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简称需方):
甲方(简称需方):吉林松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简称供方):扶余市军运建筑材料运输销售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1、产品名称:山皮石
2、产品单价:小写¥ 115元/m³, (每立方米壹佰壹拾伍元整含运费,含普票发票)。
3、合同价款:约5万m³×115元/m³=约575万元(以签字货单为准)。
第二条: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符合需方指定的所需产品的要求,含山皮土不大于30%,含石量大于70%。产品质量符合此工程图纸设计质量标准,供方提供的产品样品及检验报告。供方保证产品的质量,按时交付产品,如因供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因此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期:2022年12月21日起至2023年2月26日止。
交货地点:扶余市三义村土地整理现场。
收货人:
联系电话:
需方当场验货,如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时当场提出。供方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增值税发票等产品相关资料。
第四条:付款方式
货物进场验收合格后,验方付款。按现场检尺计算。以供方货车驾驶员签字为准。
第五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按国家法律程序解决,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及时支付材料款,乙方有权停止材料运输,甲方对乙方产生的运费承担给付责任。
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需方)盖章:吉林松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电 话:
法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供方)盖章: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法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