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二社区文艺团体合作协议书
甲方: 北梁新区南二社区 乙方:
为了丰富南二社区辖区居民的文化生活,甲乙双方经过多次沟通,本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精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愿意结为合作伙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无偿将北梁新区南二社区服务站二楼一间活动室临时提供给乙方活动。由于社区办公用房仍在规划中,如甲方需要重新调整,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二条 由于甲方目前社团较少,活动时间现暂由乙方负责人自行安排,待其他社团进入,由甲方重新安排活动时间;
第三条 活动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日休息;
第四条 活动室内的环境卫生与物品管理由乙方负责人总负责;
第五条 每个社团必须设有专管活动室的钥匙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钥匙私配、外借、损坏等。如有发现,乙方有权收回并终止协议;
第六条 甲方给乙方提供活动室钥匙1把,男卫生间钥匙一把;
第七条 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活动时,必须做好活动室内和男卫生间的卫生工作;
第八条 乙方必须做好团内人员的各项工作,不能出现违反法律的任何行为,如有出现,甲方有权立刻终止协议;
第九条 乙方必须和团内所有参与活动的人员签署免责协议;
第十条 不得影响社区正常工作、辖区居民休息。
第十一条 乙方在活动期间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禁止做危险动作等,如发生人身伤害等意外完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两支电容麦克风供乙方使用,麦克风为乙方固定资产,甲乙双方解除合作关系时归还。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