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两个责任”履职情况报告
按照省委和省联社的部署要求,我行党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和省两办《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紧紧围绕我行工作中心,深入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三转”工作任务,持之以恒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经营管理全过程,有力保障了我行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我行“两个责任”履职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总行党委班子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中心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目标管理,与业务经营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统一落实到位。
(一)统筹谋划部署。根据中央、省委、省联社党委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委与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具体实施意见或年度工作意见,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抓好工作任务落实。有关年度工作意见及工作任务分解由党委发文。党委全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联社的部署,行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行领导班子工作会议等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学习、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列入行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严格责任落实。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将全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要求行党委成员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坚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努力形成全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行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同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针对班子成员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帮助。认真组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在履行本职岗位应有管理职责的同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或联点支行、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督查落实。(四) 加强权力监督。行领导班子作为廉政责任主体,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制度,坚持做到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切实做到单位财务民主管理,部门工作民主决策,人事管理公开公正,项目建设严格管理。“管人”上,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等制度,规范用人程序、扩大用人民主;“管权”上,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行党委议事规则,凡是重大事项全部由集体研究决定,民主集中,公开透明。凡是涉及人员招录、干部选拔、重点工程招标、大宗采购等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均按程序集体研究决定。至目前止,我行行党委没有以党代政、违反程序以党委会研究决定贷款、基建、采购等问题。
(五)深化工作作风。重点加强对上下班制度、工作纪律、公车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录在档,作为干部职工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精简办事程序,精简会议和文件,内容相似、人员相同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日常事务性工作部署尽量以电话传达,保证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六)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真抓实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支行、部(室)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督促本级领导班子及各支行、部(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活动,着力查处群众身边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促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至 年末,全行党员301名,均按要求及时缴纳党费,没有足额加纳党费的在 年末已按文件全部足缴。设有23个支部,每个支部配备3名党务工作者,各个支部均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和部署。
(七)坚决惩治腐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突出主责主业,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上级巡视、监察、稽核审计、监管和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整改(监察、监管)意见,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或作出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和结果。
二、纪委监督责任履行情况
我行纪委严格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一)加强组织协调。纪委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对党风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协调解决辖内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有关会议精神以及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及时贯彻党委的工作部署,按规定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等相关情况。
(二)深化作风检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及省联社党委七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督查,配合本级党委和督促各支部持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年以来共发现涉嫌违规违纪问题3起。一是xx借名贷款事件,经调查核实,共处分处罚相关责任人 人,罚款元。二是对xx挪用资金一案,经调查核实,共处分处罚相关责任人 人,罚款 元。三是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问题的人员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对1 名支行行长和2名客户经理进行了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三)严查腐败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针对本行业特点,着力查处大额贷款发放、固定资产购建、集中采购与招投标、贷款核销、大宗财务开支、大额资金使用、员工招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制度。对上级交办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认真调查,妥当处理,及时办结。
(四)落实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监督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督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信贷业务和工程项目等制度。加强对大额贷款、固定资产购建、集中采购与招投标、贷款核销、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各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履责用权情况的监督。
(五)严格追责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党纪条规,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对有失职行为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及时进行问责。
三、存在的问题
1.“两个责任”和反腐败工作力度还不够大。
2.干部廉政教育形式还比较单一。
3.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制度建设仍需加强。
4.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作风需要加强。
5.还习惯于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
6.少数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认识不到位,自觉性不强等。
总之,我行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联社纪委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促进各项我行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