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协议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组织的***旅游景区舞台活动中进行节目演出。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负责在甲方组织的***活动中组织演员节目演出
第三条:【演出地点】***区
第四条:【演出时间】2017年1月29日(正月初二)2月11日(正月十五)
第五条:【演出场次】每天演出三场、每场演出时间为1个半小时;
第六条:【演出节目】俄罗斯-乌克兰舞蹈:康康舞、爵士舞、桑巴舞;
川剧变脸、美猴王、魔术、特技表演、反串表演、杂技、小丑气球、小丑杂耍、提供静态展示类项目服装(人穿版恐龙、白兵、活雕塑)
第七条:演出费用合计:共***天计***万元(不含发票)开发票需加***税点;
第八条:协议签订后甲方付乙方***万元,乙方垫付***万元。
第九条:1.甲乙双方共同印制活动期间门票,每张门票给予乙方***元作为乙方垫付款回笼资金。
第十条:1. 甲方负责乙方活动期间的差旅食宿行安排:住宿条件要求:商务宾馆及三星级酒店标准、负责乙方在演出期间的安全工作;
2. 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节目内容高质量的完成演出。
3. 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演出场地的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责任】
1. 本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不可随意变更或终止。
2. 除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不按时到
场属乙方违约;甲方无故取消属甲方违约;所造成之后果及双方出
现的合作纠纷,可通过正常途径解决,有甲方公司所在地法律机构按
程序裁决赔偿。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
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