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共同从事发电机的开发工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各方共同遵守:
1.合作宗旨
为完成发电机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
2.合作项目和范围
协议各方共同开发发电机,合作范围包括发电机的设计、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
3.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10年。
4.合作方式
(1).协议各方按照科研产品研发工作的正常分工进行,甲方负责筹措资金,乙方负责技术研发。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以免对各方造成履约困难。
(2).合作各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各方分别负责的工作,并考虑到各方工作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发生特殊技术困难,其余合作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适当的技术帮助。
5.知识产权及利益分配
(1).知识产权及产品利益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2).甲乙双方在开发的过程中,均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6.协议变更
(1).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合作方未经与其他各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7.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8、争议解决方式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9、合同生效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10、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