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合规承诺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郑重承诺:
本人在理赔新时工作中以习近平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集团公司“3411工程”和缪建民董事长“去中介、降成本、优服务、强黏性”十二字工作方针,按照公司林智勇总裁“七抓七促”的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准则,遏制违规经营,杜绝违法犯罪,切实做到:
一、严格遵守公司《理赔纪律八条禁令》:严禁编造虚假赔案或在赔案中虚列费用,严禁系统外理赔或篡改理赔数据,严禁违规通融赔付或扩大赔付,严禁越权处理赔案,严禁违规处理损余物资或使用查勘车辆,严禁违规外授理赔查勘定损权,严禁收受或索取不当利益,严禁从事与理赔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经营活动;
二、严格执行反洗钱“一法五令”,切实履行反洗钱各项义务,确保反洗钱工作有效开展;持续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配合公安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格据实列支理赔第三方费用,确保理赔第三方业务真实可信,不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个人从事理赔第三方活动,不向无合法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支付理赔第三方费用,不编造虚假理赔第三方业务、不虚假列支理赔第三方业务费用;
四、积极、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公司关于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不贪污,不受贿,不挪用,不侵占,不渎职,不违规收受各种名义的手续费、回扣或其他利益,不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各种方式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认真按照要求开展或配合做好各种自查、检查、风险排查,自觉接受监督,如实揭示问题并积极整改,不知情不报,不隐瞒不报;
六、不发生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如果发生以上违法违规行为,本人自愿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和问责。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承诺人(签字):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上级公司、承诺人本人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