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在局机关党支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建工作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以“创先争优”为载体,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不断增强党建工作活力,提升干部队伍执行力,在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进程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应援尽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法律援助纳入惠民实事项目,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降低受援门槛,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满足广大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在扩大救助范围同时,突出服务重点,对残疾人、孤儿和孤寡老人、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户、农民工等对象做到应援尽援,特别是对农民工涉及工资、工伤的案件,一律免去审查经济情况环节,第一时间给予法律援助。保持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适度增长。
(二)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大力开展对志愿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法律援助人员素质和办案水平。
(三)调优结构,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积极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刑事受援人全部获得法律援助。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实现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法律援助案件信息共享。
(四)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按照《江苏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以全面提升法律援助业务档案为基础,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提升活动,不断提升刑事、民事等援助案件质量。严把案件审核关质量关,避免因案件审核不合格被退回的现象发生,保证优质服务。认真落实监管措施,综合采用回访受援人、旁听庭审、办案跟踪、网上监督等办法,规范和提升法律援助案件接待、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环节的服务行为和服务水平。通过举办案件质量管理培训班、开展案件质量评比等活动,树立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质量至上的理念,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找准问题,对症下药纠症结
(一)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对党员队伍思想形成了一定的冲击,致使部分党员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甚至发生了一点动摇。极少部分党员思想观念固化,认为党建工作是形式主义,并没有摆正思想,在党支部学习活动中,态度消极应付了事。在具体工作中只顾自己得失,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二)党组织活动单一,精神文化生活不丰富,凝聚力不强。党支部活动多局限于会议与讲座两种形式,不能提高党员参与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党员学习活动的作用,乃至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
(三)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不足。党建工作经费少,造成支部活动不能正常开展。
三、加强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在2017年的学习实践活动中,支部书记将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建设学习型机关,坚持每月一次理论学习制度,普法学习制度,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积极传达和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
(一)建设学习型法援中心。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县局的学习制度,参与党员学习活动,领会主题,做好学习笔记。
(二)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经常性组织开展党员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党的成就、学习党史、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领导干部讲党课、学习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等形式,使广大党员树立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进一步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
(三)开展学先进、树典型活动。组织学习先进事迹,弘扬先进事迹,让身边人讲身边事,树立真实、可信、可亲的学习榜样。组织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改进措施,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各位领导,同志们,由于支部工作的扎实开展较好地发挥支部的占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支部各项工作取的了明显的成就。但也清醒地看到距离上级的要求还相差甚远,新一年,我们要以十八大精神为动力,不断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我局党的组织建设新局面。
灌南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支部书记 蒋凤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