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医院科室投资合作协议书
xxxx医院科室投资合作协议书
中国 第xxxx医院
江西xxxx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科室意向书
第一章 总则
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实施强强联合,更好地为伤病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充分利用中国xxxxxxxx医院的良好医疗环境、设施和品牌,结合乙方医院运营管理的成功经验,双方同意在中国xxxx第xxxx医院实行门诊、病房统一管理,建立以骨创伤为龙头、妇产科为特色的诊疗中心,并以此,提高医院骨创伤外科的医疗技术与服务档次,提升医院妇产科的综合实力,在xxxx地区及周边区域形成以骨创伤与妇产为特色的专业品牌。经双方友好协商,中国xxxx第xxxx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江西xxxx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共同组建“中国xxxx第xxxx医院(xxxx)骨创伤外科诊疗中心”(以下简称骨创伤外科诊疗中心)以及“中国xxxx第xxxx医院(xxxx)妇产中心” (以下简称妇产中心)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第二章 合作双方
甲方:中国xxxx第xxxx中心医院
乙方:江西xxxx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章 合作目标及范围
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项目将采取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骨创伤外科诊疗中心”及“妇产中心”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承担医疗设备投入、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装修经费。甲方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医院骨创伤外科建成xxxx地区骨创伤外科中心及广州军区骨伤骨病研究所;将医院妇产科建成xxxx地区妇产中心。
合作范围:骨创伤门诊、急诊及病房;妇产科门诊、急诊及病房。
第四章 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在现在骨创伤科、妇产科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病房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收容;
筹建22014平方米左右的外科大楼,从而获取更大的投资回报,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上所需资金由乙方出资投入,预算约为5000万元,其中外科大楼4000万元,其他1000万元,分六年由合作科室进行返回。
第五章 组织结构
甲、乙双方派员组成“骨创伤外科及妇产科”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为“中心”的决策机构,甲方担任管委会主任,乙方担任副主任。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及临床科室主任自动成为管委会成员。
一、管委会主任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1、负责“中心”的医疗、科研、教学及疾病预防工作。
2、制定“中心”工作计划,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医疗和护理安全的情况,组织科研、教学工作的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执行院部对“中心”的医护质量、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积极配合院部相应的检查。
4、参与院部各项会议,传达会议各项内容,执行会议决议事项。
5、定期查房,共同讨论解决重症疑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组织术前讲座、临床讲座;组织指导危重病员的抢救工作。
6、组织“中心”人员业务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实行新疗法并及时总结经验。
7、负责“中心”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并负责落实重大事故上报制度。(详见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办法)
8、加强人事工作管理,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凝聚力,努力完成“中心”各项任务,认真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培养发现并储备人才。
9、确定医生轮转、值班、会诊、出诊等医疗工作安排。
10、落实“中心”主任、“中心”医疗、经营副主任等人员的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遵守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纪律,认真执行“管委会”制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1 2、负责与医院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保证“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
13、对“中心”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和爱护医疗器械、仪器、设备的教育,充分发挥设备效能。
14、完成院领导及“管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管委会副主任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1、协助“中心”主任工作,负责制定中心非医疗工作规章制度,努力完成“中心”年度目标任务。
2、全面负责“中心”财务、企划、技术推广宣传、绩效考核、后勤管理工作,为“中心”业务工作开展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
3、遵守财经制度,严格报销制度,“中心”费用支出报销需由“中心”副主任签字认可,并严格按照协议所定的财务规定执行。
4、认真做好“中心”业务收支、药品医疗器械往来、固定资产保管、库存和资金往来账目与报表,并及时上报。
5、负责市场调研、公关促销,对广宣方案、视觉设计、媒介发布等对外宣传活动进行总体策划组织、贯彻执行、效果监控、完善提高。
6、掌握“中心”业务工作动态,按时填报业务报表,协助“中心”主任分析、解决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7、对“中心”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和爱护医疗器械、设备、仪器及优化办公环境意识的教育。
8、协助“中心”主任进行对外关系协调工和。
9、完成“中心”安排的工其他工作。
第六章 “中心”管理
一、“中心”是医院下属的临床科室,该科室门诊、急诊病房实行统一管理,采取独立核算,利益分成的管理机制,为方便患者,在“中心”逐步实行检查、诊断、治疗一条龙服务。
二、“中心”在相对独立区域内完成病人的诊治,经双方同意设在本科内的诊疗项目,可以在科内完成。发生在甲方相关辅助科室的检查费用按甲:乙=7:3比例分成,并单独核算,不列入“中心”营业毛收入之中,作为乙方收入。“中心”与甲方之间按甲方现行经济管理办法执行。
三、“中心”在设备、药品、耗材的管理上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遵守国家、军队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所需专科设备、药品耗材由“中心”组织购置,乙方支付费用,进入甲方药品、器械仓库,根据需要由“中心”领用,乙方购进的专科耗材,甲方按乙方药品购进价的3%提成,作为给甲方在药品采购上的收入,其它的普药按医院采购成本价从药剂科请领。
四、“中心”重大问题由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管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技术引进,营运目标和发展计划等重大事项。临时遇到重大事项,可召开临时会议双方协商。
五、“中心”要严贯彻落实军队、地方及本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接受医院机关的各项检查,特别是医疗护理质量检查、医院投诉的调查等。
六、“中心”要坚持党支部的建设,树立军人良好形象,自觉维护军队、医院的利益和声誉,如遇到突发事件、战备等任务时,纳入医院统一安排调整,保证完成上级医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七、“中心”要坚持为兵服务的方向,军人、军队职工、军人家属享受政策规定的优惠医疗,所需的药品、医疗耗材等成本由双方按甲方承担70%、乙方30%的比例列入成本计算,并经医院院长和“中心”主任批准。
八、“中心”要严格遵守军队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广告管理规定。
第七章 双方责任和任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院现有骨科、妇产科医疗用房及办公场所,水、电取暖设备等。在外科大楼建设完成后,甲方应优先满足两个“中心”的医疗用房;甲方所属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所需费用列入“中心”成本。
(二)根据“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中心”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中心”发放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新闻发布等工作,经费由乙方负责,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四)根据需要,甲方为“中心”提供外线电话(经费由乙方负担)和内线电话。
(五)甲方对“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
(六)甲方协助办理“中心”委托的其它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中心”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中心”门诊、病房闲置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并按照甲方要求修建外科大楼。(外科大楼的修建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机关审定同意。
(四)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中心”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会诊,确保“中心”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
(五)“中心”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员管理,工资、奖金等费用由“中心”承担。所聘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役军人不服从“中心”管理,报医院党委研究由医院另行安排工作。
(六)“中心”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甲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征得乙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中心”成本。
(七)“中心”负责办理甲方委托的其它事宜。
(八)每年投入一定的经费进行技术开发和科学研究,其中科研投入不少于2万元。
第八章 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
一、合作期限为12年,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
1、第1-6年,甲方每年划拨100万元作为甲方的收入;
2、如果第5年实际年营收高于5400万元(骨创伤外科3600万元、妇产科1800万元)的预计年营收,超出部分按8%计提给xxxx医院作为上缴利润;
3、如果第6年实际年营收高于5800万元(骨创伤外科4000万元、妇产科1800万元)的预计年营收,超出部分按8%计提给xxxx医院作为上缴利润;
4、第7-12年,甲方每年按“中心”毛收入的14%作为甲方的收入。其余部分归乙方所有。
二、根据军队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中心”不得另行收费。“中心”的成本费用,由“管委会”副主任签批,经联审会签后报销。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支账目清晰。双方账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账号。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
三、“中心”的收益。“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麻醉费、手术费及住院费等。扣除在甲方请领的药品、血制品、卫生消耗品、氧气、消毒费用、卫生被服等成本后为“中心”的收益。
第九章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12年,自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的权益,确保合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二、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中心”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投入的所有的“中心”设备、药品、耗材和房屋装修改造费用以及外科大楼的建设费用等的即时作价款,乙方终止合同,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装修改造等归甲方所有)。如要继续经营,应在违约一方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后方可进行。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外科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等)。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本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外科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凡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无效,应提交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本合同共10页)
附:分部批复文件
甲方:中国xxxx第xxxx医院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日期:
乙方: 江西xxxx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日期:
第二篇:科室投资合作协议书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医院
xx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科
室
意
向
书
第一章 总则
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实施强强联合,更好地为伤病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充分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xx医院的良好医疗环境、设施和品牌,结合乙方医院运营管理的成功经验,双方同意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医院实行门诊、病房统一管理,建立以骨创伤为龙头、妇产科为特色的诊疗中心,并以此,提高医院骨创伤外科的医疗技术与服务档次,提升医院妇产科的综合实力,在xx地区及周边区域形成以骨创伤与妇产为特色的专业品牌。
经双方友好协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xx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共同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医院(xxxx)骨创伤外科诊疗中心”(以下简称骨创伤外科诊疗中心)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第二章 合作双方
甲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中心医院
乙方: xx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章 合作目标及范围
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项目将采取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骨创伤外科诊疗中心”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承担医疗设备投入、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装修经费。甲方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医院骨创伤外科建成xxxx地区骨创伤外科中心及广州军区骨伤骨病研究所。
合作范围:骨创伤门诊、急诊及病房;
第四章 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在现在骨创伤科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病房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收容; 筹建xx平方米左右的外科大楼,从而获取更大的投资回报,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上所需资金由乙方出资投入,预算约为xx万元,其中外科大楼xx万元,其他xx万元,分x年由合作科室进行返回。
第五章 组织结构
甲、乙双方派员组成骨创伤外科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为“中心”的决策机构,甲方担任管委会主任,乙方担任副主任。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及临床科室主任自动成为管委会成员。
一、管委会主任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1、负责“中心”的医疗、科研、教学及疾病预防工作。
2、制定“中心”工作计划,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医疗和护理安全的情况,组织科研、教学工作的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执行院部对“中心”的医护质量、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积极配合院部相应的检查。
4、参与院部各项会议,传达会议各项内容,执行会议决议事项。
5、定期查房,共同讨论解决重症疑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组织术前讲座、临床讲座;组织指导危重病员的抢救工作。
6、组织“中心”人员业务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实行新疗法并及时总结经验。
7、负责“中心”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并负责落实重大事故上报制度。(详见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办法)
8、加强人事工作管理,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凝聚力,努力完成“中心”各项任务,认真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培养发现并储备人才。
9、确定医生轮转、值班、会诊、出诊等医疗工作安排。
10、落实“中心”主任、“中心”医疗、经营副主任等人员的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遵守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纪律,认真执行“管委会”制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12、负责与医院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保证“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
13、对“中心”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和爱护医疗器械、仪器、设备的教育,充分发挥设备效能。
14、完成院领导及“管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管委会副主任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1、协助“中心”主任工作,负责制定中心非医疗工作规章制度,努力完成“中心”年度目标任务。
2、全面负责“中心”财务、企划、技术推广宣传、绩效考核、后勤管理工作,为“中心”业务工作开展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
3、遵守财经制度,严格报销制度,“中心”费用支出报销需由“中心”副主任签字认可,并严格按照协议所定的财务规定执行。
4、认真做好“中心”业务收支、药品医疗器械往来、固定资产保管、库存和资金往来账目与报表,并及时上报。
5、负责市场调研、公关促销,对广宣方案、视觉设计、媒介发布等对外宣传活动进行总体策划组织、贯彻执行、效果监控、完善提高。
6、掌握“中心”业务工作动态,按时填报业务报表,协助“中心”主任分析、解决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7、对“中心”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和爱护医疗器械、设备、仪器及优化办公环境意识的教育。
8、协助“中心”主任进行对外关系协调工和。
9、完成“中心”安排的工其他工作。
第六章 “中心”管理
一、“中心”是医院下属的临床科室,该科室门诊、急诊病房实行统一管理,采取独立核算,利益分成的管理机制,为方便患者,在“中心”逐步实行检查、诊断、治疗一条龙服务。
二、“中心”在相对独立区域内完成病人的诊治,经双方同意设在本科内的诊疗项目,可以在科内完成。发生在甲方相关辅助科室的检查费用按甲:乙=7:3比例分成,并单独核算,不列入“中心”营业毛收入之中,作为乙方收入。“中心”与甲方之间按甲方现行经济管理办法执行。
三、“中心”在设备、药品、耗材的管理上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遵守国家、军队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所需专科设备、药品耗材由“中心”组织购置,乙方支付费用,进入甲方药品、器械仓库,根据需要由“中心”领用,乙方购进的专科耗材,甲方按乙方药品购进价的3%提成,作为给甲方在药品采购上的收入,其它的普药按医院采购成本价从药剂科请领。
四、“中心”重大问题由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管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技术引进,营运目标和发展计划等重大事项。临时遇到重大事项,可召开临时会议双方协商。
五、“中心”要严贯彻落实军队、地方及本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接受医院机关的各项检查,特别是医疗护理质量检查、医院投诉的调查等。
六、“中心”要坚持党支部的建设,树立军人良好形象,自觉维护军队、医院的利益和声誉,如遇到突发事件、战备等任务时,纳入医院统一安排调整,保证完成上级医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七、“中心”要坚持为兵服务的方向,军人、军队职工、军人家属享受政策规定的优惠医疗,所需的药品、医疗耗材等成本由双方按甲方承担70%、乙方30%的比例列入成本计算,并经医院院长和“中心”主任批准。
八、“中心”要严格遵守军队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广告管理规定。
第七章 双方责任和任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院现有骨科医疗用房及办公场所,水、电取暖设备等。在外科大楼建设完成后,甲方应优先满足 “中心”的医疗用房;甲方所属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所需费用列入“中心”成本。
(二)根据“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中心”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中心”发放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新闻发布等工作,经费由乙方负责,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四)根据需要,甲方为“中心”提供外线电话(经费由乙方负担)和内线电话。
(五)甲方对“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
(六)甲方协助办理“中心”委托的其它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中心”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中心”门诊、病房闲置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并按照甲方要求修建外科大楼。(外科大楼的修建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机关审定同意。
(四)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中心”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会诊,确保“中心”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
(五)“中心”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员管理,工资、奖金等费用由“中心”承担。所聘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役军人不服从“中心”管理,报医院党委研究由医院另行安排工作。
(六)“中心”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甲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征得乙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中心”成本。
(七)“中心”负责办理甲方委托的其它事宜。
(八)每年投入一定的经费进行技术开发和科学研究,其中科研投入不少于2万元。
第八章 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
一、合作期限为12年,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
1、第1-6年,甲方每年划拨100万元作为甲方的收入;
2、如果第5年实际年营收高于 3600万元的预计年营收,超出部分按8%计提给xx医院作为上缴利润;
3、如果第6年实际年营收高于4000万元的预计年营收,超出部分按8%计提给xx医院作为上缴利润;
4、第7-12年,甲方每年按“中心”毛收入的14%作为甲方的收入。其余部分归乙方所有。
二、根据军队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中心”不得另行收费。“中心”的成本费用,由“管委会”副主任签批,经联审会签后报销。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支账目清晰。双方账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账号。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
三、“中心”的收益。“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麻醉费、手术费及住院费等。扣除在甲方请领的药品、血制品、卫生消耗品、氧气、消毒费用、卫生被服等成本后为“中心”的收益。
第九章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12年,自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的权益,确保合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二、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中心”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投入的所有的“中心”设备、药品、耗材和房屋装修改造费用以及外科大楼的建设费用等的即时作价款,乙方终止合同,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装修改造等归甲方所有)。如要继续经营,应在违约一方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后方可进行。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外科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等)。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本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外科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凡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无效,应提交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本合同共xx页)
附:分部批复文件
甲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医院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日期:
乙方: xx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日期:
第三篇:资金合作投资协议书
合作投资协议书
(草稿)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甲方投资乙方“” 项目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按“固定回报率”的方式给乙方“”项目(下称该项目)予以投资。
1、投资总额:亿元人民币。
2、投资期限:15年,自
3、年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请关注wWW.HaOwORD.CoM)。
4、划款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首期投资款元人民币汇入乙方名下双方共管账户。
5、在甲方投资款汇入乙方账户并在甲方对乙方项目最终书面审核认可后,双方另行签订“执行协议”及“抵押协议”,至此乙方方可启用上述资金,甲方不再共管。
二、投资期内乙方将公司全部股权并所有资产及该项目所有产权及收益权等一切权利抵押给甲方。
三、甲方按投资总额的10%一次性收取乙方投资管理费用,乙方应于投资款到帐当日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四、投资前三年为项目建设期,自第四年开始,乙方按投资总额的1.05%年固定回报率计算于每年月日前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连续回报12年。若乙方未能每年按期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且收回投资款,相关抵押将不予退还。
五、投资期内,乙方拥有公司及该项目的一切经营权,乙方自主负责项目建设、生产、管理、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并有权融入扩大生产的低息率额外资金、债权、债务,经济、民事纠纷及一切法律责任。
六、甲方派出财务总监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财务总监的工资与待遇按香港标准由乙方支付。乙方同意甲方随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实乙方在该项目上的
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状况。合作期满后,甲方委派的财务总监撤离乙方。
七、乙方保证投资款专款专用,如违此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收回投资款,相关抵押将不予退还。
八、合作期满,乙方按约定将甲方应得收益如数支付后将不再额外向甲方还本付息,包括资产、股权、项目等一切抵押物即告归还乙方所有。至此,甲乙双方合作结束。
九、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投资风险保证金万元人民币,乙方未支付保证金本合同自动失效。
十、如甲方投资款不能按照双方约定按期汇入乙方账户,甲方应无条件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收取的合同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每拖延一日应按照当日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给乙方,至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在甲方首批资金投入乙方后,如乙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完善相关手续或无法通过甲方专业审核,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无条件返回甲方先期投入资金。乙方每拖延一日应按照当日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给甲方。
十一、其它条款:
1、甲乙双方均对于在签订本投资合作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一切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
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的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改正,并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合法方式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其中包括不限于宣布获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总动员、国内骚乱,直接影响本次投资的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4)本合同签署后至有关报批、备案和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双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4、合同终止:
1)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2)双方资金或项目未获得有关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同意;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作协议执行时,双方应本着协商解决的精神,妥善处理所造成的后果。
4)本合作协议的变更或补充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解决。有关本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为本合作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相关营业执照、机构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相互交换存档备案,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十二、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三、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同具法律效力。将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告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京味投资合作协议书
京味文化特色餐饮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利用乙方在餐饮行业多年的渠道、经验及市场运作能力,共同投资设立:京味特色菜系主题餐厅,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京味餐饮 )为项目投资主体(具体名称待工商审核后再确定)。
2.公司注册资金为200万元,各方出资分别为:甲方出资:资总额的_80_%的股份;乙方出资:2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20__%股份。
3.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后5日内,双方必须把款项打到公司注册指定的账户中。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其股份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甲乙双方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相关利益为甲乙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持股比例共有。
3.分配方式:每年年终分配一次,按盈利的,剩余50%用作企业发展。分配比例:甲方分配80%,乙方分配20%;如出现亏损则不分配。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 甲方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但甲方不参与经营管理。甲乙双方委托乙方作为代表,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日常事务。
2.公司注册事务,由公司统一支付注册费用,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同时
由甲方派财务监督,并协助共同办理。
3.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5.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一方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甲乙双方共同决定。
7.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甲乙双方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甲乙双方向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甲乙双方同意;
2.甲乙双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甲乙双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甲乙双方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公司成立后,任意一方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方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工资薪酬及社会保险
1.乙方三名员工负责共同投资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在共同投资的公司上班,
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做五休二。工资薪酬按岗位职责,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工资水平根据同等岗位,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发放(最低岗位至少不低于伍仟元)。
2.公司应按法律规定缴纳乙方三名员工的社会保险。
第八条 监督管理
1.在监督管理方面:乙方负责经营,甲方负责监督,财务管理人员由甲方指派,出纳由乙方指派。
2.资金账户管理:公司成立前,根据此协议确定的投资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开设一个资金账户,该资金账户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双方各自管理一个印鉴章及二个网上u盾。这样可以保证,只有在双方共同盖章或二个u盾同时授权的情况下,方可转账或取款,任何一方均不能单独转账或取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双方承诺,在任何一方违约并造成其他一方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任意一方违约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前期注册、选址等已产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因不可抗力,使得本协议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履行不及时,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3.本协议经全体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按人头每人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存档。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五篇:通用投资合作协议书(修改稿)
通用投资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作为发起人参与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以德阳市庐山南路土地平方米,(评估价:)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人民币_________%;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丁方出资人民币万元。
各共同投资人以现金方式出资的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验资账户)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投资人作为执行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执行人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执行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执行人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执行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关闭共同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2)以上述资产、股份对外质押、担保、抵押;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待共同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本协议与<企业章程>不一致的,以<企业章程>为准。
3.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