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在述职评议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正当全县人民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努力推进达州发展新跨越之际,县人大常委会在过去述职评议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对被任命的8名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进行述职评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具体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新形势下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完善监督体制、强化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的有力举措。刚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做了很好的动员报告,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也提出了要求。这里,我主要讲四点意见:
一、正确对待述职评议工作,不断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
江泽民同志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就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不断地发挥人大制度的优势和作用,把执行党的政策和执行法律统一起来,把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结合起来,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得以正确地实现,从而更好地坚持党对国家工作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国家政权的性质,实现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是我们党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是监督工作与时俱进的重大决策,符合党心民心。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常委会对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是任免工作的重要环节。这种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最具法律效力和权威性的监督。这种监督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国家机器的高效运转,保证人民利益的最终实现。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挥我们国家政治制度优势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不断增强人大意识,切实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
近年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三年开展了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工作。应该说,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发展是健康的,成效是明显的,干部群众的反映也是好的。几年来述职评议的工作实践表明,对任命干部进行述职评议,有利于提高干部的法制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有利于增强干部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完善干部监督机制,促进廉政勤政;也有利于人大和政府间的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进一步密切政府部门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要提高认识,摆正位置,把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当成一次改进自身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廉政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难得机会,自觉接受、主动配合人大的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任职以来的工作,勇敢地面对问题,正视问题,认真地改进工作,以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当一名称职的、群众满意的领导干部。
二、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这次8名被述职评议人员,都是部门的“一把手”,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改革和建设各项事业中肩负着重大责任。我们的工作千头万绪,面对的情况千差万别,工作上出现一些失误或差错也是难以避免的。关键是我们要看到问题和差距,要努力改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衡量述职评议工作效果的主要标准,应该是通过评议后,是否真正找准了问题,理清了思路,制定并落实了整改措施。我觉得,述职人员通过这次评议,重点应该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新的提高:
第一,要在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上有新的提高。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社会主义县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加入wt0,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日益提高,迫切要求各级政府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经济建设,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开展对外经济交流和合作。因此,我们必须尽快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被评议对象要认真对照检查自己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对照分析自己带领本部门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上还有哪些不足,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是否得当、执法行为是否文明等等,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力争在依法行政上有新的提高。
第二,要在坚持勤政为民、不断创新工作上有新的提高。江泽民同志强调,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这就要求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坚持勤政为民,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首要职责。一个干部是否具备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开拓进取精神,是否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良好的业绩,是否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群众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是最有发言权的。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有很广泛的群众基础,从评议前对被评议对象的公告,到调查阶段听取被评议对象所在部门、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和上下对口部门的意见,调查了解的面非常广泛,群众的参与度也很高。因此,被评议对象到底怎么样,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可以说,述职评议是一把很好的检验尺子。通过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政府部门的组成人员应当进一步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新形势下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断开创部门工作的新局面;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从人民的愿望和根本利益出发,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丰硕成果。
第三,要在加强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上有新的提高。加强廉洁自律,关键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应该说,我们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上头脑是清醒的,自我要求是严格的。但也确有个别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抵御不住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产生了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腐败现象。反对腐败既要靠教育、靠自觉,更要靠法制、靠监督。人大常委会开展对被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把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充分的调查了解,对述职干部进行全方位的“透视”。经过这样一次评议检验,每位领导干部都应该从中有所感悟,每位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应该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从而更加珍惜手中的权力,增强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秉公用权的权力观。要坚持依法用权,按照法定权限使用权力,不揽权,不越权,不滥用职权,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坚持按原则用权,公正、公平地处理政务,不凭感情办事,不搞庸俗的人际关系;要坚持按程序用权,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独断专行,克服用权的随意性;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清廉从政,树立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完善评议工作,不断增强评议实效
述职评议已经被实践证明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手段,但毕竟这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需要在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从制度上加以改进和规范。在这次述职评议中,应该注意把握这样几个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党管干部的原则。人大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我们党执政的一个重要方面。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从开展述职评议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将党管干部原则贯穿于评议的各个环节,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坚持自始至终把这一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每次制定评议方案后,及时请示县委同意;评议中的主要情况和一些重大问题,主动向县委汇报,评议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将结果向党委全面汇报。为党委了解干部、考察干部、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一个重要渠道。在今后的述职评议工作中仍要进一步坚持这一原则,以确保评议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坚持依法评议的原则。人大工作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紧扣“法”字,严格依法办事,突出法律监督。述职评议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评议的过程,就是用宪法和法律法规来评价、衡量和促进工作的过程。离开了法,述职评议工作就会失去应有的尺度和标准。一是评前要学法,这是搞好评议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二是评议的重点应放在执法上,着重评议是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三是评议发言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论事,从法律的角度看问题、提建议。四是述职评议的组织实施工作应严格按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及法定的程序进行,既不越权,也不失职。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参加评议人员,要依法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坚持“两点论”,客观公正地评价,评议发言要力求做到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有利于被评议人员整改工作,讲成绩要恰如其分,摆问题要有根有据,提建议应切实可行,在分析客观实际的基础上指出努力方向,帮助述职干部有的放矢地改进工作。这既是监督,也是对述职者的一种鞭策和鼓励,它充分体现了监督与支持的一致性,体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对自己所任命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四是坚持讲求实效的原则。评议是手段,整改、促进和推动工作才是真正的目的。述职评议工作实效如何,就是看整改是否动了真格,是否真正推动了工作。要把整改贯穿于述职评议的全过程,使述职评议切实收到实效。述职评议前,被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主动自查自纠,做到未评先改;述职评议中,要认真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意见,认真进行反思,搞好边整边改;述职评议后,要逐条分析评议中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搞好集中整改。整改情况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作报告,对评议大会上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也要做好跟踪、检查、监督和落实工作,必要时还可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督促被评人员“回头看”。
四、精心组织,通力合作,确保述职评议顺利进行
这次述职评议工作涉及8名县政府组成人员,一定会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县人大常委会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力合作,确保述职评议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成功。
一是县人大常委会要制定完整、系统、操作性强的评议工作方案,评议调查一定要有广泛性,掌握的情况一定要反映真实性,评价述职对象一定要体现客观公正性,整改工作一定要有很强的时效性,对述职评议对象,评价要尽量全面、准确、客观,结论要有权威性。
二是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工作,被评议对象多,涉及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希望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和县级有关单位,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做好这次述职评议工作。
三是各新闻媒体要全面、深入地做好评议工作的宣传报道。要根据评议工作的进程,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同志们,让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我们的各项工作实践中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协调一致、紧密配合,圆满完成这次述职评议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我县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共同奋斗。
第二篇:在述职评议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正当全县人民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努力推进达州发展新跨越之际,县人大常委会在过去述职评议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对被任命的8名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进行述职评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具体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新形势下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完善监督体制、强化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的有力举措。刚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做了很好的动员报告,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也提出了要求。这里,我主要讲四点意见:
一、正确对待述职评议工作,不断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转载需注明来源:www.hAOWOrd.com)的自觉性
江泽民同志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就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不断地发挥人大制度的优势和作用,把执行党的政策和执行法律统一起来,把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结合起来,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得以正确地实现,从而更好地坚持党对国家工作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国家政权的性质,实现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是我们党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是监督工作与时俱进的重大决策,符合党心民心。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常委会对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是任免工作的重要环节。这种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最具法律效力和权威性的监督。这种监督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国家机器的高效运转,保证人民利益的最终实现。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挥我们国家政治制度优势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不断增强人大意识,切实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
近年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三年开展了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工作。应该说,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发展是健康的,成效是明显的,干部群众的反映也是好的。几年来述职评议的工作实践表明,对任命干部进行述职评议,有利于提~部的法制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有利于增强干部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完善干部监督机制,促进廉政勤政;也有利于人大和政府间的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进一步密切政府部门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要提高认识,摆正位置,把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当成一次改进自身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廉政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难得机会,自觉接受、主动配合人大的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任职以来的工作,勇敢地面对问题,正视问题,认真地改进工作,以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当一名称职的、群众满意的领导干部。
二、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这次8名被述职评议人员,都是部门的“一把手”,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改革和建设各项事业中肩负着重大责任。我们的工作千头万绪,面对的情况千差万别,工作上出现一些失误或差错也是难以避免的。关键是我们要看到问题和差距,要努力改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衡量述职评议工作效果的主要标准,应该是通过评议后,是否真正找准了问题,理清了思路,制定并落实了整改措施。我觉得,述职人员通过这次评议,重点应该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新的提高:
第一,要在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上有新的提高。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社会主义县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加入wt0,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日益提高,迫切要求各级政府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经济建设,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开展对外经济交流和合作。因此,我们必须尽快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被评议对象要认真对照检查自己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对照分析自己带领本部门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上还有哪些不足,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是否得当、执法行为是否文明等等,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力争在依法行政上有新的提高。
第二,要在坚持勤政为民、不断创新工作上有新的提高。江泽民同志强调,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这就要求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坚持勤政为民,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首要职责。一个干部是否具备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开拓进取精神,是否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良好的业绩,是否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群众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是最有发言权的。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有很广泛的群众基础,从评议前对被评议对象的公告,到调查阶段听取被评议对象所在部门、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和上下对口部门的意见,调查了解的面非常广泛,群众的参与度也很高。因此,被评议对象到底怎么样,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可以说,述职评议是一把很好的检验尺子。通过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政府部门的组成人员应当进一步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要
第三篇:在述职评议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正当全县人民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努力推进达州发展新跨越之际,县人大常委会在过去述职评议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对被任命的8名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进行述职评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具体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新形势下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完善监督体制、强化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的有力举措。刚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做了很好的动员报告,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也提出了要求。这里,我主要讲四点意见:
一、正确对待述职评议工作,不断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
江泽民同志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就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不断地发挥人大制度的优势和作用,把执行党的政策和执行法律统一起来,把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结合起来,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得以正确地实现,从而更好地坚持党对国家工作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国家政权的性质,实现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是我们党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是监督工作与时俱进的重大决策,符合党心民心。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常委会对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是任免工作的重要环节。这种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最具法律效力和权威性的监督。这种监督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国家机器的高效运转,保证人民利益的最终实现。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挥我们国家政治制度优势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不断增强人大意识,切实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
近年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三年开展了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工作。应该说,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发展是健康的,成效是明显的,干部群众的反映也是好的。几年来述职评议的工作实践表明,对任命干部进行述职评议,有利于提高干部的法制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有利于增强干部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完善干部监督机制,促进廉政勤政;也有利于人大和政府间的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进一步密切政府部门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要提高认识,摆正位置,把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当成一次改进自身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廉政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难得机会,自觉接受、主动配合人大的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任职以来的工作,勇敢地面对问题,正视问题,认真地改进工作,以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当一名称职的、群众满意的领导干部。
二、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这次8名被述职评议人员,都是部门的“一把手”,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改革和建设各项事业中肩负着重大责任。我们的工作千头万绪,面对的情况千差万别,工作上出现一些失误或差错也是难以避免的。关键是我们要看到问题和差距,要努力改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衡量述职评议工作效果的主要标准,应该是通过评议后,是否真正找准了问题,理清了思路,制定并落实了整改措施。我觉得,述职人员通过这次评议,重点应该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新的提高:
第一,要在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上有新的提高。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社会主义县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加入wt0,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日益提高,迫切要求各级政府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经济建设,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开展对外经济交流和合作。因此,我们必须尽快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被评议对象要认真对照检查自己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对照分析自己带领本部门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上还有哪些不足,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是否得当、执法行为是否文明等等,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力争在依法行政上有新的提高。
第二,要在坚持勤政为民、不断创新工作上有新的提高。江泽民同志强调,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这就要求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坚持勤政为民,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首要职责。一个干部是否具备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开拓进取精神,是否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良好的业绩,是否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群众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是最有发言权的。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有很广泛的群众基础,从评议前对被评议对象的公告,到调查阶段听取被评议对象所在部门、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和上下对口部门的意见,调查了解的面非常广泛,群众的参与度也很高。因此,被评议对象到底怎么样,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可以说,述职评议是一把很好的检验尺子。通过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政府部门的组成人员应当进一步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新形势下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断开创部门工作的新局面;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从人民的愿望和根本利益出发,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丰硕成果。
第三,要在加强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上有新的提高。加强廉洁自律,关键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应该说,我们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上头脑是清醒的,自我要求是严格的。但也确有个别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抵御不住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产生了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腐败现象。反对腐败既要靠教育、靠自觉,更要靠法制、靠监督。人大常委会开展对被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把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充分的调查了解,对述职干部进行全方位的“透视”。经过这样一次评议检验,每位领导干部都应该从中有所感悟,每位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应该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从而更加珍惜手中的权力,增强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秉公用权的权力观。要坚持依法用权,按照法定权限使用权力,不揽权,不越权,不滥用职权,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坚持按原则用权,公正、公平地处理政务,不凭感情办事,不搞庸俗的人际关系;要坚持按程序用权,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独断专行,克服用权的随意性;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清廉从政,树立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完善评议工作,不断增强评议实效
述职评议已经被实践证明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手段,但毕竟这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需要在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从制度上加以改进和规范。在这次述职评议中,应该注意把握这样几个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党管干部的原则。人大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我们党执政的一个重要方面。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从开展述职评议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将党管干部原则贯穿于评议的各个环节,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坚持自始至终把这一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每次制定评议方案后,及时请示县委同意;评议中的主要情况和一些重大问题,主动向县委汇报,评议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将结果向党委全面汇报。为党委了解干部、考察干部、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一个重要渠道。在今后的述职评议工作中仍要进一步坚持这一原则,以确保评议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坚持依法评议的原则。人大工作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紧扣“法”字,严格依法办事,突出法律监督。述职评议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评议的过程,就是用宪法和法律法规来评价、衡量和促进工作的过程。离开了
第四篇:县委副书记在县人大述职评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副书记在县人大述职评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述职评议动员会,部署安排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对县人事局局长....的述职评议工作,这是根据《湖南省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条例》和《x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进行的,是县委年初研究人大工作
时同意的。刚才,运祥同志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就如何做好这次述职评议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5位述职人员作了非常诚恳的表态,春华同志也代表政府作了讲话。两位领导都得都很好,我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必须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开展述职评议,正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第一,开展述职评议,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党的十六大确定的一项重要战略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核心在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法制建设,建立和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监督制度。开展述职评议,作为健全监督制度、丰富监督形式的一种重要手段,有利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有利于加强对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监督与制约,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有利于增强述职人员的民主法制观念,督促他们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现民主政治的制度化、法律化;有利于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充分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从而有力地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向前发展。
第二,开展述职评议,是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体现。作为一种新的监督形式,述职评议具有民主性、公开性、权威性的特点,它拓展了人大监督渠道,完善了人大监督机制,加大了人大监督力度。通过述职评议,既可以把人大常委会的任免权和监督权结合起来,做到既监督事,又监督人,使监督工作更加具体深入;也可以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确保人大监督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增强人大监督实效,这对于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营造健康有序、公平公正的社会政治秩序,防止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都将会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第三,开展述职评议,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能否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最终要靠实践来检验,靠人民群众来评判。开展述职评议,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被评议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作出评价,使被评议干部能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差距和自身的不足,进一步明确改进方向。同时,对那些无所作为、失职渎职或者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理或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从而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充分运用和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党的要求,符合人民的意愿。
二、必须正确对待,虚心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政府工作部门依法办事、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需要。因此,各述职对象一定要以人大述职评议为契机,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增强自律意识,虚心接受人大监督,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加出色地做好各项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摆正位置。宪法和法律规定,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因此,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地位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开展述职评议,是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履行法定职责的具体行为。它与党管干部的原则是一致的,是党管干部原则在人大工作中的体现和实践。
(二)要端正态度,严于解剖。述职人员在述职评议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和“一分为二”的观点,严肃认真地总结、汇报自己的工作,严于解剖自己,既讲成绩,也讲问题。讲成绩要实事求是,是一就是一,是二就是二,不要夸大其辞,人为拔高。讲问题要实在,要深刻,不要轻描淡写,避重就轻,也不要怕测评时影响称职票率而掩盖矛盾,更不要为了推卸责任把问题往别人身上推。要认真自查自纠,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高标准、严要求制定整改措施。通过述职评议,使自己的素质有新的提高,工作有
新的进步,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
(三)要认真组织,科学安排。这次评议时间较长,涉及的人员较多,而各受评单位的工作任务又十分繁重,大家一定要正确处理评议与工作的关系。一方面,要主动配合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评议调查活动,充分发动本单位干部群众如实向评议组反映情况。另一方面,要善于“弹钢琴”,合理安排力量,全面部署各
项工作,通过评议促进工作,保证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做到评议、工作两不误。
(四)要广开言路,开门纳谏。每个述职人员要虚心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正确对待批评,包括刺耳的批评,不能只听好话,听不进批评意见。对那些与事实有出入的意见,也应该先耐心听取,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广开言路,开门纳谏。不能动不动给予抵制和拒绝,更不能给提意见的同志“穿小鞋”,打击报复,搞“秋后算帐”。
三、必须加强领导,确保述职评议工作严格依法有序进行。整个述职评议工作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这次述职评议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首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牢牢掌握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要善于发现和解决述职评议过程中出现的带倾向性的问题,对于重大事项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县委报告,并根据县委的要求加以研究解决。各位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各评议调查组的发言材料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专题研究,认真把关,确保评议质量。
其次,各述职人员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单位的迎评方案要经过党组织集体研究,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要充分听取党组成员的意见,自查自纠和整改措施要提请党组织集体讨论通过,并组织实施。要教育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评议活动,正确对待评议工作,正确对待评议对象,正确对待评议调查中的各种意见,既不许给评议组出难题、设障碍,更不许借机搬弄是非,蓄意中伤,报复单位负责人。要从团结和帮助同志改进和推动工作的愿望出发,共同把述职评议工作搞好。
第三,评议调查组和述职人员所在单位的共产党员要增强党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评议调查组中的共产党员,一定要带头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特别是对述职人员的评价一定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表明自己的态度。述职人员所在单位的共产党员,一定要从维护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与人为善、帮助同志的愿望出发,积极主动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不能挟私报复,不准捏造事实,蓄意整人。对于评议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按照党的组织原则逐级汇报。总之,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结合起来,确保这次述职评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同志们,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是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我们相信,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精心组织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这次述职评议工作一定能够顺利进行,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第五篇:在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副书记 xxx
同志们:
市人大召开这次述职评议工作会,是全市在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加快"三个转变,奋力推进xx新跨越的形势下召开的,虽然只是一次例会,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借此机会,受省权书记的委托,我代表中共xx市委,向参加会议的领导和同志致以亲切的慰问,向同志们并通过你们向全市人大系统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人大在任后监督的相关工作讲两点希望:
一、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人大述职评议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接受监督
人大开展对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工作,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职权,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这是人大实施监督权的本质内涵。
述职评议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作述职报告,汇报履职情况接受评议,并按照评议的评议意见进行整改,这是由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决定的,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神圣职责,这个权力必须认真行使好。
述职评议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同时强调,加强对干部的民主监督,作为扩大民主政治的重要方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键是要求我们各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及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正执法、公正司法,保证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地实施。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主要目的就是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和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的水平,通过评议达到民主监督的目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述职评议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民主要求,是实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
述职评议是防止腐败,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有效形式。 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人大开展述职评议就是对其所任命的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已被成克杰、胡长清等领导干部走上犯罪道路的事实充分证明。同时人大开展述职评议,也是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我们要通过述职评议这一监督形式,有力地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断地总结成绩,改正工作中的不足,提高他们依法办事,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本领,提高他们拒腐防变的能力。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把自己的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人民群众中进一步树立勤政为民的公仆形象。
述职评议是党管干部和人大任命与监督干部的有机结合。党管干部,这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政权建设实践中总结和形成的重要组织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由党委向国家权力机关推荐重要干部,是确保党的执政地位,实行党的领导的重要保证。人大述职评议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干部路线,使党管干部原则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和要求。二者方式不同,但目标一致。如果人大常委会对所任命的干部缺乏有力监督,对他们的工作政绩、履行职责的情况缺乏了解,在行使任免权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违背人民意志的现象。人大开展述职评议,对任命的干部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也有利于拓宽党委考察、选拔任用干部的渠道,实现党委推荐与人大依法任命,党委考核与人大监督的有机结合。
领导干部要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表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既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也是我们践行"三个代表"好坏、真假的标尺。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当好人民的公仆。要不断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提高工作水平。要学习在前,既要勤于学,又要善于思考;既要向书本学,更要向实践学习,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要坚持依法办事,公正用权,建立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防止权力滥用,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兢兢业业做好工作,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自觉地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成效。要增强自律意识,做到清正廉洁。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保持清醒的头脑,过好权力关、金钱关、地位关、人情关,自觉地为民尽责,为党分忧,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市人大要充分履行职能,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三个代表"的本质是执政为民,是当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产生的,人大工作要始终代表人民意志,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这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天职",是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任何时候都要把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之本,把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人大工作的标准。当前我们任后监督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人民群众的意愿还有一定差距,与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也还不完全符合。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三个转变",切实改进和加强对受任干部的监督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一)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充分行使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大常委会职权。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开展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经济发展中热点问题的调查和视察,深化对机关干部作风转变和环整治工作的监督,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和对典型个案、社会事业发展的监督工作。同时,要把依法开展述职评议作为我们必须坚持的重要工作。述职评议是一项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建议进一步深入对述职评议的主体、对象、内容和评议方式及程序的研究,从而使述职评议工作既严格又依法有效地进行。
(二)充分听取意见,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今后评议工作进行前可以偿试将被评议对象纳入更广泛的调查了解范围,不仅在本单位调查了解,而且在相关服务单位征求意见;可采用民主测评方式广泛收集意见,扩大代表评议的参与面,将分组评议与大会评议结合起来等等举措,进一步加大力度,善于把监督与支持结合起来,把评议工作与任免工作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实效。
(三)处理好"三个关系",搞好"三个结合",是推进述职评议工作的关键。一是处理好人大监督与党的领导的关系,人大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监督,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监督的重要保证。人大开展述职评议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来进行,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高度统一起来,坚持主动向同级党委请示和汇报制度,积极争取同级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将述职评议工作纳入党委组织部门考核干部的总体工作之中,与党委每年度的干部考核工作相结合,并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之一。二是处理好人大监督与"一府两院"的协调关系。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在党的领导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这就决定了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和促进。由此,人大开展述职评议的目的是同"一府两院"协调一致地推进工作,把监督制约与支持和促进结合起来,加强沟通,达成共识,以达到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是处理好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关系。敢于监督,就是要依法大胆地、主动地去开展监督,理直气壮地去进行监督。善于监督,就是要在监督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注意监督效果。因此我们在开展述职评议时,一定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有的放矢。把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工作方法结合好。只有处理好这三个关系,搞好这三个结合,人大对任命的干部的监督工作将会更有根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