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本所知悉申请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现就申请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考核作出以下承诺:
(一)年度财务审计情况:2019年度律所实现营业收入 元,利润总额 元,扣除所得税 0 元,律所净利润 元;全年上缴国家税金 0 元;
(二)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情况:2019年度律所未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三)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情况:至2019年度末,律所按规定提取执业风险基金共计 元;
(四)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共计 人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情况:2019年度律所已为 名专职律师及名行政人员购买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
(五)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情况:2019年度律所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承办韶关市法律援助处指派法援案件共计 0 件、承办始兴县法律援助处指派法援案件共计 1件、本所律师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活动 1 场;
(六)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情况:2019年度本所名专职律师按时缴纳律协会费 元,并积极履行会员义务。
以上承诺是本所的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加盖公章)
律所负责人: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