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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致公交公司领导的感谢信
尊敬的公交公司领导 :
你们好!
今天满怀感激之情要对贵公司601公交线路给予崇高的表扬,他的良好服务态度和高尚的行为应该得到表扬和发扬。特写此表彰信向他致敬!他的为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的高尚品质值得大家高度赞扬。
我于2014年8月11日在石柱良玉广场站上公交车,在城南车站下车,由于赶时间,下车时忘了带上自己价值1400元钱的物品,时隔半个小时才想起,我想到为时已晚,但是还是去向601线公交公司的调度室打探下落,调度室的工作人员也热情的接待了我。正当我一筹莫展之时,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原来是贵公司的袁老师在车上拾到了我丢失的物品,主动打电话到调度室来了。让我一颗紧绷的心感到异常兴奋,没有想到这么快就物归原主了。我衷心的感谢袁老师的高尚情操,并表示由衷的谢意,正是有你们的付出,才保证了石柱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行,为老百姓的日常出行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正是你们的存在,才为石柱公交事业铸就了一片万里晴空,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诚谢!
第二篇:给公交公司的一封感谢信
襄阳市公交三公司的领导及全体师傅们,本人在此向各位施礼致谢了!
本人今致信专门为感谢贵公司“511”路公交车,六月三十日约二十点三十分由火车站开往万山(襄轴)站的一位,拾金不昧、并亲自把失物(钱包)送至失主居住的居委会,而且不留名姓的好心师傅。
六月三十日晚上,我的孙子到襄阳火车站买了两张火车票(襄阳——武昌;武昌——广州,面值600多元),装进钱包便乘座“511”路公交车返回。据本人讲:“在车上他曾经打开钱包查看过车票”。 “511”路公交车行至万山(襄轴)站后,他便下车急速回家,人就没座下顺手去掏钱包,急了、我的钱包呢!
顿时在家的所有人齐上阵寻找,同时也向公交总公司、派出所打电话报失。即刻速打“的士”到火车站挂失车票……一家人为之忙乱到深夜。
有人问:为两张火车票就如此兴师动众吗?非也,虽然是穷人家的钱包,除了火车票外,包内还有银行卡和身份证各一张,零碎钱约二十元。傻急、懊恢、焦虑、说不清的烦恼搅挠着当事者和家人们久久不能就寝……
算了!别再想它了!明天起早去申办一个临时身份证吧,否则又花等价补办的车票就可能作废了。
第二天正忙碌着申办临时身份证期间,本人突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我答对了对方的问话后,对方告诉我带户口本到居委会去领失物。意外!可谓是喜从天降啊!好人啊!好人!他(她)姓什、名谁?可居委会的负责人说:“对方没留名,只知是`511'公交车司机”。
改革开放时至今,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精神与物质的发展突飞猛进。广大民众的生活水平与时俱进地同步提高。然而若大的社会环境中灰色意识也还有存在,诸如:“不敢做好事、以恩报怨、好人难当”之事例也时有出现。所以现实中精神迷茫确实困惑了为数不少的人,导致了许多人远离助人之道为安也!
可是咱们襄阳公交三公司“511”路的司机师傅们,心怀正义,坚持继承中华传统美德,拾金不昧则不说,还在盛夏近午时刻冒着三十多度的高温亲自把失物(钱包)送至失主居住的居委会,既没留名也不留姓的离去……
好人,好人啊!您是谁?在此特求助公交三公司的领导和全体师傅们,认真帮我查一查这位无名英雄。他的行为铭刻当事者及其家人们的心中,烙印将伴随我们所有知情者终生难忘!所以,我定要当面感恩示谢!
我们虽然已向公交总公司、三公司作了电话和口头致谢,但仍不能满足我一家人以诚致谢的心理需求。在此恳求三公司的领导对这位无名英雄给予大力的表彰和奖励,并将其事迹呈报总公司给予褒奖,以此鼓励本市窗口行业的辉煌形象,既给加快实现“四个襄阳”的既定目标出了力,又为园我民族梦增了光。
襄阳,您在特殊、伟大的时代孕育出了如述美德的无名英雄……我爱您———生我养我古城襄阳!
此致
敬礼
xx年7月2日第三篇:给公交公司的一封感谢信
给公交公司的一封感谢信
襄阳市公交三公司的领导及全体师傅们,本人在此向各位施礼致谢了!本人今致信专门为感谢贵公司“511”路公交车,六月三十日约二十点三十分由火车站开往万山(襄轴)站的一位,拾金不昧、并亲自把失物(钱包)送至失主居住的居委会,而且不留名姓的好心师傅。
六月三十日晚上,我的孙子到襄阳火车站买了两张火车票(襄阳——武昌;武昌——广州,面值600多元),装进钱包便乘座“511”路公交车返回。据本人讲:“在车上他曾经打开钱包查看过车票”。 “511”路公交车行至万山(襄轴)站后,他便下车急速回家,人就没座下顺手去掏钱包,急了、我的钱包呢!
顿时在家的所有人齐上阵寻找,同时也向公交总公司、派出所打电话报失。即刻速打“的士”到火车站挂失车票??一家人为之忙乱到深夜。
有人问:为两张火车票就如此兴师动众吗?非也,虽然是穷人家的钱包,除了火车票外,包内还有银行卡和身份证各一张,零碎钱约二十元。傻急、懊恢、焦虑、说不清的烦恼搅挠着当事者和家人们久久不能就寝??
算了!别再想它了!明天起早去申办一个临时身份证吧,否则又花等价补办的车票就可能作废了。
第二天正忙碌着申办临时身份证期间,本人突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我答对了对方的问话后,对方告诉我带户口本到居委会去领失物。意外!可谓是喜从天降啊!好人啊!好人!他(她)姓什、名谁?可居委会的负责人说:“对方没留名,只知是`511'公交车司机”。
改革开放时至今,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精神与物质的发展突飞猛进。广大民众的生活水平与时俱进地同步提高。然而若大的社会环境中灰色意识也还有存在,诸如:“不敢做好事、以恩报怨、好人难当”之事例也时有出现。所
以现实中精神迷茫确实困惑了为数不少的人,导致了许多人远离助人之道为安也!
可是咱们襄阳公交三公司“511”路的司机师傅们,心怀正义,坚持继承中华传统美德,拾金不昧则不说,还在盛夏近午时刻冒着三十多度的高温亲自把失物(钱包)送至失主居住的居委会,既没留名也不留姓的离去??
好人,好人啊!您是谁?在此特求助公交三公司的领导和全体师傅们,认真帮我查一查这位无名英雄。他的行为铭刻当事者及其家人们的心中,烙印将伴随我们所有知情者终生难忘!所以,我定要当面感恩示谢!
我们虽然已向公交总公司、三公司作了电话和口头致谢,但仍不能满足我一家人以诚致谢的心理需求。在此恳求三公司的领导对这位无名英雄给予大力的表彰和奖励,并将其事迹呈报总公司给予褒奖,以此鼓励本市窗口行业的辉煌形象,既给加快实现“四个襄阳”的既定目标出了力,又为园我民族梦增了光。
襄阳,您在特殊、伟大的时代孕育出了如述美德的无名英雄??我爱您———生我养我古城襄阳!
此致
敬礼
xx年7月2日
第四篇:写给公交二公司许伦权的一封感谢信
写给公交二公司许伦权的一封感谢信
尊敬的许司机:
你好!
在此,我要真诚的感谢您拾金不昧的高尚道德情操与无私的奉献精神,感谢在我最无助与绝望时的雪中送炭。望着失而复得的钱包和一些重要证件,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是您,让我感受上到人间的温暖,世间的真情;是您,让我在悲伤与绝望中看到了一丝喜悦的生机。
回忆,对此时的我来说仍然是是一件令人胆颤心惊的事情,但是为表示您的感谢,也为(更多请关注:www.HAowoRd.cOM)了让广大的乘客提高警惕,避免和我一样上同样的当,还是有必要把当时的经历说出来。
11月29日上午,阴冷的天空正飘落着小雨,受上司之命到汉出差.。我从燎原上了2路公交车。听人说,临近年关,公交车上小偷特多,所以自己也还挺留意自己的包,眼睛也一直四处张望有有没有什么可疑的人。车行驶到万家福对面,有行人下车,正好空出了两个位置。刚坐下,上来一个乘客从我身边插到里面去坐。同伴说我们就在此下车吧,我说等过十字路口再下吧,当时还把自己的包给拈了一下,没事。可等过十字路口后,到红门路车站口时,才一两分钟的时间我居然扶在靠背迷糊着睡着了。同伴叫我下车时,我简直愣了,还以为刚才睹车呢?明明一个十字路口怎么自己就象坐了个把小时的
长途车。下意识的摸了一下挂包,完了!拉链给打开了,钱包不遗而飞了!我的天啦!银行卡,身份证、公司网银u盾,税控ic卡全被小偷拿走了。当时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且不说钱丢失了多少,关键是所有的证件和公司资料也都在里面,要挂失要补办的手续也相当的麻烦而且也误事啊!也不晓得真如同伴说的是否真被人沾了“迷魂药”头疼,还是心里紧张头疼,当时那真可以用头痛愈裂来形容,大脑子一片空白,平时记得瓜滚乱熟的号码一下子全都记不起来了,打电话报警也怎么也打不好了,银行电话挂失也不会操作了。越发让自己不着急心却怎么也静不下来,心里那个慌和担心真的是无法形容。此时的雨也越下越大,浇得我的身心全凉透了。真想对那小偷说,你要钱我给点钱你得了,你可要把我的一些资料和证件还给我呀。心里正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时,这时接到了许师傅的电话,问我是不是丢了一个红色的钱包?里面的证件说的相差无已。当时我心里激动极了,赶忙求司机帮我收好还给我。许师傅听出我焦急与犯愁的样子,连忙安慰我别急,别急,他开的是9路车(锣场到三叉路)鄂d04384。估计是小偷在2路车上把我的钱包偷走后,拿走了里面的现金,然后把觉得没用的证件丢到9路车上。许师傅让我11.20分在万家福对面那个公交站台等他的车返回。
站在这个遗失钱包的地方等着好心的许师傅帮我把捡到的钱包送回来时,心里百感交集。拿着失而复得的证件,真想好好的感谢一下拾金不昧的许师傅,可车上的乘客太多,许师傅不能久留,把车开走了。我记住了他的车牌号码:鄂d04384。
昨天刚出差回来,心里仍然想着前几天发生的这样恼人的事情,感觉自己也算得上是不幸中的万幸。看着手里的钱包就想着助人为乐的许师傅,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我写了这封感谢信,感谢他的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的品德。在现在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社会,这更是一种尤为难得的高尚品质。谢谢你,好心人,更愿好人全家幸福,一生平安!
市民:熊女士
第五篇:公交公司
汪洋书记朱小丹省长
您们好!
我们是珠海公交巴士的员工,今天给您们写这封信,是因为大家听传说您们以往的民众口碑不错才写的。我们是在合理合法反映公交巴士公司违反劳动法和贪污腐败这种关乎民生和廉政的问题。自从去年的创文、大运会到现在,前前后后差不多一年有余,都是循规蹈矩的依法反映情况,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尽管问题难以得到解决,依然是遵章守法的有序进行。我们有上千个员工司机自发集体签名反映诉求,我们本着相信公司、相信政府、相信党、相信组织的理念,理智加理性地通过合理合法的正规渠道,向上级反映问题,同时做好员工们的思想工作,以大局为重,以社会稳定为重。我们去市政府信访已经五、六次了,到公司诉求也n次,可依然是上诉无门、反映无果,已经心灰意冷了。由于公司没有诚心,上级下不了决心,留给我们员工的只有灰心。尽管如此,我们依然有信心配合您们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现在要把反映的诉求和问题细数如下:
一、珠海公交姓“公”吗?
珠海市公共汽车公司成立于1979年,是属于事业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行业。2014年,原珠海信禾运输有限公司与原珠海市公共汽车公司合并,成立公交集团。珠海市公共汽车公司更名为“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韦铭,注册资金5000万,属法人独资企业,隶属公交集团下属公司,而公交集团包括长运股份、信禾物流、汽车维修、柏林培训、柏林出租车、公交传媒等公司。一个公益性的,享受政府补贴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与民营企业合并,财务上鱼目混珠,管理上一片混乱,不知珠海公交巴士公司到底姓“公”还是姓“私”?这样合并,是节约了资源呢?还是浪费了资源?到处宣传公交优先如何优先?难道民营企业的利润会给公交行业造福?别的城市都高价收购回公交线路,统一由市政管理优惠市民,而我们珠海反其道而行之,把政府同城同价的公交补贴、公交盈利流向集团其他公司,如此下去,珠海公交必定亏损的,而且只会越亏越严重,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二、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
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是珠海的垄断企业,每年营收超过3亿元,政府补贴数亿元,自从合并后,公交集团紧紧地抓住珠海公交财务,甚至公交巴士的广告费、房产租赁等一律归其收管,大量的原本属于公交的资金流向不明,从不公开,尽管说有审计部门审计,如果监管不到位,或者同流合污、集体腐败后果有多严重!去年,市民投诉等车难,公交领导不知为何自己公司很多车停置不用,反而租用长途车来跑公交线路,奇哉怪也!每天每车租金2500元,油料、司乘人员的
工资都要珠海巴士公司出,可每天每车的收入仅仅数百元,几个月下来,几百万的资金流向了长途运输公司,这在全国的公交行业应该是前所未有的“创举”。因此,城市公共交通的专项补贴、公交的福利等应该专款专用,监管到位。才能保证资金全部用在公益事业上,否则,就被利欲熏心的某些领导领导通过各种不法手段洗钱,造成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珠海公交公司与民营的企业合并在一起,本身就存在许多问题,出现一大批的“郭美美”是必然的,他们打着公益性的旗号,干着损公肥私的勾当。这种卖光分尽的做法不是在改革,而是用一种非正常手段强行结束国有企业的使命。
三、严重的分配不公,员工群情激愤。
珠海公共汽车公司与信禾公司合并后,原领导只顾自己步步高升,还重新提拔了一大批领导班子。由于公交集团领导合并时说过“领导都有岗位,员工都不下岗”,一时间,买官卖官风声四起,一大部分“人才”通过权、钱、色等手段纷纷走上领导岗位,不信?您们随时到珠海公交巴士公司找一线员工问一问就清楚了。现在公交巴士公司到处都挤满了“人才”,他们都享受着高工资,高福利的待遇,然而,却没有几个懂业务的。被员工笑称为“机关疗养院”,这些人说不得,动不得,老虎屁股摸不得,只是福利工资少不得。公交集团高层的工资从不公开,也不敢公开,没人知道,如果是国有企业、正常收入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三公开”已经执行很久了。那么,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领导们的工资又是如何发放的呢?领导的工资开始是隐性发放的,在广大员工的一再强烈要求下,才勉强把部分收入公开,连起码的税单都看不见。一个公交巴士公司的老总公开的工资有多少呢?上班七小时,每月:基本工资11600元+公积金7000元(个人缴3500元)+车补3500元通讯费700元+效益奖、安全奖、招待费等福利。与司机每天每小时4.6元的基本工资比相差几十倍,效益奖相差更不知有多少倍?这只是公交领导的一部分工资,还有一部分是你不知、我不知的灰色工资,没包括在什么用工成本之内。巴士公司的副总,上班七小时的工资:基本工资9000元+车补3000元+通讯费500元+公积金5000元+第四季度双倍效益奖+安全奖等福利。而且副总职位就有6人领这高工资。然后就是分公司经理,也就算中层,相当于一个科级管理人员,每天上班7小时,基本工资7000元+2800元车补+效益奖+通讯费450元+企业年金1000元+效益奖每月1827元(其中最后一个季度双倍)+公积金3400元(个人缴1700元)+社保加招待费、安全奖等福利,拿到手超过20多万元。就按公交领导所说:以斗门分公司黄经理为例:213840元,这是一个中层管理人员实实在在拿走的钱,可公交领导却欺骗市民和网民说是用工总成本。公交领导读书真多,很会钻字眼啊!这样拿高薪的中层就有45人之多。珠海公交司机,基本工资每天8小时以内4.6元 /小时,奖金,安全奖都是浮动的,每月上班满168小时700多元。然而,公交领导却撒谎说年均人力成本8.1万元,这又是怎么回事呢?有没有这样高工资的司机?有,是极少数。因为有个别司机生活较困难,长期每天工作十
几个小时,按八小时计,每月需工作32天以上才可以拿到这些血汗加班费的,当然,有时还有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但,绝大多数司机是可望不可及的,没有这样的本事。员工每个月最少要开一、二次大会,而开会时间是员工正常工作以外的休息时间,又不计加班工资,而领导们是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组织会议,如果员工有事不能参加,还要扣50元/次。公交领导非常聪明,读书很多,不管多大的违法事情都可以摆平。经常想着如何钻字眼,钻法律的空子。比如:司机提出4.6元/小时的基本工资太低。他会强调说,不少了,比周边城市低不了多少。司机提出房补要按政府文件提高。他会说,没有收到政府文件。员工说领导分配不公。他会立即跳起来说“我马上炒掉你”,同时也是这样做的。市民说票价太高了。他会说,市政府补贴太少了,你们看北京每年补120亿。市民说坐车太难啦。他会说,珠海修路,车太多了。。。。。。。珠海公交巴士的领导为什么可以随意定工资呢?由什么单位监管的?是什么人在纵容他们呢?
四、高额的车补和公积金
根据珠府【2014】109号车改文件精神:正处3000元 正处2500元 正科
1700元 副科1300元 科员700元 职工300元。但是,公交巴士有限公司的车改津贴为:公司正职4200元(含通信费700元) 副职3500元(含通信费500元) 分公司经理3250元(含通信费450元) 分公司副经理2600元(含通信费300元),部门正职2850元(含通信费350元)副职2250元(含通信费250元),职工一分钱也没有。难道我们公司的级别超过市政府了吗?不但车补超标,管理层人员同样超员。公司原本就配备有小车班,并有专职司机和车辆作为公务用车给领导专门使用,领导和机关人员用车,只要打个招呼就行,小车班的好车越来越多,公车私用在我们公司早已经见怪不怪,习以为常,车补己经成为一种变相的福利。财政部 监察部 审计署 国资委联合发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禁止以各种名义对已配备公务用车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发放用车相关的补贴。可巴士公司领导层竟然公然违法违纪享受着超高的车补。
五、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们与原珠海公共汽车公司签的合同,月标准工资1650元,十几年来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物价的上涨而进行调整递增,这份合同是否到干到退休也按1650/月计发工资?并且最不合理的是实际基本工资达不到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6.6元/小时,而是4.6元/小时,连普通洗碗工都不如。另,双休日的加班工时与综合工时没分开计算,双休日的加班费根本拿不到。还违反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5条第一款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可合并后领导擅自违约将员工社保金降为平均206.16元/月,违反了劳动合同法。2014年9月29
日在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企业类型擅自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法人独资,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9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4]60号)、劳社部发[2014]21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没有拿到任何经济补偿金和安置费,至今未另签劳动合同,难道不属违规非法用工吗?严重侵犯了员工们的利益。按原合同约定领导提工资,员工也应按比例提工资的,然而,领导提工资却降低员工的工资、养老金、医疗补助等,时间长达从2014年1月至今,员工多次要求补回,巴士公司领导置之不理。更为气愤的是修理工,合并后,成立什么公交维修公司,由杨进锋当总经理,工资发放由公交集团转发到公交巴士公司,再由公交巴士公司转发到维修公司,维修公司领导克扣后再发给修理工,层层盘剥之后工资账目混乱缩水,造成修理工上访、罢工,犯错领导依然身居高位,如今还没彻底解决。
六、员工要求重选职工代表由于公司职工代表的产生和不称职,甚至损害了广
大员工的利益,大家意见纷纷,要求依法重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其理由如下:
1、珠海市公交巴士有限公司在选职工代表时,由公司领导指定人选产生,不
是由广大员工不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出来的,选举只是走过场,不符合职工代表选举程序。
2、职工代表在实践工作中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任由公司领导摆布不作为,
公司的规章制度于2014年制定时有些条例不合理和罚款条例过多过重的,不考虑《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于2014年1月15日被依法废止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也照样举手通过,听不进员工们的任何意见和建议,视违法为儿戏,大家群情激奋,多次上访到上级很多有关部门,事情都得不到根本解决,造成严重损害了广大员工们的利益和不稳定因素,增加了政府部门的压力。
3、由于职工代表的二年的任期已满和不称职,广大员工自发集体签名,要求
尽快重选职工代表,稳定当前局面,杜绝恶性事态的继续扩大发展,发挥出职工代表应有的职责。鉴于公司工会领导从上到下脱离群众,违背广大员工的意愿,失去了公信力,影响了公司的稳定和发展,请考虑撤换和罢免。
七、员工的房补不按市政文件规定发放
原珠海市公共汽车公司的正式职工,与公司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和政策时机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只是从1999年起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通知》(粤府[1998]82)号精神,制定的“珠海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办法“计发购房补贴,每月374元至今,但是,从2014年7月1日起,市政府为提高干部职工的购房能力,经七届2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下文提高了住房补贴,从374元/月提高到496元/月(而今政府又发文从2014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至641元/月)。然而,公司领导一直没有按珠房金字【2014】36号文执行。我们自发的集体签名提出申请,多次找公司领导要求贯彻市政精神,可公司领导百般推托,强词夺理,不予解决。还说文件没有点名要我们公司一定要执行,根据文件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市属国有企业、其他各类企业,原来已参照执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现需继续参照执行新的标准”。5年过去了,巴士公司领导连政府文件都隐瞒不执行,还说不知情。我们作为珠海市知名国有企业的一员,伤透了心。按照珠海市目前的房价,374元/ 月的住房补贴,别说买房,连租房都不敢想。就算提高到496元/月,每月增加的122元,也只是杯水车薪。跟公司高层的通信费和车补4200元/月(每天140元)比,我们一个月竞然没有他们一天多。而且当年没有分到房的职工不到现在公司总人数(6000人)的十五份之一(不足400人),再者领取住房补贴的时限仅有两年半,就这么点钱、这么点人、仅有这么点时间,公司领导都不肯执行,让所有没有分到房的职工寒心不已,义愤填膺
八、人越有问题官才能做越大
公交维修公司出现涉嫌500多万元的劳资和非法用工问题,引发修理工集体上访、罢工,导致维修公司解散,这么大的财务问题竟不用追究任何责任人。相反,负责人杨进锋不降反升,当起什么有轨电车董事长,100多亿的项目若落在此人身上,后果可想而知。上冲分公司刘志勇经理不得人心,虽然大家集体签名要求罢免他,可集团领导偏要重用他。群众的意见算个“毛”。还有金湾分公司经理田松柏,这么多年来把外单位交来的几十万的租车款无缘无故地进了自己的私人账户,大家提出处罚意见,可处理时就换了个部门了事。
九、广开门路谋私利
2014年2月7日珠海电视台播出了6台公交车在废品回收站起火的新闻,
该老板的谎言固然可笑,但对公交车提前报废不遵守报废程序,交管部门
早就过问警示过,仍然我行我素,由于车辆的提前报废,可以借口向政府要求大量购买新车,最多时同时购买500多辆,有没有公开竞投标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回扣什么的更不用说了。更可怕的是拆下的、已超过使用年限没经过安检的零部件流入民间会有什么样的安全隐患?所有公交车的gps机顶盒和显示器连个商标和厂名都没有,像是三无产品一样,是有意不贴出来还是别有用心,而经集团维修公司保养后出来,竞高达万余元,甚比奢华动车组。完全不顾国有资产的流失,背后的利益关系,路人皆知。营运的公交车辆竟然不买商业保险,每年省下近千万的费用用到何处了?那些没经过职代会通过各种苛刻的罚款条例,各分公司每年所罚司机们十几万的罚款又是怎么处理的?
十、打击报复好狠毒
对于公司领导滥用职权知法犯法,经常使用类似黑社会式的不法手段,对有不同意见的员工进行恐吓、威胁、打击报复,甚至以“莫须有”的罪名炒员工,以达到他们为非作歹、无人拦阻的目的。最近,吉大分公司司机何安,又成了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就因一张病假条,就单方面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法何在?理何在?公心何存?公道何在?是谁充当了珠海公交巴士的保护伞?使得珠海公交巴士领导如此无法无天呢?何安同志,1993年进入原公共汽车公司工作,在公司工作的19年期间,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并且是员工们最为信赖的职工代表,多次评为先进标兵、百佳驾驶员。公司领导为什么要炒他呢?原来,何安为公司的发展提出过许多宝贵的建议,帮员工们办了很多实事,正因为他一身正气,敢于说真话,敢于为员工维护权益的品格,得罪了公司的某些领导,个别领导就针对他刻意寻找各种理由,打击报复,公报私仇。所在的吉大分公司在正常的工作日内限制何安的休息时间,这样就致使他没办法到有关部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上访、反映有关问题。领导们想方设法堵住信访渠道,非法限制住何安的人生自由。2014年1月9日为了向省有关部门及时有效的反映公司腐败、私分国有资产等问题,何安在请假无果、迫不得已赶时间的情况之下,拿了一张工友的空白病假单,找人填写了一张休息3天的疾病证明书,分公司领导同意后,在利用休假期间才顺利地把信访材料送到了省有关部门的领导手里。可在二月一日巴士公司领导就以假病假单为借口开始报复何安,公司领导向东风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连续5次传唤了何安,派出所经调查发现何安并没有伪造医院的公章,只是所填写的内容不是医生所写,并且没有造成任何的利益损害,于是给
公交巴士公司回复了一张暂时不予处罚的复函。6月29日何安因再次到市政府反应员工的权益问题,早已对何安恨之入骨的领导层,于7月6日吉大分公司经理陈捷在巴士公司副总经理朱强、人事部部长冯芳的强烈催促下,就何安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专门匆忙召开了仅9人的非正常职代会,其中7名是管理人员,2名管理人员投了弃权票,2名司机代表投反对票,就这样通过隐瞒、欺骗其他职工代表表决权的手段来执行解除何安同志的劳动合同,真是比毒蛇还毒啊!严重违反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中纪发〔1996〕6号)。并有员工们集体自发签名谴责公司领导的违法行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坚决要求保留何安同志的岗位。另外因上访受到打击报复的员工还有前山分公司赖胜、上冲分公司李伟静、旷建胜等。
我们的要求:
1、希望书记成立专门调查组,彻底查清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国有财产存在的问题,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
2、严惩珠海公交巴士公司管理层的一帮蛀虫,铲除公交系统的害群之马,重新竞聘出真正为企业作想的领导班子。
3、严查公交巴士有限公司的保护伞,追究其违法责任。
4、补发员工们依法依规应得的各种款项。
5、重新考虑两个公司合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6、重选职工代表是维稳之本。
7、保留何安等同志的工作岗位。
举报人:珠海公交巴士公司全体员工
201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