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重庆大澍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所属的重庆市巴南区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写字间基本情况
1.1写字间位于重庆市巴南区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租金元/月(大写人民币元每月)。
第二条房屋的经营范围
2.1乙方承租该房屋的经营范围为 办公及门市经营。在经营过程中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写字间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房屋租赁期限为年,从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3.2若在租赁期满前二个月,乙方还需租住该房屋,甲方需继续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提出书面申请,方可解除合约。甲方如未收到乙方续租的书面通知,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
3.3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即将出租的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
4..1房屋租金支付为 付一次。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支付订金 元后(含押金 元),即可入住该房屋。
第五条其它费用及约定
5.1合同期间内,乙方自行承担水、电、闭路电视、宽带及煤气物业管理等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
5.2本合同签订后,该房屋现有的设施、设备、家具等一切物品,甲方即移交给乙方进行使用和保管,乙方在租赁期间对物品有损坏的,需要进行修复或赔偿。
第六条甲方的职责
6.1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能够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能够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6.2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务必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及搬迁费,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 5%计算。
第七条乙方的职责
7.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职责;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3 %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 1 月以上,甲方能够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并追究违约职责。
7.2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状况需要退房,务必提前3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 5 %计算。
7.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务必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下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7.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八条 其它
8.1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8.2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职责。
8.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4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透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8.5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字按印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