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市场粮食供应,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粮食政策法规,甲方指定乙方为粮食应急(配送□、加工□、运输□、供应□)保障企业,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政策指导,配合甲方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研和核查,重大经营情况变动及时通报甲方。
二、甲方鼓励和支持乙方发展,不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三、政府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乙方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调度,优先接受甲方征用相关商品和设施,启动最大保障能力,全力以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应急保障任务。
四、甲方应当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对乙方完成粮食应急任务的费用开支,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进行核实、清算和拨付。
五、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取消乙方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资格,终止协议,收回牌匾。
(一)经核查,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标准的。
(二)因自身原因不能承担应急保障任务,主动提出申请的。
(三)不接受甲方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的。
(四)对粮食应急保障任务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
(五)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为的。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条款和协议,所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