方将相应数量的煤炭结算金额付给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8、其它:
(1)甲方自行派车将煤运到乙方指定储煤地点,运输途中所遇风险等运杂费全部由甲方承担;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9、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19年 月 日 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