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合 同
需方(甲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供方(乙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合同编号: | 签约日期: |
一、供需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内容: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厂牌或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金额 | 交货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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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页() | |||||||||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 元整 (税率:16%) |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保证:
1、供方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保质保量提供产品,因提供虚假或伪劣产品造成对需方的损失或引起的各种事故,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处以合同金额10倍的罚款。
2、供应有质量等级要求产品的供方,提供产品时必须附带产品合格证、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
3、代理商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原厂质量和技术标准,必要时提供相关的质量、技术文件以及质保证书。
4、非标产品双方需另外签订技术协议,产品质量及技术要求按协议内容执行。
三、包装要求:1、要求使用防潮、防湿、防撞击等适合产品运输特性的包装并附“货物装箱清单”,因包装不当造成运输等方面的损失由供方承担;2、供应静电敏感器件的供方必须使用满足防静电要求的内包装并标贴“静电敏感”标识或标志。
四、运输及交货地点:1、运输方式:航空□ 快递□ 物流□ ; 2、交货地点:需方指定的收货点。
五、验收约定:需方按供方产品技术、质量标准/手册或技术协议在需方验收,验收不合格由需检验部门出具或提供不合格证明,供方无条件接受退货或负责换货。
六、发票和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 增值税□ 普通□ 发票后付款。
六、违约或供需双方责任:1、供方务必在合同约定的交期内供货,如供方延期交货,则每延误一周需方向供方扣除货款金额5%的违约金,如供方延期交货一月以上,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诉供方延期交货造成对需方损失的权力;2、因需方原因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提前十日通知供方并取得供方的同意,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七、保密要求:本合同容易未经需方允许,不得透漏第三方。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页、技术协议等合同附件双方签字盖章后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约定事项:合同未尽事宜和合同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通过需方所在地司法部分公诉解决。
需方: 委托代理: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 供方:) 委托代理: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