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出国留学、任教协议
受校长_________(甲方)委托与出国人员_________(乙方)就出国留学、任教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国家公派、单位公派、校际交流访问学者、任教身份,选派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赴_________(国)进修、留学、讲学(任教),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共计个_________月。
第二条 乙方无论何种理由终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身份,均应提前_________个月向所在单位上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身份或擅自延长期限。
第三条 乙方留学、任教期满回国后,应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留学工作总结、学术报告。
第四条 按照《关于公派出国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乙方回国应及时进行财务结算得到国外资助进行合作或访问研究的人员,中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_________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_________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上交学校;出国讲学、任教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年薪超过_________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年薪超过_________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上交学校;校际交流人员不需结算。
第五条 乙方出国前,须与甲方房管部门签定《出国人员住房协议书》。
第六条 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甲方按自动离职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办理离校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校际交流人员需按对方资助总额赔偿学校,并清还在外期间学校所发工资及奖酬金、国际旅费、置装费、档案保管费(每月_________元)等。
第七条 乙方在第一条规定期间内,其国内基本工资照发,逾期_________个月者,工资暂停。读学位人员自出国下月起工资停发(工资总额包干单位工资发与不发,由所在单位决定,回国时与所在单位协商)。
第八条 经甲方同意,由(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为乙方国内保证人(保证人必须是校内职工),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协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结清经费等未了事宜。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证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篇: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附件1-3
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甲方: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传真): 010-58595850
乙方:
护照号码:
地 址:邮编:
联系方式:
根据《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甲乙双方就有关事
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根据招募条件自愿报名,经甲方选拔,乙方正式入选志愿者,并同意服从甲方的分配,到从事汉语教学志愿服务工作。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与国外接收志愿者的单位进行协商、谈判,并与之签订派遣志愿者的合作协议;
2.对乙方进行培训、派遣和管理;
3.根据协议对乙方进行奖励和处罚,或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不定期派人到乙方派往国巡查乙方的工作情况。
二、甲方义务
1.为乙方办理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提供指导和帮助,并负担有关费用;
2.为乙方提供与教学相关的材料以及派往国的有关资料,告 知与国外接收单位所签订协议的相关内容,支持乙方在国外服务期间的教学活动;
3.为乙方提供如下待遇:
国外服务期间每月 美元生活津贴、安家费、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赔付根据保险公司条例)。
4.协助解决乙方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参加甲方为乙方组织的相关培训;
2.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3.享受甲方提供给所有志愿者的各种待遇;
4.要求甲方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5.就志愿服务工作向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
6.服务期满后,可获得国家汉办颁发的荣誉证书和规定的相关奖励。
二、乙方义务
1.向甲方提供本人详细、真实的资料;
2.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志愿者形象;
3.按确定的时间如期赴任,如擅自不赴任,不再保留志愿者身份,并承担培训费用和办理手续的各项费用;
4.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赴任的,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同意;
5.在国外服务期间,主动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指(本站隆重推荐好范 文网WwW.haoWord.cOM)导和帮助;
6.遵守派往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学校的规定,尊重派往国
的风俗习惯,不参与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的活动,不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
7.不从事第二职业、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8.在国外加强和其他同事的团结,和衷共济,与其他志愿者共同努力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9.回国后在一个月内主动向甲方汇报在国外的志愿服务情况;
10.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一学年,自 年 月起,至年 月止。
第五条协议的终止和续订
一、协议的终止
1.协议期满,自动终止;
2.因派往国发生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而终止;
3.在志愿服务期内因乙方疾病经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工作而终止(其医疗费和意外伤亡赔偿费用参照保险公司条例);
4.因乙方违反派往国法律被处罚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乙方利用甲方或者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名义、标志进行非法活动的,除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6.乙方行为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协议终止;
7.乙方有严重的渎职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其回国;
8.乙方行为严重影响中国或甲方形象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9.乙方在志愿服务期间希望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以便甲方物色接替人选;未得甲方批
准,乙方仍须照常工作。甲方自批准之日起,停止赋予乙方的一切待遇。
二、协议的续订
服务期满后,若派往国接收单位要求延长乙方的志愿服务期并且乙方本人同意,须向甲方提出延长服务期的正式书面申请,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延期及延长期限内待遇的决定。同意延期的,本协议延长期限与志愿服务延长期相同。
若乙方希望延长服务期,须提前向甲方正式提出延长服务期的书面申请,由甲方与派往国协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延期和延长期限内待遇的决定。同意延期的,本协议延长期限与志愿服务延长期相同。
未得甲方许可,乙方须按时回国,不得擅自在国外滞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存续期间,若有违反本协议或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或提前中断协议履行的行为,须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的工作和生活安排原则上由个人自行解决。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有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失败,当事人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
(签章)时间:
乙方: (
签字)时间:
第三篇:出国留学协议书
编号「 」
西北工业大学公派学生出国(境)留学协议书
甲方:西北工业大学
乙方(学生):_______
性别: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学号: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按照《西北工业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实施国家人才强国和科教兴国战略,满足学校人才培
养计划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推荐乙方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_____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 (国家)留学,留学期限为______个月。乙方最迟应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回国。
第二条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对乙方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提供有关出国留学的咨询和服
务。
2.按照学校及国家相关规定对乙方在外期间进行学业管理。
3.对乙方进行保密教育,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书》。
4.在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中国驻外使(领)馆
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
第三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 保证完成在第一条规定的留学期限内学成回国服务。国家公派留
学人员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执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确定的留学期限、留学国家、留学身份和留学计划;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放弃公派留学资格。
2. 乙方在办理出国境校内审批手续前必须接受保密安全教育,涉密
人员必须同学校签订保密协议书。留学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国家、学校相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规定的各项保密义务。
3. 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应在十日内到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
到。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政府对出国留学人员的管理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留学期间不得从事有损国家利益和安全的活动,不得从事与留学身份不符的活动,自觉维护祖国荣誉,服从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遵守我国和留学所在国的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4.
5. 乙方需自行购买保险,乙方在国外学习期间医疗及意外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保证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乙方为联合培养者,留学期间每3
个月向研究生院和导师汇报情况。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同时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
6.
7.
第四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对乙方给予处分;乙方为国家
公派留学者,甲方除对乙方给予处分外,还将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协议书》相关条款进行违约处理;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 乙方为联合培养者,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1个月内向国际合作处提交《公派留学总结报告》,并在校内做留学工作、学习汇报。 甲方停发乙方在出国留学期间的普通奖学金(奖助金),乙方按期返校后,由本人提出续发申请,续发时按月发放。
第五条 乙方在出国(境)学习期间,甲方取消其在学校的住宿床位,
乙方回校报道后若需要恢复床位,需在入住前半个月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学生处提出申请。
第六条 本协议书自签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
第七条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
或补 充。
第八条
甲方委托人:
年月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日3乙方(学生)签字: 年月日
第四篇:出国留学协议书
出国留学协议书(参考式样)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简称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本单位(姓名)为代理人与(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国留学,期限为年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
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姓名、单位、职称)
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
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法):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 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 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 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
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
充。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签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保方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出国留学协议书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简称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本单位(姓名)为代理人与(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国留学,期限为年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
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姓名、单位、职称)
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
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法):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 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 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 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
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
充。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签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保方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