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保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交通部xx年第9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为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运输单位应承诺并保证做到如下:
一、运输安全目标
道路危险货运企业规范化、集约化经营,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全部达标,设施设备完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流程符合标准,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序.
二、运输单位安全条件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把运输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
2、建立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基础管理台帐.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预案;.
4、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应按规定、按时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和货物险;按月向其管辖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报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月统计报表.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将严格按照"车辆资产、劳动关系、经营调度、财务结算"统一管理的标准执行,保证无挂靠车辆经营.
6、所有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本市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其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上岗作业.
7、从业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了解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必备的有关证件;了解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法规、规章等;了解承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防护、应急措施;对不熟悉的危险货物能主动向托运人或生产厂家、商家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熟悉相关岗位的操作规程,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
8、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登记评定必须达到一级车况,并符合以下条件:车厢底板平坦完好;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配备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9、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10、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11、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12、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13、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有消除产生火花的设施.
14、运输单位存放危险货物的仓库或场地,符合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库场通风良好,清洁干燥,周围划定禁区,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库场配备专职人员看管.
15、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16、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17、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xx)规定的技术要求.
18、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jt618—xx)《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规定的包装要求包装,并严格检查,凡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不得装运.与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19、高度重视操作安全.装运爆炸品、易燃物品的车辆、机械及装过易燃物品而未经消除危险处理的空罐,检修时不动用明火,不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进行危险货物装卸操作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人身肤体保护措施;对被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恶臭物品污染的防护用品分别清洗、消毒;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继续使用.
20、从事危险运输应按规定使用运单,并在运单上填写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1、运输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消防、治安法规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轻装、轻卸.
22、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应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23、上述未规定到的安全条件,应符合交通部(jt617—xx)《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国家标准gb13392—xx《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相关法规、规章、文件的有关规定.
24、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本保证书一式三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其隶属运管机构,一份报市级运管机构.
运输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运输单位(盖章)
二年月日
第二篇: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保证书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保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交通部2014年第9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为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我司承诺并保证做到如下:
一、运输安全目标
道路危险货运企业规范化、集约化经营,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全部达标,设施设备完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流程符合标准,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序。
二、运输单位安全条件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把运输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
2、健全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管理台帐。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车辆及设施维修、检测、检查制度,安全学习制度及记录,劳动防护和清洗消毒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及方案,人员技术培训计划等。
4、所有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市(地)交通主管部门考试,驾驶员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从业资格证,其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上岗作业。业务人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初级职称的化工专业人员;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有2年以上营业性道路运输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5万公里以上。
5、从业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了解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必备的有关证件;了解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法规、规章等;了解承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防护、应急措施;对不熟悉的危险货物能主动向托运人或生产厂家、商家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熟悉相关岗位的操作规程,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
6、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登记评定必须达到一级车况,并符合以下条件:车厢底板平坦完好;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车辆尾部右方与车辆牌照相对应位置悬挂有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标志牌;驾驶室顶部有三角型黄底黑字“危险品”标志灯;根据所装货物的性质,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等用具。
7、罐(槽)设备符合以下要求: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波板、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有可靠的防护设施,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
8、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有消除产生火花的设施。
9、运输单位存放危险货物的仓库或场地,符合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库场通风良好,清洁干燥,周围划定禁区,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库场配备专职人员看管。
10、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包装,并严格检查,凡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不得装运。与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11、高度重视操作安全。装运爆炸品、易燃物品的车辆、机械及装过易燃物品而未经消除危险处理的空罐,检修时不动用明火,不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进行危险货物装卸操作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人身肤体保护措施;对被剧毒
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恶臭物品污染的防护用品分别清洗、消毒;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继续使用。
12、从事危险运输应按规定使用运单,并在运单上填写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3、运输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消防、治安法规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轻装、轻卸。
14、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应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15、上述未规定到的安全条件,应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相关法规、规章、文件的有关规定。
16、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运输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运输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三篇: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书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书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危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道路运输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根据道路危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市运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我公司特向******运输管理站作出如下道路危货运输安全保证:
一、保证按照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的要求,认真落实,做到不留死角,强化责任,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保证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等;
三、保证根据本单位的经营许可范围,按照核定吨位及相关规定,坚决不改装、不超载、不超越经营范围;
四、保证做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危运车辆台帐、从业人员管理台帐、危运车辆的技术档案、危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档案等;
五、保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严格落实;
六、保证严格执行gps监控平台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对危运车辆24小时动态监控,及时制止各类道路违规违章行为,并做好记录;
七、保证聘用持有效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驾驶危运车辆;
八、保证所属危运车辆按斯进行强制二级维护,技术等级评定检验、年审,确保车况良好,杜绝“带病”上路;
九、保证定期对危运车辆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处理,确保车辆达到安全技术标准;
十、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道路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第四篇:邯郸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书
邯郸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安全生产保证书
为了进一步做好道路危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道路运输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根据道路危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市运管系统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我公司特向邯郸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作出如下道路危货运输安全保证:
一、保证按照市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的要求,认真落实,做到不留死角,强化责任,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保证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公司管理层和全体从业人员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从业人员安全例会保证有安全教育内容、事故分析、安全驾驶行驶等方面内容。保证每月参会人数达到100%,会议有签到、有详细记录。
三、保证根据本单位的经营许可范围,按照核定吨位及相关规定,坚决不超载超越经营范围。
四、保证做好危货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车辆台账、从业人员管理台账、道路危运车辆技术档案、道路危运驾驶从业人员档案。
五、保证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严格落实。
六、保证严格执行gps监控平台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对危货车辆实施24小时动态监控,保证运行的车辆在线率达
到100%,实时进行监管,并按规定记录,及时制止各种违章行为。
七、保证聘用取得相应驾驶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相应的道路危运车辆。
八、保证所属危运车辆按期进行强制性二级维护、技术等级评定检测、年审;确保车况良好,杜绝“带病”行驶。
九、保证所属危运车辆购置承运人责任险,保证承运人责任在有效期内。
十、保证为所属道路危运车辆配备齐全有效的车载消防器、三角警示架等安全辅助设备;保证拖地带、标志灯、标志牌等完好有效,保证罐体按期进行罐检。
十一、保证定期排查所属的危运车辆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维修,排除故障,使车况达到安全技术标准。
十二、保证严格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有关指示精神,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规定。
邯郸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盖章:
保证单位盖章:保证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五篇:货物运输安全协议书
济宁市东郊热电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货物运输安全协议书
编号:
时间:年月日
济宁市东郊热电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货物运输安全协议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
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
行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
【2014】年第2号令)及其他相关交通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章,及济宁市东郊热电检修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在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运输安全事项协商一致,双方
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
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负责货物装卸,乙方负责运输。
三、乙方对整个运输环节中的安全事项负全责。
四、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
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
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
训。
五、乙方配备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明确要求
的各项安全、检测、检验标准并符合甲方货物运输的要求。
六、乙方所使用的警示标牌、警示灯、路障及货物绑扎绳索等器
械, 数量应当满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应当根据货物尺寸及具体情况,科学装载、合理绑扎固
定,对货物的绑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货物装载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标
准负全部责任。
八、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
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
的驾驶年限。由乙方保管其雇佣车辆驾驶员提交的身份证、驾驶证、
操作证、资格证等原件。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
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
限,进行检查。
十、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
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等的教育。
十一、乙方因受到行政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乙方雇佣车辆及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
知乙方让其强行解雇车辆或人员。
1、运输车辆不是公路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2、不服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在运输过程中安全防护及安全标
志装设不齐全或没有甲方许可就随意拆除的;
3、运输过程中,不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违章作业、违章
蛮干,不听从甲方及装卸地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的;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
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的;
7、驾驶人在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
8、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
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四、运输过程中,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
度和指挥,严格遵守厂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厂区交通秩序,保证厂
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
抢行,不得超速超载。
十五、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
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
费用及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
已取得国家道路运输的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
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安全风险保证
金不得要求返还。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当,发生各类
人身、财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取消责任车辆乃
至乙方在公司范围内的业务资格。
十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十九、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本站向你推荐WwW.HaoWOrD.com)_______
二十、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二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