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我始终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求真务实,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中寨法庭被县法院及当地党委多次评为先进集体,本人被评选为先进工作者。为现结合工作实际,将本人一年来遵守纪律情况、廉洁从政情况、作风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案件审、执结情况
XX法庭2018年度共受理各类案件共计164件,审、执结162件,其中民事案件127件,结案126件;执行案件37件,执结36件。同时,进一步完善法庭建设,建成了集办公、办案和管理为一体化的信息化系统,法庭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二、遵守纪律情况
作为党员干部,本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在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时刻牢记身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有坚定的立场,自觉做到“言必合规”、“行必守法”,始终保持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之心。二是积极参加院党组组织的学习,认真领会党的十九大等历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及时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三是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加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做到边整边改,进一步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与水平。四是坚持工作、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汇报,依靠组织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工作中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努力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三、廉洁从政情况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认真履行作为庭室负责人的政治责任,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将自己的言行始终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努力做到廉洁自律。一是认真学习和贯彻县委和上级法院相关规定,加强自我警示,构筑拒腐防变防线,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公平公正,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二是率先垂范,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做到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用自己的言行带动干警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三是严格执行不收受礼金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从来没有利用手中权利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行为,没有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没有违背“五个严禁”、“八个不准”的规定。
四、作风建设情况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四条规定及县委规定颁行后,我加强自我约束,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搞特殊,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自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来,自己没有违规收受或赠送礼品的问题;没有出现用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拜节活动;没有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问题。不存在违反从业规定问题;没有公车私用现象;办公用房用车都严格按照规定办事。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过去的工作,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学习重视不够。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系统、不够深入,学习缺少主动性,没有给自己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往往是工作遇到相应的问题和困难,才临时抱佛脚。二是工作作风标准不高。有时过于强调工作忙、事务多,而不自觉放松了对工作作风的标准和要求。三是创新意识不强。缺少敢于创新的精神和勇于创新的措施,破解难题的新思路、新举措不多。四是群众工作经验还不是很丰富,宗旨观念有所淡化。
在今后的日常工作、学习及生活中,我将更进一步加强对党的各项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夯实理论功底,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增强使命意识,做组织上的“放心人”,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做作风上的“正派人”,更好服务群众,服务社会。