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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协议 篇一
乙方(股东)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____x业务咨询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公司名称:__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三条 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 身份证号: 地址:
股东: 身份证号: 地址:
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 股东以人民币为单位出资。
第七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 出资: 元(即占投资总额的 50%);实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资,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
股东: 出资: 元(即占投资总额的 50%);实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资,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获取分配公司利润;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公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九)其他相关的权利。
第九条 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公司成立后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
(五)各股东均不得私自转让或处分公司的财产;
(六)股东有义务向其他股东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七)其它相关的义务;
第七章 公司事务执行
股东应当按照有益于公司的角度执行日常事务,但下列事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才有效;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其它相关的事项。
第八章 公司股份转让
(一)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股份;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股东,不通知而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转让方承担。
(三)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四)其它情况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章 法律责任事项
(一)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成立初,公司未进入正常运营期以公司名义产生的生活费用均由当事人独自承担。
(二)股东执行公司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所产生的费用、亏损或民事责任,由有限公司承担。
(三)股东在执行事务时如因故意、重大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共同投资人可以对双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五)股东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违法活动,造成经济损失,行为方应向其他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所产生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第十章 违约责任
为保证协议的实际履行,双方自愿提供所有向其他投资人提供担保。双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宜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本着公司利益,平等、合理、友好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协议。
(二)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约地点:
乙方证人(签字)
甲方证人(签字)
乙方证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证人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 篇二
融资合作协议合同范本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正在就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进行(股权/债权)融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全程融资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目标项目进行全程融资。
第二条甲方对项目融资的最低要求和承诺:
1.融资额度:_________万元。
2.融资期限:_________年
3.投资方可控股(是/否),可占股权比例_________%。
4.若是固定回报(或贷款)融资方式,甲方愿意支付的年回报利率最高_________%。
5.甲方承诺并保证可用自己或他人的如下资产或权证对本次融资做抵押或质押。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6.按照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甲方应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就融资一事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并给予现法人代表以相应授权,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正本应交乙方一份留存。股东会或董事会应在正式投资(融资或合作)协议签订后三日内批准该项协议。若甲方法人代表不能亲自负责与项目融资相关的事宜,请公司给有关人员授权,明确授权范围,发给授权委托书,以方便该人士的谈判和有关活动。该授权书正本给予乙方一份留存。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要求范围内自主与投资商沟通和谈判;
2.乙方有权按双方协议约定收取顾问服务报酬;
3.原则上,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资过程中,投资商或融资对象提出了与甲方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乙方不能擅作主张,应书面征求甲方意见,待甲方正式回复(传真或正式文本)后,乙方再向投资方作出相应答复。
4.乙方的主要工作:
(1)成立项目专项融资小组,指派小组负责人,以全程负责该项目的融资;
(2)到项目方实地考察,并进行审慎调查;
(3)根据审慎调查情况,制定该项目的融资策略与融资实施进度计划;
(4)制作项目商业计划书;
(5)精心挑选切合的投资商;
(6)与投资商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
(7)组织重点投资商到项目方实地考察;
(8)协助甲方与投资商等的谈判;
(9)负责起草相关的投资协议(草案),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决议(草案),董事会决议(草案)。
(10)协助甲方安排签约仪式。
(11)对新公司的组织安排提供建议。
5.乙方应每周就目标项目融资进展书面向甲方进行汇报。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按协议约定的相应高质量服务;
(2)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在目标项目上的工作进展,乙方应如实详细回答。
(3)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本协议附件事项,不得隐瞒或虚报;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熟练准备有关针对投资者的提问,不得有误;
(5)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2日内作出书面正式回复;
(6)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投资者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甲方应友好、周到地接待重点投资商的考察事宜,可按乙方的指示决定是否要求当地政府部门有关领导参加接见事宜。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正当考察费用(包括乙方陪同投资商的差旅费,若投资商要求承担其来回的正当交通费,甲方也不应拒绝)。
(8)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五条协议期限:自双方签订融资服务协议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因甲方原因导致时间的耽误则相应期限顺延。若在时间到期后,融资工作已进入实质性关键阶段,则经甲方同意,期限可延长,具体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确。
第六条费用支付
1.该项融资服务费用总额按实际融资额的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支付方式:
(1)首付定金,在双方签订全程融资合作协议和保密协议后2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__元前期融资服务费定金。
(2)在首笔融资资金到达有关帐户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首付定金后的其余款项。
2.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
帐户名:_________,
帐户号:_________。
第七条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强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八条违约条款
(1)若乙方收了费用后,无故不履行融资相关义务,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已经支付金额的双倍返还违约金。
(2)若在协议期限内,融资没有成功,甲方也提出终止协议,乙方应无条件向甲方退回已支付定金的50%,协议终止。因甲方原因造成融资工作合理推迟,则协议期限应相应顺延。若甲方要求推迟的时间过长,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3)若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向乙方和投资者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则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首付定金两倍的违约金。
(4)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融资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投资商资金不能到位,如甲方破产清算;因种种原因甲方中途放弃本协议(如其它资金到位,被收购等)等,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若甲方拒绝继续履行,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首付定金两倍的违约金,同时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在投资商领域失信于人的信誉损失等)。
(5)若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罚金。
第九条甲方和乙方的选择权
在签约后的一个月时间内:
(1)甲方的选择权:甲方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不能再要回,乙方也不能要求甲方赔偿因合同终止导致的前期投入等相关损失。本协议提前终止。
(2)乙方的选择权:若乙方通过一定时间的工作后,发现感兴趣的投资商较少,则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书面通知甲方,但乙方应全部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定金,甲方亦不应向乙方索赔。本协议提前终止。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生效,若距离较远,也可传真签字,但需附上签字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热照传真件。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程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合作协议合同范本2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合作事宜
鉴于甲乙双方都具有明确的投资意愿和投资意向,经友好协商,彼此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着眼于未来的投资进行融资,特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甲乙双方基本权限
1、甲方全程谋略规划投资项目,建设项目通路,提交项目执行方案;
2、乙方赋予甲方上述权利,进行项目投资,监督甲方项目执行情况。
第四条:融资项目
1、此协议不涵盖具体的投资项目,属风险投资资本运作范畴,由甲方主要负责调研市场,寻找投资机会,并在选择合适的项目后与乙方协商投资事宜,启动投资。
2、乙方接受甲方提出的融资要求,接受注资后(投资后)甲方对于资金的全盘运作。
3、甲方如与第三方合作,须提交与第三方的合同原件给乙方查看,同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并签订附加协议附在本协议后。
第五条:融资额度及打款
1、为最大限度保护甲乙双方的权益最大化,甲方对融资额度设定最低金额,本次融资额度最低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签订融资协议后,乙方须一次性将资金打入双方共同账户,取款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六条:股权及利益分配
1、甲方占全部股权的_________%;收益按_____%获得,利益分配时间按照实际情况_____个月进行一次;乙方占全部股权的_________%;收益按_____%获得,利益分配时间按照实际情况_____个月进行一次。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将资金一次性打入双方共同户名的对公账户,取款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单方面以各种理由将资金进行转移,资金流动须经过双方到银行共同签字办理手续方有效。
4、如出现亏本,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如出现超出投资额度的亏损,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牵涉第三方合同,乙方有权利索取查看甲方与第三方的合同原件,复印合同复印件,依此作为衡量利益分配的原始材料(或本合同附件);
2、牵涉第三方合作,乙方不得逾越甲方与第三方接触谈判,或与第三方直接签订相关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3、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
(1)评估甲方提出的投资方案,具有一票否决权;
(2)全程跟踪甲方方案的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甲方执行;
(3)甲方与第三方合同,须经过乙方的评估确认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整个项目的寻找,前期可行性评估,为项目定位定性,提交充分的项目分析方案与乙方探讨;
2、与第三方接洽谈判,撰写合同文本,合同文本须经过乙方评估;
3、对整个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4、解决与第三方合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合作顺利;
第九条:费用支付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三天内,甲乙双方出具有效证件办理共同账户;
2、第四天至第十三天内(一周之内),乙方应将所有投资资金打入双方共同账户;
3、双方指定_________银行;
4、共同账户名:_________;共同账户号:_________.
第十条:双方承诺
1、甲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投资服务;
2、甲方应确保提供的各种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从事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想乙方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则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5000元,本协议自动终止。
2、若乙方签订本协议后不按协议时间在共同账户打入协议投资金额,赔偿甲方违约金5000元,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上诉;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协议若因第三方合作需要另外签署协议,附在本协议后作为附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
身份证:
投资合作协议 篇三
一是会谈的成果体现了两岸特色。此次签署的两岸投资保护协议其中包括一般投资性保护具有的要素内容,与一般投资性协议相比具有鲜明两岸关系及投资的特色,明确将台商通过第三地的投资纳入保护范围,对投资者人身保护做出相关规定,对投资者及投资所在地一方的争端提供多种解决方式,对投资者之间的商事纠纷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具体而言,就是放宽了投资人定义,包含经第三地赴大陆投资人;将投资人及相关人员人身安全纳入协议;将投资人对投资人商务纠纷纳入协议,以及两岸主管部门将建立联络平台等,皆有别于一般的投资协议。以人身安全保障为例,一般投资协议通常不会有特别具体规定,最多仅在“最低标准待遇”中作原则性规范。而此次签署的投保协议对台商及所属员工、眷属人身受限制的刑事案件,提供24小时内通知家属(或所属企业)的国民待遇,并通过两岸已签署的“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所建立的“主管机关通报”机制进行通报。再如,争端解决机制的安排,是两岸投保协议的另一重点。依投保协议建立的新机制,与现行机制最大的不同在于仲裁方式。过去,依大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规定,台商若要选择仲裁方式处理投资人间争端,只能选择大陆的仲裁机构协处。而新的机制明定,在合意的前提下,争端当事人双方可自主选择两岸(包括台湾、大陆、香港)的仲裁机构,以及双方合意的任何仲裁地点,由具有专业知识的国际仲裁人士进行仲裁程序。这一规定相较于当地外商仅能选择在大陆进行仲裁,台商显然多了条救济管道的选择。
二是签署的协议努力回应台商们的关切。投保与促进协议可以说是顺应了两岸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凝聚了广大台湾同胞的高度期盼,将务实解决两岸双向投资和权益保护中的一些问题。这次签署的投资保护协议早在2010年签署ECFA、两岸成立经合会后,两岸主管部门就开始沟通。为了切实保护台商的利益,照顾台湾同胞的关切,两岸投保协议把一般投资协议中不会纳入的企业间争端、第三地投资、人身安全保障等都纳入进来,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大陆方面的善意与诚意。诚如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叶惠德所言,投保协议有四好,让台商有依靠:第一好是第三地台商也纳入投保协议范畴;第二好是台商人身安全的通知与通报,从原来的48小时变成24小时,这对于台商及其家属是一大保护,让台商安心、放心;第三好为投资人对政府部分,有协商、协调、协处、调解及司法诉讼或行政救济等五种方式;第四好是投资人对投资人的争端解决也纳入投保协议中。
三是有助于为两岸投资保障建立制度化规范。目前两岸均分别建立各自处理台商投资纠纷案件的机构与机制。过往,台商在大陆投资的权益保障,主要是根据大陆公布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由大陆的相关机构通过一定的机制提供保护措施,台湾方面没有法律依据解决台商的经济纠纷问题,这还属于单方面保护。大陆台商如遇到经贸纠纷或投资权益、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等案件,如需求助台湾当局,还要依赖台湾海基会函请大陆海协会协助,转请大陆相关部门处理。此次签署的两岸投资保护协议为双边协议,不同于过去的大陆单方面立法,双方主管机关将依协议建立联系平台及相关协处机制,落实执行协议,对台商投资权益提供了制度化保障。两岸海关合作协议是为了适应ECFA生效后两岸经贸便利化的客观需求,进一步强化双方海关在征税、监管、缉私和统计方面的合作,提高通关效率,实施有效监管,便利ECFA顺利执行。
四是促进两岸经济贸易互利双赢。长期以来,由于台方对陆资赴台设置诸多不合理的“条条框框”,致使开放陆资成效不彰。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今年(2012年)6月底,陆资赴台投资的核准件数仅为267件,总金额不到3亿美元;而台商赴大陆投资已核准将近4万件,总金额超过1174亿美元。此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体现了相互促进投资的原则,把促进投资视为重点,这对扭转两岸经济往来单向、失衡的现状有重要意义,将为促进和保护两岸双向投资、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提供制度性保障。随着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的签署,两岸将进入双向投资时代。不仅有利于台商在大陆获得更多大的发展空间、更好的投资环境、更优的权益保护,也有利于为大陆企业赴台投资营造良好环境,提升赴台投资的信心、意愿和动力,大大推动两岸资金、技术、人才双向流动,达致双向互赢的目标。台湾主管投资审核部门已明确表示,将检讨松绑陆资来台限制,包括绿色通道修法,进一步便利大陆商务人士来台,此外有关陆资银行融资,也建议台金管部门放宽相关政策限制。本次签署的两岸海关合作协议,内容包括应用无线射频识别技术执行海关监管、共同查缉走私、取缔非法、保障合法。这个更多侧重技术层面的合作协议也将对两岸经济合作产生多项效益,将有助于协助企业解决两岸货物通关,有利于业者降低营运成本,也将简化两岸货物通关程式,建立便捷的通关环境,并进一步杜绝两岸非法货物走私,维护税收安全、扩大ECFA效益等。签署《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后,台湾产品出口到大陆更加便利,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的效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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