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服务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1)乙方为甲方收集、整理、筛选符合甲方意愿的房屋信息,并提出初步意见,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1000元/次,(大写)壹仟元整。
(2)乙方协助甲方审查购房合同,并提出审查意见,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1000元/次,(大写)壹仟元整;
(3)乙方与甲方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视谈判结果提出意见,供甲方参考,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2000元/次,(大写)贰仟元整;
(4)乙方应甲方要求,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5)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其他商务服务费用,甲方按实际结算金额支付服务费用。
第三条 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 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购房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 服务费总额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