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承诺书
聊城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我单位志愿加入“聊城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投标企业用户信息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聊城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对外发布,企业信息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提交并在数据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我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聊城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取消注册资格,并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的诚信黑名单等处罚。
二、我单位在聊城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参加的招投标项目,在评审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业绩和获奖情况等,均事先通过核准确认,并在聊城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对外发布,未发布的不作为我单位评审的依据。
三、本单位在参加聊城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项目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四、本单位在参加聊城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项目投标过程中如有违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或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我单位应该事先声明,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五、系统数据是保障电子化开评标的关键,本单位将认真、及时的维护和更新会员数据库中的相关资料信息,若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六、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聊城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理。
承诺人法定名称(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地址:
承诺人法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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