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
富顺县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
编号: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实施建设工程,经县城镇房
屋拆迁行政管理办公室以房拆许宇[]第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需拆迁属乙方所有权的房屋,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入《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由甲方以产权调换方式对乙方实行拆迁安置补偿。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被拆除房屋坐落于县(镇)街号附号(楼),建筑
面积m2,房屋建筑结构为结构,房屋性质为。根据房屋评估结果,该房屋的评估价格为元/m2,合计为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整。
二、甲方以县(镇)建筑面积m2,房屋建筑结构为结构,房屋性质为安置乙方(附该小区规划图和该栋平面图)。安置住房房屋的成本价为元/m2,市场价为元/m2。乙方原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以元/m2结算,金额为元;乙方原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与安置标准房屋建筑面积相差的部分以成本价元/m2(暂定)结算,金额为元;乙方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超出标准房屋建筑面积以外的部分以市场价元/m2结算,金额为元。
三、其它补偿、补助:
1、甲方应支付乙方附属物补偿费元;(附表附后)
2、搬迁补助费元;
3、搬迁误工补助费元;
4、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元。
5、临时过渡安置费:实行过渡安置的过渡期为月。乙方自行过渡的,过渡期间
由甲方付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元/月,营业用房和其他非住宅元/月。乙方从签订协议后起甲方暂发半年过渡费,其余部份待交房时,甲方与乙方结清。超过过渡期,逾期不足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工年以下的,按月增加工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工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以上5项合计:元。
四、以上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品迭后,方应支付方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整),在偿还房屋前一次付
清。若乙方应付以上款项在签订本协议七日之内搬迁腾空交房屋钥匙的,甲方优惠乙方元。
五、其它约定事项:
1、过渡安置费和营业房面积的补差结算费,在安置房交付使用前.按实际过渡期限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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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结算补差。
2、乙方原有水、电、气、闭路、电话等用户的,由甲方该返安房使用量进行安装,因安装、立户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不承担该费用。
3、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税费,在无论返还的原面积和超出的差额面积均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不承担该费用。
4、甲方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付50%的补差款项后,甲方交房交钥匙给乙方使用,余款等甲方将水、电、气、闭路、电话、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证件交给乙方时,乙方便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搬迁腾房时损毁房屋或拆除已由甲方补偿的附属物,乙方应负责赔偿。
2、因甲方责任未按时付给乙方上述被拆迁房屋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元。
3、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事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以及履约中发生争议又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约定办理。
①向县城镇房屋拆迁行政管理办公室申请裁决。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由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送拆迁主管部门二份。
附件:
1、附属物补偿清单份,共页。
2、
3、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曰
城镇房屋拆迁行政管理办公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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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城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
城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规定,甲方拆除产权属于乙方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经双方协商就房屋产权调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被拆迁人的房屋基本情况
(一)乙方的被拆迁房屋位于xxxx市街区段 号,产权证号,房屋所有人建筑面积m2,用途结构。
(二)乙方的仓库m2。
第二条被拆迁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方式
(一)甲方按乙方现房屋面积1m2回1.1m2进行安置,仓房1m2回1m2。
(二)根据计算乙方可回甲方楼房m2。
(三)甲方新建xx小区x号楼做为乙方的安置用房,位置在xx号楼东侧。
第三条回楼安置具体位置及面积
(一)经双方协商,乙方回xx小区x号楼单元室,面积m2。
(二)房屋相互面积找差:
m2房款,即5800元/m2×m2 做为多出面积的价款,该款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交齐。
第四条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在该栋楼所有被拆迁户全部签定协议后生效。
(二)本协议在市规划部门下发规划条件书之日起生效。
(三)被拆迁户签订协议后,必须由甲方通知搬家方可搬,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此次拆迁协议只是意向性协议,具体回楼时间待规划条件书下达之后,双方在签订回楼时间。
(五)待该栋楼全部签订本协议后,由甲方负责委托测量部门重新测定现房面积,回楼面积按测量数据为准。
(六)此次拆迁搬家费、租房费、装修费等各种其他费用全部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回楼后,办理房照费用及大修基金全部由乙方自负。
(八)甲方所建回楼安置房(即xx小区x号楼)毛坯房交工,乙方入住后自行装修,交工条件同xx小区。
(九)住户回楼面积以房产测绘中心部门实测数据为准。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规划部门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乙方:
二〇一四年月日
第三篇: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x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
no:(2014)号
拆迁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地址:号,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产权共有人:地址:号,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产权共有人:地址:号,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产权共有人:地址:号,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产权共有人:地址:号,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国用2014()号
联系电话:
根据号文件精神,由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对政协小区土地进行储备,经通江县规划和建设局通建拆许字〔〕第号《拆迁许可证》许可,甲方对该片区土地上的房屋、附属物实施拆迁。经实地调查,现需拆除乙方在该片区所有的房屋及附属物。甲、乙双方根据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双方务必严格履行以下条款:
一、 拆迁面积及补偿费
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内,甲方需拆迁乙方房屋,混合结构平方米,砖木结构平方米,其它结构平方米,总计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
房平方米,临街门市平方米,非住宅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
- 1 -
平方米。其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经双方协商其房地产价值为元。附属设施及特殊装修项,计元。本条合计金额元。乙方被拆除房屋住宅防盗门,甲方安置房屋负责配齐防盗门,互不找差价。甲方对乙方的附属设施、装修及其它不动产等已作补偿的,乙方不得拆除,归甲方所有。
二、 临时安置过渡方式、期限及费用
旧房拆除后,乙方自找房源临时过渡,过渡期限为18个月,从乙方腾空房屋交出钥匙之日(即以双方签字的移交清单时间)计算。甲方按《通江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如下费用:
1、甲方付给乙方住房18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元。
2、营业门市、生产场地、生产用房元。
3、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
甲方提前交新房,上述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实际时间计算,并按同等标准扣减,超出过渡期限交新房,按《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搬家费
本条合计应付乙方费用元。
以上各条甲方共计应付乙方元或在协议号已作结算。
三、 安置地点、安置面积及费用结算
乙方根据需要在规划的“政协小区电梯公寓”选择产权调换住房安置在第一幢楼号和二幢单元号(详见户型图)套,总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门市安置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小区临道路面计算门市的建筑面积(以上建筑面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测绘机构的测绘报告的确定面积办理结算)。若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搬迁的,导致的民事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费用结算:
1、安置乙方新住宅面积元。
2、安置乙方营业门市(临路)元。
3、安置乙方非住宅房屋面积元。 本条用于安置乙方的住宅,乙方共计应付甲方房屋价差元。
4、以上各条甲、乙双方总价值品迭后,乙方应向甲方补差为
甲方应付乙方的安置过渡费、安置补助费、搬家费、附属物补助费,在乙方腾空房屋交出钥匙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应补安置房差价款一万元以上的,在安置房封顶时支付甲方房屋差价款的70%以上,余款在安置房交钥匙时一次性付清。如乙方不履行此付款方式,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安置,甲方有权将安置房对外出售或自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四、 安置房装修标准
1、室内楼地面为水泥地面。
2、墙面、外墙按小区总体规划墙面,内墙为仿瓷涂料。
3、铝合金窗。
4、室内为夹板门,进户门为双层防盗门。
5、水电分表到户,室内为铝心明线,每室一灯、一插座、一开关,客厅、餐厅两个插座,各一盏日光灯,水通到厨房、卫生间,同时配普通水龙头1—2个。
6、甲方按被拆迁户水、电、闭路原有户名在安置房完善上户手续。
7、乙方的拆迁时,对在搬迁交钥匙前乙方所发生的水、电、电话、闭路电视、天然气等费用,由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负责解缴,并报停。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全由乙方负责和赔偿。
五、 甲方用于安置乙方的房屋
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乙方付清补差款后,甲方向乙方交付安置房钥匙,其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腾空后的房屋及宅基地产权归甲方所有、处置。乙方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他项权利证书或房屋买卖契约等证件,在本协议签订时由乙方全部交付甲方,并由有关部门注销。该房屋的第三方债权债务(银行贷款)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具实提供相关房屋产权资料所引发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新安
置房《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产权证》在甲方交付乙方房屋使用后六个月内,由甲方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乙方应予配合。其超面积的税、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六、 违约责任
因一方违约,由此面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据实赔偿。
七、 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 10 天内搬出该房并交钥匙给甲方,由甲、乙双方到现场交验,并签注移交清单。
八、 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甲方叁份(其中
拆迁主管部门一份),乙方一份,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按本协议内容被拆迁人与该宗地竞得者签订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产权人:
乙方产权共有人:
经办人:
签约地点:小区项目部办公室签约时间:2014年月日
第四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产权调换)
编号:[20]号
株洲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协
议
书
( 产 权 调 换)
株洲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监制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说明书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各有
关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词不理解的,可向株洲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咨询。
2、为体现协议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
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同意内容。
3、本协议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
的内容,由当事人协商手书确定。需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各方不作约定的,应在相应部位划/,以示删除。
4、在签订协议前,当事人各方应当出示有关证明、证书、证件,并对
所出示资料的真实合法负责。
5、对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手书部
分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目的予以诚信解释。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编号:[20]号
拆 迁 人:(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简称乙方)
甲方因实施建设项目,经株洲市房产管理局株房拆许字[20]
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需拆迁以下产权属乙方所有的房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拆迁法规
和政策的规定,拆迁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
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被拆迁房屋座落在[区、县、市]
[路、街]号,产权性质为,产权证号:株房权
证株字第。该房屋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
宅用房平方米,结构;非住宅用房平方米,结构;其
他房屋平方米,结构。土地使用证号:株国用()第号,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取得方式[划拨、出让]。
二、经当事人双方议定,由甲方提供[区、县、市]
[路、街]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用途的
房屋对乙方进行产权调换并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结算产权调换
的。
三、甲方提供的安置房为[现房、期房],过渡期限从年月
日起到年月日止。周转用房由[甲方提供、乙方自找],周转
用房位于[区、县、市][路、街]号。乙
方应在甲方交付安置房日内无条件交还甲方所提供的周转用房。
四、产权调换结算情况。
(一)、甲方应付乙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总计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其中包括:
1、被拆迁房屋[评估、协商]补偿金额元。
2、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费(详见补偿清册)元。
3、临时安置补助费:元。
4、搬迁补助费:元。
5、停产、停业补偿费:元。
6、其他补偿费:
(1)有线电视:元;(2)电话移机:元;
(3)管道煤气:元;。
6、奖励费:乙方承诺在年月日前搬迁腾房的,甲方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的5%给予乙方奖励费,即元。
(二)、乙方应付甲方安置房屋[评估、协商]总额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三)、甲乙双方实行产权调换结算后方应付给方差价款计
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五、付款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搬迁事项。
1、乙方须在年月日以前将被拆迁房屋腾空交付甲方拆除。
2、乙方不得损坏或拆走已经按照规定作了补偿的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
物和装饰装修。如损坏或者拆走,乙方按补偿价赔偿甲方。
七、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将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交甲方,由甲方出具收条或收据。甲方应及时到房产、国土管理部门办理被拆迁房屋及土地权属的注销手续。
八、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约定安置房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同时约定;。
九、 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或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十、违约责任。
1、过渡期满,甲方应及时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安置乙方;如因甲方责任延长过渡期限不能及时提供安置住房的,按湖南省人民政府第157号令第21条的规定执行。十一、本协议只供临时管业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使用,不得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
十二、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株洲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拆迁实施单位一份,报送当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份。
甲方:(签章)拆迁实施单位:(签章)
乙方:(签章)备案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五篇:威海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书
合同备案号第()号
威海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书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电话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电话房屋拆迁许可证号:拆迁公告因城市建设需要,甲方须拆迁乙方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拆迁房屋状况
被拆迁房屋坐落,房证号,
产权人,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附属物,面积平方米,其它。
第二条 安置房屋状况及安置期限
经甲、乙 双方协商同意,甲方为乙方回迁安置的(住宅、非
住宅)房屋共套,安置情况分别为:
1.第一套安置房坐落于威海市路(街、巷)小区号楼(施工号)室。设计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其配套设施有等;附属物,建筑面积平方米。
2.第二套安置房坐落于威海市路(街、巷)小区号楼(施工号)室。设计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其配套设施有等;附属物,建筑面积平方米。
3.甲、乙双方约定第一套安置房交付期限为年月日。 甲、乙双方约定第二套安置房交付期限为年月日。
回迁安置房屋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绘的面积为准;甲方提供的回
迁安置房屋应符合国家建筑质量标准,并经验收合格。
第三条补偿标准及价款计算
1.经测算,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奖励面积平方
米,元/平方米,附属物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总价款为元。
2.第一套回迁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附属物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总价款为元。
第二套回迁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
附属物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总价款为元。
甲方(乙方)应付给乙方(甲方)人民币元。大写人民
币元。
3.乙方自行解决住处过渡,过渡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付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建筑面积计
算元/平方米,总价款为元。逾期的,按建筑面积计算元/平方米,总价款为元。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周转房,双方约定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内,甲方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的按元/平方米结算。
4.其他费用
甲方应支付乙方搬迁补助费元;停产、停业补助费元;其他约定需要补助的费用元。
上述费用双方约定发放时间为年月日
第四条 差价款支付方式
安置房总价款与各项拆迁补偿款的差价为元,甲、乙双方应于年月日回迁安置前一次性结清,逾期,甲方有权处置第二套安置房。
第五条交房期限约定
乙方于年月日前将空房完好无损地交甲方,不得拆除原住房中的房屋设备和建筑材料,并将房门钥匙、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交甲方。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 提交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拆迁实施单位各持一份,报威海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威海市房地产管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