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大连和成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新药分公司
乙方(供货单位):敦化市瑞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加强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流通过程中药品质量,确保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gmp》、《gsp》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颁发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企业法宝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销售发票及印鉴样本等有关资料。
三、乙方供应的药品质量必须符合法宝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对供应药品的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全面质量责任,因药品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面负责。供货药品出厂一般不得超过生产日期六个月,或者双方协商确定,药品出厂不得超过生产日期个月。
四、乙方供应的整件包装药品必须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必须符合《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货物运输要求。
五、甲方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入制度,应具备符合gsp要求的储存保管药品的条件,确保乙方的药品按标签规定的要求贮存。
六、甲方欲购首营品种(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乙方应事先提供该药品的生产批准证明文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检验报告书、药品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及样品,以供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合格后,才能从乙方购进药品,乙方应附随货同行和该批号药品的检验报告书。
七、乙方一次提供同一品种药品,数量在50件以下,产品批号不得超过三批,或者双方协商确定,产品批号不得超过批,整件包装中不得有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不同产品批号的药品混装。
八、乙方为药品经营企业时,甲方从乙方购进进口药品,乙方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供货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
代表(签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质量保证协议书
质量保证协议书(医疗器械)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商品质量管理,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均应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互相提供生产(或经营)的证照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
身份证复印件供对方备案存档。乙方提供的生产(或经营)的证照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备案表。
2.乙方提供的商品如未出现质量问题,抽检商品由乙方承担;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当承担由此引起被行政主管部门抽检的商品和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提供商品的标签、说明书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和国家其它相关规定;其商品的包装应符合储运要求。
4.乙方的商品首次供应甲方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商品生产的合法批件如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商品的执行标准备案件、说
明书及标签、物价批复等相关资料,计量器具须提供《计量器具许可证》、注册商标批件、专利权证书复印件等。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的商品,需在商品上标注“ccc”或“3c”标识,同时提供强制鉴定证书,证书要与实物的规格、型号相一致。进口医疗器械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样品等供甲方审核、审批通过后方可发货。
5.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商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
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提供的产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产品批号应与发货单据所列保持一致,每批应有厂方检测报告,进口产
品还应提供相关文件。
7.医疗器械产品出现故障,乙方应无偿提供维修服务和其他售后服务,并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8.商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商品无批号、无生产日期、无使用期限或商
品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该费用甲方可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9.因经营过程中发现乙方伪劣商品或假冒专利产品等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使甲方遭顾客投诉、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还要按每个品种1000元—10000元进行赔偿(具体视情节、损失轻重),该罚款和赔偿金可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10.乙方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客观性负责,如有不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10000元 (具体视情节轻重)诚信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该违约金可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十一、甲方应提供合适的仓储条件,防止乙方商品因储存不当而发生变质。
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其中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至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质量保证协议书(非药品)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商品质量管理,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均应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互相提供合法的生产(或经营)的证照、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
身份证复印件供对方备案存档。有专利权的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2.乙方提供的商品如未出现质量问题,抽检商品由乙方承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被行政主管部门抽检的产品和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提供商品的包装和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储运要求。
4.乙方的商品首次供应甲方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商品生产的合法批件、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样品等供甲方审核、审
批后方可发货。
5.乙方提供的商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商品品名,批号,数量等各项内容应与发货单据所列保持一致,每批应
有厂方检测报告,进口商品还应提供相关文件。
6.如医疗器械产品出现故障,乙方应无偿提供维修服务并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7.商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商品无批号、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或商品
在保质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该费用甲方可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8.因经营过程中发现乙方伪劣商品或假冒专利产品等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使甲方遭顾客投诉或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需按每个品种1000元—10000元进行赔偿(具体视情节、损失轻重),该罚款和赔偿金可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9.乙方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客观性负责,如有不实,甲方有权对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10000元 (具体视情节轻重)诚信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该违约金可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10.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商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
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甲方应提供合适的仓储条件,防止乙方商品因储存不当而发生变质。
12.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其中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13.本协议至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广州养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为加强产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真诚合作、互守信誉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销售的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行业强制性标准。
二、甲方必须对产品质量负责,并提供产品的证照及相关资料。
三、乙方应对接收到的产品规格、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如出现产品规格、数量、质量
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负责更换产品。
四、若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医疗纠纷或投诉,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
五、若有其他异意,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
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广州养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年月日
质量保证协议
编号:gd/sj19-05-
(甲方)名称:江苏三江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靖江市西来镇江平路38号
(乙方)名称:
地址:
签订地址:江苏省靖江市西来镇江平路38号
甲方:江苏三江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向乙方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外协作件等(以下简称产品)。
就乙方产品质量保证有关问题,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目的
第一节(目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甲方的技术、生产、组装、加工、使用等(以下简称制造)的质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材质、性能、安全性等要求),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满足甲方品质要求的产品。
第二部分质量要求
第二节(质量要求规定)
1、乙方产品基本质量要求按甲方最新颁布的企业技术标准(包括图纸)、验收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等(已提供给乙方)执行,以上包含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标准要求等内容。甲方未制定以上标准或未提出有关要求时,乙方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甲方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为依据。
2、有关产品的质量要求(如新品),乙方制造产品前或交货前,必须对相关图纸、技术标准或样本等进行确认签字,质量要求等如变更时也必须确认签字。
3、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甲方上述要求。
第三节(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乙方必须遵守与产品安全、有害物质控制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有关产品的技术标准、采购要求、订单、采购计划、供货合同等,如果不能接受时,乙方立即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协商。
第三部分质量保证能力
第四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乙方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义务按照iso9001标准建立,以证实其有能力为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
2、乙方同意甲方及甲方的第二方通过工厂审核手段或工厂访问方法,检查其质量保证能力是否达到甲方的要求。涉及内容:物资管理、检验和试验、工程管理、测量装置管理、生产设施管理、不合格品控制、标识和追溯性、持续改进、有害物质控制或过程、产品、文件等。在此情况下,甲方将保守乙方有关的商业秘密。
3、对审核的结果,甲方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纠正措施应在甲方规定
的日期内执行完毕,并将结果反馈甲方,经甲方检查确认。
4、乙方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或业务联系人作为与甲方之联系与沟通。
第五节(采购物资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产品所需的零件、材料等完全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并附相应的保证资料。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乙方采购零件、材料的质量、性能指标等证明资料。
3、乙方用于制造产品使用的物资,如由甲方有偿或无偿提供,或向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采购的,其质量亦由乙方保证。
第六节(产品的外形质量保证)
1、为防止产品质量劣化(如受压变形、潮湿淋雨、锈蚀、磕碰损伤、规格混淆等),乙方送交产品之外形、标识、运输、包装、贮存和保护等,应采取充分而有效的防护措施。
2、甲方有权决定乙方所制造产品之外形、包装、数量及运输方法等,如乙方变更以上内容,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
第四部分质量确认及记录
第七节(提交检验报告单)
1、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检验报告单,其内容、格式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应备有产品的检查、试验等记录,甲方需要时,乙方应随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年度不少于1-2次由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除此以外,甲方可根据需要适当时在甲方或乙方抽取乙方产品委外检测,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节(批次可追溯性管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事前进行批次标识,明确区分产品生产批次及质量情况以便甲方追踪。
第五部分产品检验
第九节(验收检查)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产品由甲方实施验收检查。同时乙方同意并由甲方或甲方的第
二方在乙方现场实施验收检查,乙方予以配合。
2、经验收检查被判定不合格而不能作让步使用之产品,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之时间内向甲方送交替代品或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
3、非第一次验收时(至少上一次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交所进行的不良原因分析及改进实施记录等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使用,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停产、影响甲方订单的完成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节(样品检查)
1、乙方按新规定向甲方提供或变更后初次向甲方提供产品前,应对产品样品进行报验,并附具该批样品全数全项检查报告。
2、乙方向甲方提供样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共同封存后,乙方凭甲方的订单生产产品。
3、为保证乙方产品批量质量,在乙方正式批量供货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乙双方商定数量的免费样品,甲方收到乙方样品时即实施检查、试验、并将其结果通知乙方。
4、样品不合格时,采用前第九节第2、3条规定。
第十一节(不合格品处理)
1、甲方在验收、检查、使用或保管中发现乙方的不合格品,乙方应接受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处罚规定,由甲方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
2、对于不合格品,按照甲方的处置结论,乙方重新提交出厂检查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验收,乙方将不合格品进行修理或挑选后交甲方重新验收。为避免不合格品的混入,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被甲方拒收的产品如由于生产急需,由甲方进行挑选或修理后使用,甲方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其它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从乙方应付款中扣除。
3、由于不合格品的连续发生,甲方的正常生产受影响,甲方有权解除供货合同。
4、甲方作出退货处理的不合格品,乙方在下批交货时未取回,每延期一天,向甲方交纳保管费100元,甲方可直接在乙方应收款中扣除,超过一个月未取回,视作乙方对不合格产品自动抛弃,任由甲方处置。
第六部分质量损失赔偿
第十二节(质量保证责任)
1、乙方保证交付产品与甲乙双方约定相符。由于乙方原因包括:乙方的工作人员、
代理人、供应商之行为或因不作为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在各项验收、检查、生产或保管过程中,确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生的不合格品时,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处罚规定,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若因乙方的不合格品造成甲方停产的,则按4000元/小时向乙方索赔,由甲方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
3、甲方产品出售后,若由于乙方产品不合格而导致甲方产品被客户退货(不包括社会反馈),乙方按甲方产品售价赔偿损失,不足100元,以100元/台进行赔偿。如整批退货,应赔偿甲方因退货造成的实际损失并加罚每批壹万元。从乙方应收款扣除,应收款不足部分现款结算。
4、由于乙方零部件不合格,导致顾客向甲方投诉要求赔偿,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损失。如导致媒体曝光或第三方机构抽样不合格,除承担以上赔偿金额,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信誉损失(不少于5万元),该赔偿由甲方直接在乙方应收款中扣除。
5、乙方承诺按甲方要求供货、验收、记录和格式流程办理业务,若发生伪造证章、单据、记录、格式、内容涂改等一律无效,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5万元/次的罚款,并有权对乙方至少冻结6个月货款直至与乙方终止合同。
6、由于质量、供货等原因,双方欲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作为支付甲方出售产品因乙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部分损害赔偿和质量处罚,限期5年,余额返回乙方。
第七部分争议的处理
第十三节
若乙方对甲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逾期视为甲方处理意见,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节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 表 人:代 表 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特签订本协议:
一、不合格的统计与判定
1、甲方对乙方产品不合格的统计范围,应包括甲方入厂检验、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2、产品不合格的判定
⑴不合格的认定,在入厂检验中,甲方按iqc的《来料检验规程》进行检查,抽样标准为:
质量保证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甲方的技术、加工工艺、使用等的质量要求,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满足甲方品质要求的产品。
4、乙方产品基本质量要求按甲方最新颁布的企业技术标准(包括图纸)、验收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等(已提供给乙方)执行,以上包含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标准要求等内容。甲方未制定以上标准或未提出有关要求时,乙方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甲方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为依据。
5、经验收检查被判定不合格而不能作让步使用之产品,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之时间进行返工处理。不按时返工影响公司正常生产,每次罚款500元。 对于不合格品,按照甲方的处置结论,乙方将不合格品进行修理或挑选后交甲方重新验收。为避免不合格品的混入,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被甲方拒收的产品如由于生产急需,由甲方进行挑选或修理后使用,甲方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其它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从乙方应付款中扣除。
7、甲方在各项验收、检查、生产或保管过程中,确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生的不合格品时,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处罚规定,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若因乙方的不合格品造成甲方停产的,则按500元/小时向乙方索赔,由甲方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
第四篇: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供货方):
地址:
乙方(购货方):
地址:
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gsp》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合理、公平、公正的购销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质量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年检的营业执照、《gsp》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盖章原印章。另提供业务用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银行开户证明、开户银行及账号。
2.甲方若首次向乙方供货或销售业务人员变换时,须向乙方提供有其公司法人代表印章或者签名的药品销售业务人员“授权书”原件及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3.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药品,其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包装标识要求进行运输,确保药品质量。
4.甲方所供整件药品内必须附药品合格证明。
5.甲方首次供应药品时,须提供加盖公章原印章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备案批件(及实样)、生产批件、质量标准、物价批文、近年省级药检;随货附本批次出厂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供应进口药品时,须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及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血液制品应提供《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和同批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生产的药品须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及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6.甲方提供的药品因质量问题(包括包装质量)而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双方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为准。
7.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甲方通过铁路、公路运输或委托运输公司送货,要保证药品质量;药品在运输途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损坏,由甲方负责。
8.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乙方开具发票;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甲方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不能随货提供发票的,三个月内必须提供。
二、乙方质量责任
1.乙方在经营甲方提供的药品时,若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
2.乙方在向甲方购进药品时,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证照复印件、加盖乙方原印章)并提供采购人员合法资格的验证资料。
3.乙方应按gsp有关规定储存甲方所供药品,由于乙方储存不当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协议说明
1.本协议所涉及的条款,如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双方合议为准。
2.上述条款经双方确认无异,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代表: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统筹质量保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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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供货单位)
乙方(进货单位):浙江省临海医药有限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药品经营质量责任,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现根据gsp认证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地履行合同能力的有法
定资格的生产、经营企业、并向乙方提供盖有单位经营红章的“一证一照”复印件、gmp、gsp认证企业提供盖红章的复印件。
2、 甲方提供的药品,必须具有新产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药品有效期、产品出厂合
格证、医疗器械应具有新产品注册证和一次性新产品应提供无菌无热源检测报告书。
3、 甲方所供药品应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在合同中分品种注明质量执行标准、必须
随货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盖红章)生产批号与实际发货的批号相一致。
4、 甲方向乙方发送有效期药品,从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无效期药品
不得提供。
5、 药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包装规定和运输要求。包装破损或雨淋湿的药品
不得入库,一律退货处理。
6、 甲方首次向乙方推销的经营品种应提供样品及该新产品的法定质量标准等有关资
料《另附》,经乙方审核合格后方可经营。
7、 进口药品甲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二、乙方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加盖红印章的证照。
2、 乙方对甲方新产品检验合格后,货款应按商定期限及时付妥。
三、违约处理:
1、 甲方提供的药品质量不符,乙方有权拒付,乙方暂时给予保管,及时通知,协助甲
方处理善后工作,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按国家规定程序处理。]
2、 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全额承担。
四、协议说明:
1、 本协议适用于购销,电话购销等方式的购销活动。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期定为三年。
4、 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甲、乙方协商解决。
协议单位甲方协议单位
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