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项目指挥部:
为进一步规范重点工程废弃渣石管理,防止水土流失及环境污染,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施工方特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本项目(XX段)建立以 (主体)施工单位为责任主体,负责 工程项目废弃渣石的处置。
2、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及其产生的废弃渣石的处置将严格按照环评及水保要求进行处理。
3、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废弃渣石需在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外进行加工处置的,将另行申报用地、环评、水保等相关手续。
4、对于开采加工出的的土石砂等矿产,不得擅自进行销售。如有违反,一经发现,自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