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院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校党委工作安排,切实履行本职工作和职责,认真抓好分管和联系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促进医院发展的大局,团结同事、廉洁自律、认真工作。在全院同事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认真履职,积极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在工作学习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我能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用先进的思想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能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听从党中央指挥,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论述以及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校党委工作安排。讲大局、讲党性、讲团结。能够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支持一把手工作,与班子成员团结共事、补台不拆台、合力干事,做到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团结同事、关心下属,一心一意谋求医院发展、凝心聚力抓医院建设。做事能遵循组织程序,不擅作主张,重大问题请示、汇报领导,按工作职责及一把手授权办事,不越级、不违规。服从组织决定,遵守法律法规,按学校规章制度办事。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我能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根据班子分工,我对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实绩考核有机结合,经常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要求科室负责人确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履行职责,克服纪律松弛、涣散现象。
(二)认真履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在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的同时,我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管党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日常监督,定期不定期查看分管部门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科室负责人和党员干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开展监督检查、廉政谈话、学习教育,并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反对“四风”,带头做全面从严治党的表率。经常在全院会议、每周大交班等场合对职工进行意识形态教育,教育职工要严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卫健委对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在工作中坚持真管严管,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对不当言论和行为敢于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规定、制度的职工进行严格处理。
(四)积极参加学校党委组织的学习,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入系统地学习了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最新理论成果,尤其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中心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言论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
本人能够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用平常心看待岗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深入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带头遵纪遵法,不触“红线”、不越“雷池”。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工作透明,不谋私利,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为人公道正派,办事讲原则,谨慎行使手中的权力,主动抵制各方面的不正之风,廉洁勤政;在工作中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遵守三重一大原则,带头依法执行一切规章制度,各类事项、决定均按照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提请院务会讨论通过;严格执行院长授权的审批、签字权限,并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制度进行审核、签字。未以任何方式为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家属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